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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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研究谢勇,王燕飞主编本书汇集了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围绕"有组织犯罪"这一主题所撰写的优秀毕业论文,笔者从不同的视角,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分别对有组织犯罪的成因分析、犯罪形态及其演变、有组织犯罪特征、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及其立法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细致的研究,对广大刑法学科研、教学人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问题研究杨振江主编本书紧密结合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实际,从多个角度对侦查监督工作实务问题进行了翔实的阐述。 -
普通刑事犯罪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立案需要有一定的标准。立案标准是?腹钩煞缸锟凸鄯矫嫠蟠锏降氖罨蛘咔榻诘慕缦蓿煞治畋曜肌⑶榻诒曜肌⑿形曜肌⒔峁曜己臀O毡曜肌6ㄗ锉曜季褪欠缸锕钩伞7缸锕钩砂ǚ缸锟吞濉⒎缸锟凸鄯矫妗⒎缸镏魈濉⒎缸镏鞴鄯矫嫠母鲆6ㄗ锘挂⒁庾镉敕亲铩⒋俗镉氡俗锏慕缦抟约耙蛔镉胧锏奈侍狻A啃瘫曜际侨嗣穹ㄔ涸诙ㄗ锏幕∩嫌枰圆昧啃谭5某叨取A啃淌北匦肟悸乔榻凇A啃糖榻诳煞治ǘㄇ榻诤妥枚ㄇ榻凇⒋涌砬榻诤痛友锨榻凇4涌砬榻诎ù忧岽Ψ!⒓跚岽Ψ:兔獬Ψ!?为了帮助广大法官、检察官、公安警察、律师和其他公民全面、准确理解刑事法律相关规定,方便办案,我们约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的专家、学者编写了《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丛书》。本丛书分《经济犯罪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职务犯罪立案、定罪、量刑标准》、《普通刑事犯罪立案、定罪、量刑标准》,共三册。丛书具有以下特点:1.实用。丛书在内容上根据办案的需要,针对各个罪名分设[定义]、[定罪标准]、[立案标准]、[量刑标准]、[证据规格]、[界定标准]、[法律依据]。其中[界定标准]包括“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一罪数罪”、“从重从轻”。2.最新。丛书根据截至于2004年12月31日之前的最新有效的法律、刑事规章和司法解释编写o3.准确。丛书的作者都是从事公安、检察、审判工作和教学科研的博士,法学功底扎实、了解司法实践,能够保证内容的准确性。4.方便。全书采用表格的形式,一目了解,便于快速查找。 -
检察理论与实践宗剑峰暂缺简介... -
伤残鉴定中国法制出版社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
检察论丛孙谦主编星移斗转,不知不觉《检察论丛》已经度过了五个春秋,出到了第十个卷次。五年也好,十卷也罢,按惯例的确是该总结纪念一下了。历史是一面镜子,它记述过去,照亮现实,还预示着未来。在《检察论丛》五年的发展中,可谓得失交融。得,便是我们亲历了她的萌芽、成长过程.并为检察事业的兴盛添砖加瓦;失,则是我们应该把她办得更好些,并为检察理论的繁荣增光添彩。当然,在五年凡十卷所辑的300余篇论又中,我们既为作者的旁征博引而叹服,也为论者的远见卓识而共鸣,更为著者对检察事业乃至法治建设的无限关爱而感动。因此,我们有理由说,在《检察论丛》的成长中,一切的思想,一切的希冀,一切的美好,都在无声的耕耘中发生并共享、愉悦着。诚然,《检察论丛》的成长,与新中国检察事业的发展尤其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改革、完善,休戚相关。新中国半个多世纪的司法实践表明,现行检察制度是在汲取中国历史上制度文明的精华。继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检察工作的优良传统,借鉴前苏联检察制度和其他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列宁的法律监督思想,适应当代中国国情和政制的需要而确立、发展的。它既具有与其他国家、地区检察制度的共同之处,又具有鲜明的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中国特色。因此,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角度看,现行检察制度是新中国在政权和法制建设进程中做出的历史性选择,其产生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深厚的实践基础;它包含着我国在司法工作中形成的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是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的,也是有其自身优势和强大生命力的。法律必须公正地适用,而公正更需要有效的监督来强化。因此,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势必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力量;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也理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支撑。检察事业大有作为!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在检察事业的发展中,目前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譬如,法律监督能力发挥得不够充分、有力;在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方面的成效,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在法学研究和司法改革过程中,检察理论和检察制度还存在被“边缘化”的倾向等。究其原因,一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缘由,就是缺乏对中国检察制度本土性、继承性、合法性、合理性之理论根基的辩证、理性的探寻、回溯、追问、培育、整合、夯实、引领——“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检察制度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能可有可无吗?”……而这些恰恰是需要法治人毕生孜孜以求的。诸如《检察论丛》等承载检察理论和实践成果之媒体的使命,自不待言。当然,在我们通过《检察论丛》这一平台彰显检察事业成果的过程中,之所以说某某观点、主张正确,绝不是因为持这种观点、主张的人是什么“先哲”,甚至有什么神秘的念头在里面,而是因为他的观点、主张在我们的实践中被证明妥当或者符合法理、逻辑、国情。诚如毛泽东同志所言: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只要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所以,五年来,尽管《检察论丛》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其宗旨却始终是密切关注检察实践的重大课题,增强检察活动的理性自觉,升华检察学的理论品位;始终坚持有“左”反“左”,有“右”反“右”,既要反对经验主义,也要反对教条主义;始终坚持高品位、新视野的精品研究战略,既展示检察理论研究的宏篇硕果,又反映检察实践的精华灼见;始终坚持以质取文,扶持新人,并努力成为名副其实的“检察官之友”。