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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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与证明制度研究张泽涛著内容介绍:本书共13章,包括:美国法院之友制度研究、反思帕卡的犯罪控制模式与正当程序模式、暂缓起诉制度研究——以美国缓起诉制度为借鉴、个案监督问题研究、新闻监督与司法独立之冲突及其规范等。 -
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必备法规手册本书编写组加强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观念,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办案水平的重要保证。为便于党的各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学习、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方面的法规知识,特别是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常用办案法规的需要,经过认真筛选,编辑了《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必备法规手册》一书。《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必备法规手册》共分五部分,分别是总章、信访举报方面的法规、案件检查和调查方面的法规、案件审理和执行方面的法规、权利保障和救济方面的法规,涵盖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整个环节。在内容编排上,我们力求全面而精当,避免繁杂。希望它能成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必备手册和广大法规学习者的良师益友。 -
中国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名录《中国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名录》编委会编内容介绍:本书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不包括港、澳、台)的律师事务所名录;第二部分为全国省、市、自治区的公证处名录;第三部分为全国省、市、自治区的部分仲裁委员会名录。 -
白衣侦探叶永烈著你想做现代宋慈、福尔摩斯,又或是金田一吗?《白衣侦探》或许可以帮你忙。这是一本通过科学来侦破古往今来数十宗奇案的独立侦探档案,比侦探小说还要紧张和悬疑。作者曾亲身参与过警方的侦缉活动,通过一个个真实的破案故事,细述了“白衣侦探”如何采取种种现代科学的方法,来帮助破案的真人真事。此刻,让我们一起跟随作者的脚步,进入一个又一个迷离诡秘的案发现场,逐步揭示如何以指纹、唇纹、声纹、血型、头发、牙齿、脚印、DNA、激光、红外线等线索,为一宗又一宗的悬案寻觅重要的破案玄机。大家都来做侦探,一起破案吧!< -
中国洗钱犯罪的立法和司法何萍著本书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刑法学的重要课题,它以国内反洗钱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研究思路,运用综合研究、比较研究和理论联系实际等手段,跨学科、多角度地进行综合观察和比较分析。本书对比欧盟各国反洗钱制度的完善过程,分析、评述中国反洗钱的刑事制裁手段和行政预防措施,并对其之完善提出具有可操作的建议。本书倡导构建一种理想的反洗钱制度,寻求在打击洗钱犯罪与维护金融秘密、发展经济与科技、维护民主制度之间达成平衡。本书是该专业领域少见的专题研究著作。 -
借贷案件中国法制出版社本书融合了“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办案依据丛书”“法律一本通”三套丛书的精华,独创法律理解与适用、经典案例评析、司法疑难解答、常用文书图表与法律文件索引五合一的编排体系,旨在为读者迅速掌握法律规定、高效办理案件提供较为全面的参考。 -
中国律师管理法规与行业规范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本书主要收录了有关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具体分为总类、人员及资格证照管理、机构管理、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收费管理与财务税收、涉外及港澳台等八类。 -
妨害社会风化犯罪司法适用汪明亮著丛书针对刑法实施以来司法办案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深入、全面、系统地研究刑法个罪存在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是一套“关注司法实践,服务办案一线”的实务丛书;一套帮助政法干警全面正确理解刑法个罪,促进和提高办案质量的参考书。丛书以刑法基础理论为指导,以一线办案实践为基础,以存在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为重心,坚持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从司法实务的角度逐一阐述刑法个罪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通过对个罪的分析、说理、论证,做到解难解疑,为办案一线提供指导和参考,帮助办案者正确把握和理解办案中罪的重点,能够正确分析、处理办案中的难点和疑点问题。丛书突出实用性。做到理论联系实践,依托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件,以刑法规定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为依据,逐一研究和分析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从理论上讲清、说透,为刑事司法实务提供正确适用法律的理论指导。丛书强调准确性。即对每个问题的论述,特别是针对有争议的问题所提出的观点要做到有法律根据、理论根据和实践根据。丛书追求新颖性。一是内容新颖,全书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运用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分析办案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体例新颖,对于个罪不按照四个构成要件逐一论述,而是直接研究和论述犯罪构成中及司法认定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丛书以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类罪为研究对象构成每本书。有的以刑法分则的一章构成一本书,有的以刑法分则章中的一节或数节构成一本书。丛书关注的是刑法个罪实务,各类罪需要有具体的实践基础,由于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在地方各级司法机关的实践中适用较少,缺少实务研究的内容及个案,或者不属于地方司法机关管辖,因此本套丛书没有包括这三部分内容。<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释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内容介绍:本书是一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释义。