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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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在犯罪现场(瑞士)克里斯蒂娜·埃格|译者究竟是谁偷走了珠宝?尸体怎么跑到花园里?为什么那幅画必定是赝品?星期六下午到底发生了什么?惊心动魄的大案件,等着你和女探长碧儿一起侦破!擦亮你的大眼睛,不要错过任何小细节,书中每一副画都能帮你破大案。 -
在大案要案的背后苗有水,刘树德著自由地表达公众声音的新闻媒体与独立运行的司法制度是体现一个国家名主、文明程度的两大标志。在我国,随着政治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新闻舆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也日趋深广,各种媒体所发出的不同声音起到了相当大的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近年来,舆论对于司法的影响逐渐彰显,并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司法活动所蕴含的丰富内容以及司法过程中所显示的“戏剧性”效果,对于媒体而言永远包含着魅力。翻过来,新闻媒体以其强大的社会舆论导向功能,也相当程度地影响着司法活动的过程。也因此,对于什么样的新闻报道和评论会影响或者多大程度上影响司法公正,什么样的司法活动使新闻报道的禁区,以及新闻评论与报道是否会影响或舞蹈司法裁判等问题,媒体与司法两界还存在着不同认识。此书正是探讨了这样的一个话题:在我国这样一个新闻自由尚需呵护、司法独立有待于促进的国度里,如何协调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两者的关系,以及如何保证人民法院和法官们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紧握司法公正的利剑。相信可以给关注类似话题的读者一个清晰的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张柏林主编内容介绍:1993年8月,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并在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民主党派、群团机关参照试行。十多年来,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是一项成功的改革。同时,暂行条例颁布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成果,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加以总结完善。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法律,对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配合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参加公务员法立法工作的有关同志编写了这本公务员法释义。全书由杨景宇、李飞同志任主编。具体撰稿分工如下:许安标,第一、十二章;陈希文,第二、五、八章;黄宇菲,第四、十章;陈斯喜,第六章;黄薇,第七章;李洪雷,第九章;童卫东,第十三章;刘玫,第十五章;武增,第十六、十七、十八章。武增、李洪雷,第三章;武增、黄海华,第十一章;汪洋、陈希文,第十四章。陈希文同志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完稿之后,由许安标同志统稿,然后由杨景宇、李飞同志审改定稿。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力求根据立法原意、立法背景和公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对条文所包含的理论、含义进行阐述和解释,以便对本法的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有所裨益。 -
监督与司法公正蔡定剑主编这是一项关于监督对司法公正影响的大型调查研究国际合作项目的成果报告。追求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题。如何实现司法公正?在西方国家的回答是司法独立。然而,在中国,人们面对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第一反应是要加强监督。这里蕴涵着两种完全不同文化、传统和制度的差异。于是,中国建立了多种对司法审判监督的制度,并有日益加强这种监督的要求。中国的司法改革在主张司法独立和加强对司法监督的两个相反方向上用力。是否加强监督将会长期成为困绕中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难题,因为它与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密不可分。所以,我们必须回答:监督是否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克服司法腐败?这是近年司法改革讨论的焦点。主张加强对司法监督的观点认为,没有监督的权力会导致腐败,司法权力也是如此,当前我国司法存在严重腐败,不监督不行;司法人员素质太低,易出现错案,需加强监督。而反对的观点认为,西方法治国家的经验表明,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条件,没有独立就没有司法公正;司法审判是法律专业判断,其他监督往往不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监督不利于司法的既判力,妨碍司法的权威和社会关系的稳定等。 面对彼此难以说服的争论,中国司法改革追求公正的途径何在?是增强司法独立减少监督,还是应加强监督?这是进行司法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它涉及司法改革的方向。对这个问题理论的争论已经不少,外国的经验也很明确,但解决中国的问题,只有从中国监督司法的实践分析出发,才能得出更符合中国实际的结论。谈中国的司法改革,还不能完全抛开现有制度。