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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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选丁义军主编;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编本卷精心编选了山东省2001年各具特色的优秀裁判文书,分“刑事类”、“民商事类”、“知识产权类”、“行政类”四部分。 -
女检察官手记理灵著翻阅着一篇篇文笔生动、情理法交融的手记,一个新时代女检察官的形象跃然纸上。将近30篇手记,采用亲历式纪实体的写作手法,都是理灵同志办理过或者深入采访过的案子,她把一个一个案件层层剥开,寓情于理、寓情于法,体现了一个女检察官的深沉思索和细腻感情,能深深打动人们的心灵。可以这样说,《女检察官手记》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法治进程的一个亮点,而这亮点的主角就是理灵同志,她用她所亲历的案件告诉人们,走向法治是一个必然趋势。 -
“打黑除恶”审判参考南英主编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精选典型涉黑案件,并对此类案件适用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方面加以点评,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具有现实的参考和指导意义。书中收集的常用刑事立法及其司法解释、政策性文件、相关重要讲话,为刑事办案人员查阅和使用提供了极大方便。另外,书中还精选了部分负责起草立法、司法解释的专家撰写的对这些立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文章,著名法学家、资深法官关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专论以及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的会议综述等,对刑事办案人员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有很大帮助。 -
模拟刑事审判庭孙昌军[等]编著本书分刑事审判原理、危害国家安全罪审判实例、危害公共安全罪审判实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审判实例等10章。丛书包括《模拟民事审判庭》、《模拟刑事审判庭》、《模拟行政审判庭》、《模拟仲裁庭》共四种。该丛书全方位模拟演示法庭审判(仲裁)的全过程,展现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运用法律的技巧。书中既有对相关审判知识的系统介绍,又有对具体案例的阐述和分析,既有知识性,又有可读性。本书可成为大专院校法学院系进行案例教学的帮手,有助于法学专业学生加深对抽象的法学概念、范畴的理解,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在审判、仲裁活动中的具体运用。也可作为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办案的重要参考书。也可是广大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 -
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赵志华编著《案例评析丛书》的编写体例大致由三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编 “某罪”(或者“某类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难问题该部分是已经出版的相应的《定罪与量刑丛书》一书的深化,是研究某罪(或者某类罪)的“精华”内容。分专题撰写(一个专题为一章),主要是在认定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遂与未遂、一罪与数罪以及量刑中的疑难问题,阐释权威,言简意赅。第二编 “某罪”(或者“某类罪”)案例评析该部分所选案例原则是新刑法颁布实施后出现的有判决结果的案例。每一案例分五部分:一、主要案情;二、法院认定;三、疑难问题;四、分歧意见;五、评析意见。其中,“主要案情”部分简明扼要地介绍案情的主要内容;“法院认定”主要介绍法院认定的罪名与量刑刑种;“疑难问题”点出本案理论上的关键点,引导读者分析案情;“分歧意见”详细说明每种观点及其理由,但不加以评价;“评析意见”深入评析每种观点的正确和不足之处,然后进行综述,表明作者的态度。第三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该部分主要是: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二、相关刑事司法解释。重点是司法解释与有关司法部门内部规定。 -
律师法及其配套规定本社编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律师法及其规定。 -
