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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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型法理念·立案庭制度的实践与创新陈琦华 著《上海大学法学文库:回应型法理念·立案庭制度的实践与创新》以上海X法院立案庭为研究对象,以结构功能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我为方法论,以组织分析法为己基本研究方法,通过对X法院立案庭五项创新制度——诉前调解制度、诉讼服务中心制度、判后释明窗口制度、执前督促履行制度、流程审判通报制度的产生背景、社会功能和产生的效果进行描述,展示了X法院立案庭的角色由配角到主角,其功能由一元到多元的发展过程。在社会结构诸要素的推动下,X法院立案庭产生了一系列的新的制度,对社会结构的要求予以回应,这是“回应型法”理念在司法创新制度中的贯彻和体现。 -
诉讼监督的范围与方式郑青 编《诉讼监督的范围与方式》研究了诉讼监督的基本定位问题——督察型检察权能。该部分从立法角度、法律监督属性角度以及运行特征等方面对督察型检察权能进行了全面考察,深入分析了我国诉讼监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要进一步规范督察型权能的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等,明确被监督者的义务,建立健全诉讼监督工作与被监督者的内部纠错衔接机制,促进诉讼监督工作全面、依法、规范运行。 -
检察理论探索与机制创新慕平,甄贞 编《检察理论探索与机制创新》的主要目的在于推出首都检察机关的检查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重点调研课题、检察实务研究报告,以积土成山,集腋成裘,在学术研究的阵地上坚守话语权,促进检察理论研究环境的改善,争取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法律监督实践服务。 -
海峡两岸检察制度与司法互助研究郑红,颜大和 编《海峡两岸检察制度与司法互助研究》是2012年海峡两岸检察实务研讨会的文集。 -
司法公开理论问题蒋惠岭 编《司法公开丛书:司法公开理论问题》主要汇集了参加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理论研究征文活动的文稿,还包括一些专家学者对司法公开理论问题的研究,以及国外司法公开制度的研究,是一本较全面论述司法公开各个领域问题的理念书籍。 -
司法民主、公平正义与法官制度孙洪坤 著《司法民主、公平正义与法官制度》概述系统和全面研究我国社会转型期司法民主与公平正义观念变革思想的学术专著。作者以中国的问题,世界的视野,实证的研究方法,对21世纪新时代的司法民主与公平正义若干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如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为视角来分析司法民主的理念,通过对司法民主这一陪审制度的理论基石进行内涵分析和现状研究,并对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及实现司法民主进行探讨,通过民众的广泛参与来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新时期公平正义法治精神的相关问题以及法官职业化和法官职业伦理、司法能力、涉诉信访,等等;这些问题的提出有利于我国司法改革的发展和完善,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 -
鉴定意见研究房保国,陈宏钧 编证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证据裁判主义是现代诉讼的基本原则。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而事实的认定则要靠证据来实现。可以说,在诉讼中除法律问题外,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对案件结果的判定起着根本性的作用。证据研究不仅要关注物证、书证、人证等证据种类的运用,更要分析证明责任、证明对象、证明标准和证明过程等证据规则的适用。当前证据法学在我国逐步成为显学,关于证据立法的呼声日趋高昂,人们日益认识到证据法学研究的重要性。然而在总体上看,证据法学在我国还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在理论上还很不成熟、不完善,甚至有些基本问题还没有达成共识,更未能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如何构建一个科学的证据法学理论体系,如何能够为证据法学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夯实理论基础,并为司法实务活动提供理论指导,是《证据法学论丛:鉴定意见研究》的设立初衷。虽然此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先后推出了“证据科学文库”(中国政法大学张保生教授主持)和“证据法文库”(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弘教授主持),但是本“证据法学论丛”则另辟蹊径,更加关注实证分析,强调证据实务问题的研究,努力形成证据法学研究中的“实践学派”,以期促进我国证据法学学科事业的繁荣昌盛。 -
中国检察权论略王俊,曾哲 著国家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力都是具体的诉讼程序权力,与所谓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权在理论应然上并不存在内在的必然的关联性,但在实然的运行上,按照当下检察机关就是国家唯一的公诉机关实然状貌或者思路去探求司法改革的路径,或可建立理性而科学的以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为双核的主导权力职能体系,同时兼及和主导审判前程序的公正和相关侦查权程序与实体的正当性,在对检察权的实然考量中,探求更为科学、更为中道、更为合于理性的法治智慧。《中国检察权论略》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检察制度与检察权的合理性、必然性与动态发展性。特别是基于检察监督权的实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力授予与权力制约条件下,检察机关不能简单地视为政府的行政机关,行使的是某种特别独立的权力,更不能看成是立法机关或者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根本不具备立法功能和审判职能,它是特立独行且具有存在价值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制度设计的目标,旨在卫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防止行政权、审判权的误用和滥用。再则,在行使国家公权的过程中,通过检察权的“缓冲”可以使得行政权、审判权以及公安部门的侦查权在程序上有一个制衡的地带和不可克减的机制安排。通过对我国宪政构架中检察权配置或权力重置的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检察权配置。实然的中国检察权法律规范上的空间不是太小而是过大。虽然在某种虚拟的层面,来自各种权力和权利的量子对检察权的行使试图碰撞或对抗,但远远还不足以挤压国家检察权正常行使的空间,即使翻越法律许可的边界扩张到私权的田野,中国的百姓也只能是“望权兴叹”。在国家公权行使的高速路上,救济往往要比肇事滞后得多,晚来得多。检察权之法律监督权还远不能撑起行政权与审判权这两把“太阳伞”。因此,必须科学认知检察权,审视检察权,对新时期检察权的权威性进行大胆重构,为全社会公平正义搭建起一道最后的防线,对国民基本权利建树起一道较为牢固的保障屏障。 -
精神病司法鉴定与强制医疗庄洪胜 著为了更好地维护精神病(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精神病司法鉴定与强制医疗》结合2012年《刑事诉讼法》、2012年10月26日公布的《精神卫生法》和《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对精神分裂症、周期性精神障碍、人格障碍、中毒所致精神障碍等的司法鉴定与强制医疗进行了详细介绍。《精神病司法鉴定与强制医疗》可供政法机关办案人员、配合司法鉴定的各级医院、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参考使用,同时也可供政法院校、医学院校、司法和公安警察学院以及其他综合性大学的法律院系、法医院系等在教学中参考学习。 -
司法鉴定概论杜志淳,闵银龙 编《国家级精品课程教材·高等学校法学教学系列教材:司法鉴定概论(第2版)》分为司法鉴定的基本理论与相关分支学科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基本理论部分主要介绍了司法鉴定概念、发展简史、分类、基本原理、管理制度、鉴定机构管理、鉴定人管理、鉴定实施制度、鉴定质量监控、鉴定文书规范及鉴定意见审核等内容;相关分支学科部分主要介绍了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化学、司法精神医学、法医人类学、文书检验学、痕迹检验学、微量物证检验学以及声像资料、计算机、司法会计、知识产权、建筑工程、测谎技术鉴定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