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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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国工会章程中国法制出版社体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增加规定: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针对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新修改的工会法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增加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完善工会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明确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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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国法制出版社为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完善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发展模式。 为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国家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 针对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较重问题,科技进步法规定,完善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简化管理流程,避免重复性检查和评估,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等方面的负担,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时间。 科技进步法还在提升对科技人员激励水平,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强化区域科技创新,完善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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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国法制出版社从生产繁殖材料到收获材料,全链条保护植物新品种权 从全链条保护植物新品种权,能够解决种子侵权中的很多现实问题,从而更好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种子法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将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将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扩展到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储存等。 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原始创新保护 实质性派生品种是指由原始品种实质性派生,或者由该原始品种的实质性派生品种派生出来的品种,与原始品种有明显区别,并且除派生引起的性状差异外,在表达由原始品种基因型或者基因型组合产生的基本性状方面与原始品种相同。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明确实质性派生品种在进入市场流通前,需要征得原始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将进一步强化原始创新保护。 加大假、劣种子打击力度,让种业市场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假、劣种子的处罚力度。将生产经营假种子行为的有关罚款数额由“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提高到“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生产经营劣种子行为的有关罚款数额由“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提高到“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不再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或者不再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继续从事种子生产的,以及未执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生产种子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夯实种业创新根基 修改后的种子法还在国家有计划地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种质资源这一条文中,专门提到重点收集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和特色地方品种。从法律高度进一步强化种质资源保护,有利于推动形成“以保带用、以用促保”的保护利用机制,将为未来育种创新提供更好的种质基础,甚至对全球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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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国法制出版社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 法律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 法律扩大适用范围,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工业噪声扩展到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增加对城市轨道交通、机动车“炸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餐饮等噪声扰民行为的管控;将一些仅适用城市的规定扩展至农村地区;明确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措施要求。 法律明确了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等违法行为的具体罚款数额,增加建设单位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增加责令停产整治等处罚种类。 分类防控各类噪声污染 关于工业噪声,增加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等方面的内容。 关于建筑施工噪声,增加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制定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内容。 关于交通运输噪声,增加规定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应当明确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建设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应当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明确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补充完善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关于社会生活噪声,补充完善邻里噪声、娱乐健身噪声、室内装修噪声、设施设备噪声、商业经营噪声、体育餐饮场所噪声等方面的内容。 有针对性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明确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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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律出版社《*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配合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公布及适用,本书收录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希望能为广大劳动者及劳动相关法律职业者查阅和学习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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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制定本条例。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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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国法制出版社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作出具体部署,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持续改革行政处罚体制机制。加强对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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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21年第5辑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辑为2021年度第5辑,收入2021年4月份内公布的法律6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件、国务院文件8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11件、司法解释2件,共计2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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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反间谍法 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中国法制出版社为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对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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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法律出版社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全部文本,该法包括总则、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与规划、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及附则。它是为保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在该法中,对噪声和噪声污染的定义作了诠释,并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噪声污染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