宪政视野下的司法公正董茂云[等]著司法,对于中国人来说,常常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在封建时代里,中国虽然有司法,却无独立司法权。除中央权力机构中尚设有专门的司法机关外,地方权力机构中通常不设专门的司法机关。衙门是听讼断狱的地方,但旧的衙门首先是一个行政机关。司法权是隶属于行政权的,有些时候,如军阀统治时期,司法权和行政权甚至都依附于军权。虽然如此,人们仍然期待司法有公正,这当然不能依靠自己,也不能期望程序(只怕是根本就没有什么程序观念),而要靠青天大老爷。西方人有他们的司法女神,她蒙着眼,一手持利剑,一手持天平,人们对她充满着崇敬的心情。中国人有自己的包青天,可惜他是人而不是神。中国人只是期待多出几位包青天,而不指望有一正义之神或司法之神的眷顾。蒙眼的程序意义和天平的公平价值在中国人看来,似乎是多余的。中国人心目中的包青天正如戏台上的形象——紧绷黑脸、圆睁怒目、高举闪闪发光的尚方宝剑。人们对他与其说是崇敬,不如说是敬畏。衙门里的老爷自然是以主持公道自居的,大堂上“明镜高悬”的横匾,似乎也标榜着司法公正的理念。但是,衙役手中的杀威棒和衙门口张开大口的石狮,却更多使人们相信那句古老的谚语:“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对于新中国的人们来说,司法一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是模糊的。官方在很多时候更愿意用政法一词,自然也就有了政法机关这个概念。政法一词,既有政治和法律合一的含义,又有行政和司法合一的意思,更有政法为国家统治之“刀把子”的特殊意义。中国的政法机关,通常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安全等国家机关。人们常说“公、检、法是一家”,虽然从现行宪法所规定的政体来看并无依据,但从政法不分的观念来看,却有道理。新中国的人们常常将政法与司法混同,政法机关与司法机关混同。政法是“刀把子”的理论,使人们更关注“刀把子”是否锋利、是否有力,而不是“刀把子”的使用是否合法、是否合理、是否公正,因为后者是不容置疑的。但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使他们依然期待社会公正。既然政法是政权机构的“刀把子”,人们就将一切矛盾和冲突求助于党和政府的公正处理,而忽略了司法的特殊功能和司法公正。具有现代内涵的宪法、宪政这些概念,跟着德先生和赛先生自上个世纪初姗姗来到中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仅与文人墨客和少数职业革命家为伍。虽然也有过宪法,但除了将国家易帜、民众剪辫,却与宪政无关。许多中国人不知宪政为何物,与其相信自己,不如更相信大救星。中山先生倡导的军政、训政、宪政三步曲的中国革命发展道路,实在是出于对缺乏法治传统的中国社会的无奈。新中国颁布了宪法,但最初的几部宪法更多地是作为新政权的政治纲领,而不是作为实行宪政的基础。在最近的宪法修改中,确立了“依法治国”——即法治原则,中国终于走上了宪政之路。经过多少代人的努力,中国人终于醒悟了,法治与宪政之路是中国人真正解放与自强之路。这关乎中国能否维护个人的尊严和利益、民族的富强和发展,这关乎中国能否列入世界文明国家之林。宪政是法治基础上的民主政治,宪政的核心是限政与保障人权。宪政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没有法治的民主政治是短命的或无政府主义的,脱离宪政的司法公正是不确定的且不具有普遍意义的。当然,严重的司法不公将危及宪政本身。正如人们不断接近真理,人们正不断地接近司法公正。现代宪政理念和体制,给予司法公正以前所未有的支持。今天,我们突然发现,中国的法官已经更像法官,中国的法院也已经更像法院了。当法官脱去大沿帽和硬肩章的制服,换上虽然穿着不便却突现自己身份的法袍的时候,我们看到了法官已经不需要借助于军人或警察的形象来增添自己的威严了,从法官的威严的形象上我们似乎看到了法律的尊严与神圣。当法院从政府办公楼甚至旧厂房搬入独立的法院大楼,而且庄严的法院大楼越来越多地成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之一的时候,我们似乎看到了司法的独立与权威。从无数生动的变化中,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了实现司法公正的希望。何为司法公正、何为宪政理念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如何认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这些似乎已经得到解答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满意的解答。 -
行政诉讼刘春田编这套农民权益保护的丛书,就是为农民群众了解自身权益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工具。丛书采用了以案说法的形式,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向农民群众解释其中哪些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哪些行为受到法律的制止和处罚,具体的纠纷应当怎么解决等,具有可读性和实用性。 -
劳动争议刘春田编这套农民权益保护的丛书,就是为农民群众了解自身权益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工具。丛书采用了以案说法的形式,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向农民群众解释其中哪些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哪些行为受到法律的制止和处罚,具体的纠纷应当怎么解决等,具有可读性和实用性。 -
权益侵害刘春田编这套农民权益保护的丛书,就为农民群众了解自身权曾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工具。丛书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向农民群众解释其中哪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哪些行为受到法律的制止和处罚,具体的纠纷应当怎么解决等,具有可读性和实用性。我们期待并且相信,这套小丛书,将给农民群众带来新的感受,为提高我国农村法制水平做出一定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