任何一个国家制度的成长也都要从现有的制度中演变。所以,我们的研究关注现行对司法审判的监督制度,科学评估其有效性和利弊,到底监督是有益于司法公正还是有碍司法公正?我们需要通过现实的考察和实证的分析,而不能仅从理论上推导,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于以上目的和方法上的考虑,才是我们做这项调查研究项目的动因。早在2000年,我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教授、中国法专家RandyPeerenboom(裴文睿)就中国的司法改革问题进行合作研究达成意向。我们决定,采取实证调查的方法来研究中国现行各种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从而分析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和利弊,提出司法监督制度改革的建议。 我国现行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主要有来自人民代表大会的“个案监督”,检察院的检察监督和法院自身的审判监督。据此,我们组织了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学术素养的6位专家,作为课题调研领导小组,然后又分别从全国不同地区的6个省的人大常委会、检察院和法院分别邀请一位专家共18人作为案例调查组成员,这样共有24人成立了课题调查研究组。这项研究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培训。为了明确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方法,规范案例调查的内容、方法、格式,2001年底,课题领导小组集中课题组成员进行调查方法的培训,通过培训、讨论明确了各课题专题组的具体调查目标和方法。第二步,调查记录案例。课题组要求案例调查人员在普遍了调查地区本系统监督法院审判情况的基础上,至少选择8个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客观实证的描述。要求调查者对每个案例的记叙必须包括案情简要、监督案的提起、监督过程、监督结果、有关方面对监督的反映、调查者点评六个方面。每个调查报告还必须提供案例的选择理由和调查所在地开展对司法案件监督的综合情况。同时,每个课题组负责人也必须亲自调查4个以上的案例。2002年至2003年上半年进行案例调查,并反复对收集的案例进行补充、修改和规范化。 第三步,分析案例写出报告。2003年下半年在收集案例的基础上,由课题组负责人分别对案例进行客观分析,写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包括本系统开展对司法审判监督的综合情况和基于对案例的分析提出改革监督审判制度的建议。每个专题组两位课题组负责人分别写出自己的研究报告。第四步,召开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会。2004年1月,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和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联合举办“监督与司法公正国际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家,国内有关著名的法学家,美国、德国的专家,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的法律专家共80多人。会议由参加课题研究的专家提交了研究报告,特邀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了评论,其他与会专家也提交了论文和进行了讨论。此项调查是按科学方法和步骤进行的。但我们知道,该调查研究也有相当的片面性。因为案件记录和研究分析都是由人大、检察院和法院方面的专家分别做的。各部门的专家都难免有部门之见和知识的局限,他们在案例选择和研究报告上可能带有部门色彩和偏见。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个缺陷还要选择这样做,是因为没有比本系统的专家更能详细地记录我们所需要的监督案例,这是找其他调查人员难以做到的工作。而此项研究提供详细而真实的监督案例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尽量避免调查者本身的随意和偏见,课题领导小组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对调研者进行事先的培训;对调查案例的格式和步骤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规范;除了课题组负责人写出研究报告外,还特别邀请了6位观点比较中立的学者专家分别就人大、检察院和法院的案例和研究报告进行独立的分析评论。这样,我们可以看到从不同角度、不同立场的分析评论。而调查研究人员本身出于部门立场选择的案例和提出的研究报告也产生互相抵销的作用。虽然这次研究并没有提供监督审判是否有利于司法公正的某种结论。但是,这项研究仍是非常有意义的。它第一次组织了各方面的专家共同研究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提出了各种对司法审判监督的改革建议。更重要的是加深了我们对监督与司法公正关系不同角度的认识。而这次研究成果远不止于这些。它还第一次通过案例客观详尽地描绘了对法院审判进行监督的过程,提供了监督司法的一些数字,从而为更多有志于司法改革研究的人们提供了素材,人们可以根据这些材料得出更加科学的结论。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研究报告。由参与此项调查研究的专家提供的研究报告和其他专家的评论,以及为项目成果报告而召开的国际研讨会提交的论文组成。第二部分是案例,由于本次调查提供了160多个案例,本书不可能全部收录,只选择了少部分案例出版。编入本书的案例一般包括案情简介、监督案的提起、监督过程、监督结果、对监督结果的反映、调查者简要评语,给读者展示监督的客观过程。当然有些案例是不够全面的,调查者简要评语也只反映调查者个人观点。为了便于公众分享调查研究的成果,本次调查的全部案例将放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的“人大与议会网”(WX~ZV~.e-cpcs.org)“中心活动”栏目上,以供大家查阅研究。需要说明的是,收入本书的案例,人大的个案监督案例称为《某某省人大监督法院案例》,而收入网站的全部案例目录中称《某某省人大监督司法案例》,因这次调查的人大监督案例中有些是人大监督公安、检察机关的案例,都没有收入本书,只放在网站上,只有部分人大监督法院的案例才收入本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专题讲座王宝明主编内容介绍:本书共分十三章,主要介绍了公务员法及其原则、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的录用和聘任制度、公务员的考核和培训制度等内容。 -
