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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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与媒体[美] 理查德·戴维斯 著;于霄 译《法政文丛:最高法院与媒体》考察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否越来越注重公众形象,以及现象背后的原因。《法政文丛:最高法院与媒体》讨论了大法官“走向公众”的动机,并且揭示出他们在21世纪更加受到媒体关注。《法政文丛:最高法院与媒体》描述了大法官与记者之间的互动,这是他们通常不会公开讨论的。作者理查德·戴维斯解释了大法官为何关心媒体和公共关系,如何采取外部策略去影响记者对他们本人及法院的报道,以及记者参与这种互动关系的方式和原因。基于有关19、20世纪的大法官们的资料,《法政文丛:最高法院与媒体》探讨了历史上的大法官与媒体的互动关系,并对1968至2007年这四十年间纸质和广播媒体有关大法官的报道作以内容分析。 -
劳教制度的前世今生与后续改革陈泽宪 编《劳教制度的前世今生与后续改革》收入了本课题研究的部分成果,限于篇幅,许多成果尤其是上述系列研讨会的大量优秀论文只能忍痛割爱,深为遗憾!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劳教制度的前世今生与后续改革》汇集的研究成果都是在劳动教养制度正式废止之前完成的,出于尊重和保留历史真实的考虑,我们在出版时未对各项成果作实质性修改。 -
铁路系统职务犯罪预防问答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 著; 刘苏建主编 译《铁路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丛书(1)-铁路系统职务犯罪预防问答》,本书是铁路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丛书之一,全书分为两大部分:犯罪预防篇和刑事诉讼篇,采用一问一答形式,对铁路系统职务犯罪所涉问题进行一一回答,有助于铁路职工系统学习相关知识,提高相关法律法规认知,做到知法守法去工作。 -
罪名认定及办案期限一览表邹志刚 著《罪名认定及办案期限一览表》以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的办案期限为主线,对相关内容作了表格化处理。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范性文件中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的规定,内容详尽,阐述直观。《罪名认定及办案期限一览表》对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进行了表格化的处理,并且将罪名认定和办案期限的具体规定以一种直观简明的形式呈现给读者。《罪名认定及办案期限一览表》除了形式的新颖,还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邓子滨教授所作的罪名构成释义,使该内容的准确性得到保障。正如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在本书序中所言:本书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司法人员和法学理论工作者合作的成果。《罪名认定及办案期限一览表》用于法律实务从业人员、在校学生以及准备参如司法考试的相关人员,是一部兼具方便性与实用性的不可多得的法律工具书。 -
中国量刑改革之路赵廷光 著《赵廷光教授量刑姊妹篇之一:中国量刑改革之路》是赵廷光教授二十余年对中国刑法准确量刑模式探讨的成果,是专与“量刑基准论”进行商榷的专著。它试图通过学术争鸣来探索哪种量刑模式最符合科学发展观,最能实现量刑公正,最适合我国国情和民情,以达坚持真理,休整错误,促进我国量刑改革健康发展之目的。 -
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文集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著《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文集》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司法鉴定管理,主要介绍司法鉴定管理在实践中的探索与经验;第二部分为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主要介绍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在改革与发展中的实践与探索;第三部分为证据制度,主要介绍关于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制度;第四部分为域外改革启示,主要介绍国外司法鉴定制度的基本情况和改革动向。 -
背叛程序正义魏晓娜 著西方的协商性刑事司法是在较为成熟的法治环境下对矫枉过正的现代刑事司法制度进行的“纠偏”运动,中国的协商性刑事司法则是在法治现代化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在政治环境、司法传统和各种现实问题的交相感应之下出台的权宜之计。因此,中国的协商性刑事司法,既可能产生现代化不足的问题,也可能会出现曲解恢复性司法的问题。《背叛程序正义:协商性刑事司法研究》将协商性刑事司法置于历史、比较法和理论等多重研究视角下进行剖析,认为中国协商性刑事司法的未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正式司法制度。正式的司法制度越规范和有效,协商性刑事的发展就越健康。 -
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李晓丽 著《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以法院证据调查制度为研究对象。首先确定研究内容的具体含义以及研究范围。由于证据调查,乃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概念进行比较辨析,将域外制度与我国立法进行有效对接。其次进入研究的主体部分之一为,证据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重点介绍了论主义的发展演变,确定一般民事诉讼案件在证据调查制度中权限配置的法理基础为修正的辩论主义。研究的主体部分之二为,证据调查的必要性研究,对主要事实的研究,限定了修正辩论主义的作用范围。研究的主体部分之三,为本文的研究重点和核心,依据法院证据调查权的类别,即依申请实施证据调查和职权调查,从权限配置的角度分别展开研究。在此基础上,进入到研究的主体部分之四,法院调查证据的职权规制。最后,针对文章的研究观点和结论,并结合我国立法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
人身伤亡司法鉴定研究王瑞恒 著《人身伤亡司法鉴定研究》的作者在近年来主持的10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实践、教学、科研心得,对建立我国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的新型司法鉴定制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作者提出的司法鉴定相关制度,如我国司法鉴定三级(次)鉴定终结制度、我国司法鉴定援助制度、我国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等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作者结合新出台和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司法鉴定基本理论进行了研究,形成了著作的第一篇;在人体活体司法鉴定方面,主要围绕“伤残鉴定”这个理论界和实务界最为关注的中心展开讨论,形成了“人体活体司法鉴定”篇;物证作为最重要、最客观的证据,对案件的侦破、诉讼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作者重点对最新的人体物证DNA鉴定和指纹鉴定进行了探讨,形成了“人体物证鉴定篇”。 -
清代法官的司法观念章燕 著基于对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主体性角色认可,本书意图找到清代法官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几许观念来,以此视角探索清代司法文化。既对“观念”辨析——考察清代法官平允、仁恕、情理观念的表现、作用及特点等;又对“体系”整理——在辨析基础上重新考察、界定与排序各观念以及观念之间的关系。对清代法官司法观念的分析,不仅限于判决依据内容,研究应包括法官司法活动的方方面面。研究清代法官的司法观念,不仅分析司法观念对清代法官司法活动的影响等内容,而且解读清代司法观念生存的文化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