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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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与司法审查承诺侯舒梅 著《法学新视点文库:中国入世与司法审查承诺》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中国如何实现WTO司法审查承诺。这是一个有争论的话题,多数学者认为,“司法审查”就是“独立的司法审查”,其理论基础是分权理论,中国没有实现WTO司法审查承诺的理论基础。实际上WTO要求中国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遵守司法审查承诺:司法审查应独立于被授权执法的行政机关;司法审查的程序应客观和公正;应扩大司法审查范围,充分保护公民的诉权。中国从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中的七个方面——受案范围、诉权、行政审判、管辖、证据、司法审查标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履行WTO的司法审查承诺。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七项法律制度前后进行了多次改革,在诉权保护方面,正在逐步扩大司法审查范围;在管辖制度方面,采用提级管辖制度,试图避免地方政府对司法审查的干预;在证据制度方面,建立了法官的心证公开的证据规则,确保调查取证、质证、认证等程序公正;在法律适用方面,中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以避免和解决法律冲突问题。《法学新视点文库:中国入世与司法审查承诺》通过对这七项法律制度的分析,指出中国政府不可能按照美国式的三权分立理论改变中国,它必须根据其政治和法律体制的现状落实WTO的原则。因此,其改革方向在政治体制方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真正分离,缩小体制摩擦,保障司法审查客观和公正,增加司法审查的违宪审查功能;在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方面,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集胡鹰 编裁判文书的制作,能明确法律所规范的各种具体情况,使纸面上的应然法律成为生活中的实然秩序,让法律务文的内涵与社会需求的发展相适应。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改革工作,自2006年起每年均组织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并已编辑出版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集(2006年卷)》和《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集(2007·2008年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集(2009·2010年卷)》精选的裁判文书均为宝安法院评选出的2009年2010年优秀裁判文书,覆盖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等审判执行业务。《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集(2009·2010年卷)》中的这些优秀裁判文书具备格式规范、要项齐备、层次分明、逻辑严密、文字通顺、语言准确、熟练运用证据规则、裁判理由阐释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结果公正等特点。 -
司法判决研究聂长建 著《司法判决研究》从法学的科学性研究司法判决的事实有效性,从法学的人文性研究司法判决的规范有效性。《司法判决研究》认为,司法判决的确定性尽管不是绝对的,但仍是相当大程度地存在,法官还是适用司法三段论进行司法判决,不能否定司法三段论,而是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司法三段论。 -
检察制度的中国视角与域外借鉴王玄玮 著《检察制度的中国视角与域外借鉴》中对中国式权力分工与制约机制的描述,对中国宪法中“最小危险部门”的探讨,对检察机关应当成为违宪审查程序启动机关的论证,关于将“一般监督权”改造为行政检察权和地方立法检察权的建议等观点,读来令人耳目一新。 -
海峡两岸刑事司法互助研究张淑平 著在海峡两岸隔绝时期,刑事司法互助问题并不突出。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两岸人员、经贸、文化等各方面交流往来日益频繁,跨境犯罪不仅大量滋生,而且从趋势看,更是利用海峡两岸尚未统一的现状,利用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并不畅通的客观事实而大势实施,一定时间内甚至出现某些或者某类犯罪特别突出的情况。两岸的刑事司法互助与其他领域的合作一样,与台湾岛内的政治生态密切相关。在两岸关系朝着和平方向发展之前,合作打击跨境犯罪与刑事司法互助并不具备现实的条件。《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两岸关系进一步回暖之后签署的一系列协议之一,它不仅顺应两岸交往的现实需要,而且是继《金门协议》之后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但是,《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只是一个框架性协议,对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只做原则性规定,大量的法律问题、实务操作问题还有待于研究和探索,本书正是对这一现实问题的回应。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两岸的政治格局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国两制”。所以,两岸刑事司法互助模式应有别于一般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也有别于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刑事司法协助,必须探求并建立彼此可以接受的全新的模式,这正是2008年开始撰写本书时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刘德权 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民商事卷续)(套装共2册)》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精神、答复、通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及公报案例、审判业务庭意见中梳理出一千多个司法观点,并以附录形式选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庭的权威著述和目前审判实务中的主流观点、信箱答复等。上述司法观点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一些法律适用问题的司法态度和立场,也反映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庭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倾向性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民商事卷续)(套装共2册)》与《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书系》系姊妹篇。后者是对最高人民法院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全面而系统的高端解读。两书相互配套,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案例及主流司法观点之大成,并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意见精选》等共同构成一套完整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判依据系列”。 -
检察为民的新路径王泽红,瞿忠检察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它对于维护法制的统一与尊严,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然而,检察制度该如何予以建构,这又不能不回归到人的问题。质言之,一个合理、科学、高效的检察制度,应当在尊重人的本能、情感和能力的基础上予以构建。正如休谟在《人性论》里所说的那样:“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联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即使数学,自然科学和自然宗教,也都是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于人的科学;因为这些科学是在人类的认识范围之内,并且是根据他的能力和官能而被判断的。” -
特权法律制度论郭林虎 著现代汉语中,“特权”这一个语言形式表达两个不同的概念。第一个概念反映违反法律和道德的一种消极社会现象。其内涵是剥削阶级依据其政治、经济地位而拥有的违反法律与道德的特殊利益。其外延主要有:居功自傲,言论和行动不受党纪国法的约束;独断专行,实行家长制;用人唯亲,排除异己;开后门,拉关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多吃多占,大搞特殊等。第二个概念反映的是散见于各个部门法中的一种特殊法律制度。其内涵是法律(人定法或自然法)授予某(些)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自由。其外延主要是各种特权及豁免权。例如,律师作证豁免权,总统刑事豁免权,外交代表豁免权,国家豁免权等。《特权法律制度论》对特权的这两个概念加以区隔,主要围绕第二个概念之内涵与外延集中展开论述。 -
司法能动与机制创新张延灿 主编《司法能动与机制创新》主要介绍: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司法创新机制与本土经验的结合,详细介绍了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衔接机制、行政协调机制、少年审判机制、集约司法机制和法律适用机制等。 -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务王勇,连春亮 著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经济类型由传统的计划向市场经济转型;二是政府职能由全能型向依法行政转型;三是价值观念由一元社会向多元社会转型;四是社会形态由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五是社会公众的理念由“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型。作为政府工作一部分的基层司法法政工作顺应时代的要求,在其职能与功能上也由一元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既突出管理职能,又强调服务职能,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务》就是针对这种变化而开发的一门司法警官类职业院校的应用型专业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