决定规定对司法鉴定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对一定范围的鉴定入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诉讼中涉及的司法鉴定事项范围相当广泛,各种科学现象都可能成为司法鉴定的事项,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因此,不可能将所有进行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都纳入司法鉴定登记管理的范围。实行统一登记管理的,应当限于在诉讼中经常涉及的主要鉴定事项。对于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项,如产品质量鉴定、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条件已有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即可,不必纳入司法鉴定登记管理的范围。决定第2条第2款所规定的内容,针对的是决定已确定的纳入司法鉴定登记管理的范围的鉴定事项,其含义是,对于依法纳入司法鉴定登记管理范围的鉴定事项,只有法律才可以作出另外的规定。据此,决定规定,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以及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的鉴定入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法律对上述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本决定,对于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入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2.明确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条件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入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为了保证司法鉴定意见客观、准确,鉴定人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鉴定机构必须具备必需的仪器、设备和符合条件的检测实验室。因此,决定明确规定了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和设立鉴定机构的条件。根据决定的规定,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决定同时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验实验室,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鉴定人。3.调整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目前,公检法机关内部均设立鉴定机构,司法行政部门也设立了一些鉴定机构,这些鉴定机构中有些还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成为变相的营利性机构。特别是法院设立鉴定机构,容易导致自审自鉴,不符合鉴定机构应当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提供鉴定服务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司法行政部门对鉴定机构负有依法登记管理的职责,以后也不宜自己设立具有隶属关系的鉴定机构。因此,决定规定,侦查机关因为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4.规定鉴定入和鉴定机构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根据决定的规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同时,鉴定人应当在一个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在名册注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一个鉴定事项的数个鉴定入有不同意见的,鉴定人有坚持自己意见的权利,对不同意见,应当在鉴定书中注明。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法庭和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提出的问题,帮助法庭准确查明相关事实。决定还规定了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确定适当的施行时间,为准确、稳妥实施本决定做好准备决定制定之前,我国没有系统、单一的管理体制,也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定,为了实施这一决定,有大量的准备工作需要去做。比如,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决定制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的具体办法,与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司法鉴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在决定施行前,司法机关尤其是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自己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调整。现在已有的鉴定人、鉴定机构也要根据本决定规定的条件,提高专业技能,改善技术设备,为按照本决定进行登记做好准备,等等。这些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决定通过后并不立即施行,而是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
狱政管理孙平岁月变换,万象更新。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依法治国宏伟方略的实施和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相应激发了我国的高职高专法学教育事业的活力。由此,全面提升人才教育质量成为当务之急。按照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司法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监狱专业三年制教学方案》和监狱人民警察素质提升的要求,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国监狱学会狱政管理专业委员会、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联合新疆兵团、山西、河南警官学院共同组织编写了这本《狱政管理》教材,以解当前高职高专院校监狱管理人才教育亟需,同时满足广大监狱人民警察岗位培训的需要,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监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规范监狱法学理论教育与监狱工作实践服务。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是国家的暴力机器,是“构成国家实质的东西”。