公务员法释义应松年等著为了帮助广大公务员学习和贯彻公务员法的精神和要义,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释义》。全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全文。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释义。本部分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条文的逐条解释,帮助读者迅速掌握法条的内容,指导读者的实践中准确理解贯彻本法。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案例评价。通过案例学习法律是很好的学法途径。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刚刚颁布且尚未生效,所以我们从以往的案例中精选一部分,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精神进行评析,帮助读者直观掌握本法。第四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为了便于读者学习,本书还收入了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使读者在学习时可对照参考。 -
走私犯罪侦查张军强,蔺剑著本丛书旨在表达两层涵义:一来表其内容,即中国海关各项事务之通览,系统介绍当前中国海关事权、事务的运作状况及相关知识;二来表其作用,即读者可通过丛书熟知中国海关的管理制度和法律规定,通晓办理各项海关事务的正确途径和方法。丛书以中国海关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对外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写作依据,结构上以海关各项事务、业务门类为框架,向社会全面介绍海关的职能、海关对社会的服务以及社会需要向海关了解的基本知识。按照这样的思路设计下来,全套丛书由15个分册构成。本丛书内容和写作风格贯穿了通俗、简明、实用的原则,语言简练朴实,文字活泼生动,易读易懂易解。为避免读者时常抱怨的枯燥乏味,全套丛书还精心编排了案例、漫画和插图,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为一体,看起来赏心悦目,读起来引人入胜。丛书各分册作者是无可挑剔的,他们是从海关总署和基层海关挑选的一批年富力强,精于海关业务的门内汉,整套丛书凝聚了海关专业人士的心血。各分册的作者所承担的写作课题都是他们在各自岗位上所从事的职业,秀多作者是本部门、本业务领域的专家或负责人,他们是中国海关各项法律制度和措施的躬行者和实践者。显然,他们最清楚社会需要向海关了解什么,海关需要向社会告知什么。因崦,他们的发言无疑最具专业性、权威性和实用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还从海关总署聘请了部分专家对有些分册内容进行了审核,以确保丛书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及适用指南陈斯喜、郑淑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共十八章一百零七条,内容丰富,对我国公务员制度作了全面的规定。该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相比《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扩大了适用范围。此外,该法还对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均作了规定。本书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五号主席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文;第二部分是对《公务员法》条文逐条释义;第三部分是《公务员法》立法的一些背景资料,对读者准确理解《公务员法》的立法原意有一定帮助;第四部分是典型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阐释《公务员法》的一些主要制席;第五部分汇编了与《公务员法》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 -
公务员法学习问答应松年,任进著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领域的法律,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律。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必将推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为了帮助广大公务员学习和贯彻公务员法的精神和要义,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公务员法学习问答》。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一些关于公务员制度的研究成果,得到了许多同行和专家学者的帮助。< -
审判研究李后龙主编;《审判研究》编辑委员会编本书是对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理论研究的综合性文集。包括:专家论坛、特稿、审判实务、专题研究、调查报告、裁判点评、各抒已见、案例分析、审判参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