当前,如何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是各级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新时期检察事业发展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为此,本卷辑录了《“检察改革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专家论证会”纪实》、《宪政视野中的检察权》、《我国检察改革应当处理的“五大关系”》、《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改革探讨》、《论检察人员的现代执法观念》、《侦查监督与人权保障》、《检察机关求刑权的制度设计》、《检察机关参与民行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务》、《辩诉交易与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中英检察制度比较》等18篇文章,以飨读者。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检察论丛》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出版社及其同仁的鼎力支持,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检察论丛》是我们的,也是所有热衷检察事业发展的人士的,让我们一起携手把她培育得更好,更茁壮!< -
司法物证鉴定技术李琼瑶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总则第一章中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总则第五章中明确地指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物证是证据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勘验、收集和科学鉴定属实后,提交给主管法院,用于确认尚未证实的案情真相的客观事实;物证是具有大小、形状和分布范围的实物存在,是具有严格的法律性和严密的科学性的客体。????我国的物证鉴定科学事业创建于上世纪中期,经过50多年的发展壮大,已日臻成熟。广大公安科技人员随着办案经验的积累和技术装备不断更新,像DNA分析、指纹输入与自动识别系统和微量理化物证的红外计算机检索谱库的创建等一系列最新研究成果都获得了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并在物证鉴定和办案中发挥效能。作者认真总结了多年来从事物证鉴定科研和办案的经验,吸收了国内外同行的丰富营养写成此书。力图能系统地、较全面地介绍毒物物证、毒品物证、法医物证、痕迹物证、指纹物证、DNA分析技术和各种微量理化物证的基本知识:包括物证的品种、分类、化学结构、特性和提取、净化、分离方法,重点介绍物证的鉴定方法和技术,提供了千余幅谱图及图表等科学数据,是广大司法、刑事技术人员和分析测试工作者适用的物证鉴定实用工具书,也是高校,尤其是政法类大中专院校师生的教学参考书。????曾长期担任过全国公安科技领导工作的公安部蒋先进副部长亲自为本书撰写序言,鼓励广大从事物证鉴定工作的同志们应不断总结、不断前进,为维护我国社会安全、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在成书过程中,也曾得到诸位同行的热情支持和帮助:季安全和刘开会撰写第四章,崔家贵撰写第五章,邓振华、杨士云、潘青、刘光庭、田保中、艾康云、刘寰、阎振宇等同志补充了部分章节的内容,使本书增色不少,在此一并致谢! -
审判前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编本刊设计以下栏目:《案例研究》以个案为基础,针对个案审判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理论和实务研究,研究评述部分数一般在3000字以上,多写不限,研究中力求理论联系实际。《疑案探讨》以个案为基础,针对个案审判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或者对争议问题进行研究。《案例分析》以个案为基础,针对审判中已终审的裁判,对案件审判中法律适用中的关键问题把握或者理解进行总结。《观点争鸣》针对个案审判中出现的争论比较大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析归纳,并表明作者的观点,以期引起争鸣。《参阅案例》编发审判实践中比较典型的案例,供全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进行参考,稿件来源主要是北京市高级法院研究室编发的《参阅案例》。《法律文书之窗》刊登一些有典型意义的法律文书。《司法文件》主要是及时刊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审判业务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理解与适用苏泽林主编;姜华[等]撰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编著为了政变这种状况,保证《国家赔偿法》的正确实施。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办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案件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接受这项任务后,把制定出台司法解释作为开展国家赔偿确认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便于全国法院负责审理国家赔偿确认的同志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规定》,我们组织了有关同志撰写了本书。本书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由《规定》起草小组的有关同志,结合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司法解释的内容逐条加以阐释,同时对文书样式也作了相应的说明。第二部分,为了进一步帮助读者理解和掌握司法解释的精神,我们选择了与本司法解释密切相关的赔偿、执行等方面的问题,邀请纪敏、张新民、王飞鸿、赵晋山、苏戈、左红等同志撰写了对司法解释和有关问题的理解与适用。第三部分,考虑到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对于很多人民法院来说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因此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审结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案例,这些案例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司法解释条文的具体运用,为读者进一步理解司法解释提供了一定的感性认识。第四部分,比较全面地收录了与审理国家赔偿认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编写本书的过程中,我们终始按照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原则要求自己,以期本书能够对工作在国家赔偿确认审理第一线的同志们有所帮助。< -
证据法论文选萃中国法制出版社内容介绍:本书包括:证据的概念和意义、论相关性、证据能力、关于证据属性的若干思考和讨论——以证据的客观性为中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