狱政管理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监狱改造服刑人员的三大基本手段之一,它是监狱工作中一项最基本、最经常的活动,贯穿于监狱对服刑人员依法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的全过程,是监狱对服刑人员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基础性工作。它渗透于监管改造服刑人员工作的各个方面,连接着监管改造服刑人员工作的各个环节,是一项多层次、多要素、多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它需要监狱机关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目标统一、协调一致、精确有效地协调配合,需要狱政管理人员、管理对象、社会环境、物质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协作配合。它的范围广泛,情况复杂,内容具体,既要从法制教育、政策感召方面对服刑人员产生影响,又要从环境熏陶、奖惩激励、群体约束、行为矫正等方面对服刑人员产生目标引导和动力驱使作用,从而展示狱政管理的法制性、强制性、专业性、规范性、操作性。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行、先进行刑理念的传播、现代管理手段的应用和对外交往的加大,推动了监狱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深入和加强,监狱工作由此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狱政管理工作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并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一方面,伴随依法治国、依法治监进程的推进,服刑人员的权利越来越得到尊重和保障,且服刑人员的构成越来越复杂,监狱和社会对服刑人员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服刑人员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方法上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管理理念越来越现代化,管理方法越来越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文明化和现代化。另一方面,基于目前在押服刑人员构成的变化,服刑人员在服刑改造过程中形成的一些新特点,出现了一些危害监狱安全和破坏监管秩序的新现象,对此类事故的安全防范与处置也成为当前实践部门和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人防、物防、技防”三大防范体系的建立,为狱政管理的知识结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狱政管理教学和监狱司法实践的需要,我们编写了这本适合司法警官高职高专院校和基层监狱干警培训使用的教材。本教材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党的教育方针,以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为中心,以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面向基层监狱实用人才模式培育为方向,在认真总结我国狱政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强调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狱政管理的操作性,同时还注重汲取国外监狱管理的先进经验,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的反映了我国狱政管理的面貌。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其一,教材把行刑事务管理的内容从传统的狱政管理教材中独立出去,这可以说是一次大胆的尝试。这种尝试是符合当前监狱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需要的。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把“刑罚执行”和“狱政管理”分别专章单列,符合立法旨意;另一方面,实践部门也基本把这两部分的内容分别赋予刑罚执行部门和狱政管理部门。可以说,这是切合实践部门和学科发展建设的需要的,这也是我们进行尝试的主要原因。其二,教材顺应当前监狱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最新的法规进行编写。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为写作根本依据外,还及时结合近几年来司法部先后颁布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程序工作规定漱《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外国籍服刑人员会见通讯规定》等法规进行编写,在内容上体现出一定的创新性、新颖性。其三,教材在系统阐释狱政管理基本理论的同时,针对当前职业教育的特点,突出职业技能训练和具体操作应用,体现了较强的操作性、实用性。其四,教材立足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从改造服刑人员、保障监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的出发,注重监狱安全防范体系的构建,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体系的建立,同时针对当前监狱的实际情况,突出了“三防”并举制度的重要作用。其五,教材对我国狱政管理工作的建立和发展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全面吸收当前狱政管理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并注重介绍西方国家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结合我国监狱的实际情况加以运用,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其六,教材针对今后国内国际行刑的发展方向和趋势,紧密联系狱政管理随之变化而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对刑罚执行理念的变化及其与狱政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从而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前瞻性。本教材编写大纲是在广泛征求具有丰富经验的监狱基层实务工作者与具有较高理论水准的教育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定稿。教材体系科学合理,内容规范、充实、新颖,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切实可行的实用价值,做到了理论性、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实践性的统一,充分反映当前狱政管理的新特点和新成果,通俗易懂,贴近实践,适合司法警官类高职高专院校的师生教学和学习以及广大基层干警培训使用。本教材的作者多来自于全国部分司法警官院校的教师和监狱实际工作者,他们长期从事司法警官教育、培训、调研和实际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但鉴于时间比较仓促,加之水平有限,难免有遗漏或不足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