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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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职业技能培训教程杨凯 著《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结合人民法院“一五”、“二五”和“三五”改革纲要关于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司法辅助职业改革的相关具体要求,以及现代社会人民法院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司法辅助职业素质与技能实务培训教学的现实需要,详细论述了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培训内容,内容详实全面,能够起到填补目前市场空白的作用,是目前全国法院系统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素质与技能培训教学的最新教材和专著。《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的阅读对象主要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职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新招录的书记员、法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以及高等院校准备考入人民法院工作的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 -
专业化合议庭建设及类型化案件审判研究康宝奇 编暂缺简介... -
实用公安图像处理技术刘丹 编著《实用公安图像处理技术》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公安图像技术的概念和内容,图像数字化及描述方式,数字图像处理系统,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数字图像管理,数字图像信息隐藏,数字水印技术和动画制作技术。《实用公安图像处理技术》理论高度适当,深入论述了图像技术在公安业务上的应用;除了对基本理论的简明阐述外,还有大量的实例相印证,并且对图像的传输、加密、数字签名及水印、模糊图像质量提升和图像检验等公安业务所经常涉及的新技术都做出了具体分析和阐述。《实用公安图像处理技术》既可以作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本科、二学位和研究生的初学教材,也可以作为从事科学鉴定研究和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技术人员的参考书。 -
司法改革论评张卫平,齐树洁 主编司法是一项专门的技术吗?需要专门的技能吗?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没有疑问。司法当然是一项专门的技术,如何认定事实,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是一项十分专业的技术和技能,否则人们不会设立专门的法学专业、专门的学院或学校培养专门的司法人才。研究司法活动的规律成了法学研究的一项主要的内容。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法学又进一步分为理论法学——法理学等与部门法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这些学科的研究主要是为司法运用提供相关的法学知识。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能够掌握这些法学知识和司法技能的人才。有一种普遍的认识,即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法律的规制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相应的法学知识也在不断扩展和增长,人们需要不断学习,除了学校的初始教育外,还需要毕业后的继续教育。在这样的司法理念和法学教育理念指引下,我国在一段时间里法学的继续教育也开展得红红火火。 -
司法理念与方法李方民 著《司法理念与方法》是作者李方民多年思考和研究成果的一个阶段性总结。全书分为“司法理念篇”、“司法原理篇”、“司法能力篇”、“司法方法篇”、“司法服务篇”和“司法随笔”六个部分,对司法体制和机制问题、司法理念和方法问题、司法管理和服务问题等做了详细阐述。 -
和谐司法的双重建构钱锋 主编《和谐司法的双重建构》以和谐司法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建构两个维度为主线,首先从理论层面阐述了和谐司法的商谈性理念与和谐司法的协同性模式,其次从实践层面汇聚了和谐司法的主要模式及其理论回应,最后综述了和谐司法荣昌模式的实践建构与社会成效。 -
司法徐昕 主编暂缺简介... -
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研究李章军 主编《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研究》分为综合篇、民商事行政篇、刑事篇、程序篇、执行篇,共计五篇。《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研究》从实践出发,对司法实务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并结合时代背景,提出了一些观点和意见,既有宏观论述,又有微观说理。《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研究》认为法官不仅要专注于法律技术和法律适用的思考,同时也要抬头遥望灿烂的星空,洞察内心的道德。 -
司法精神病鉴定实用指南王广俊,刘国庆 主编司法精神病鉴定是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北京军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自1991年8月成立以来,立足于军队司法实践需要,积极为部队安全稳定和防范重大安全问题服务,秉承科学公正、客观真实、规范有序和及时有效的原则,先后承办各类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近百例,为政法部门客观、公正、高效地办理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他们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着眼开展心理预防,对当前部队常见的精神疾病和司法鉴定知识进行了总结、梳理,组织编写了《司法精神病鉴定实用指南》一书。该书采取问答的形式对司法精神病鉴定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论所有制概念对中国私法制度的影响冀诚 著《论所有制概念对中国私法制度的影响》以所有制概念在我国话语体系中的生成过程为背景,从其法律表达、法律实践和法的有效性三重维度,探讨了所有制概念对中国私法制度的影响,并认为在与外来话语的互动过程中,私法制度的有效性受制于来自需求相通性、功能兼容性和话语权威的形成机制这三方面因素的约束;只有在话语权威的形成机制能够在保障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将需求相通性和功能兼容性定规为外来话语被接纳或吸收的必要条件,私法制度的有效性才能免受负面的影响。 《论所有制概念对中国私法制度的影响》立意新颖、视角独特,逻辑结构严谨、论证严密、语言表述准确,是作者多年潜心研究学术的结晶,是同类研究主题中不可多得的学术专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