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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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潘剑锋 主编我国颁布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至今已二十余年,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有了巨大的进步,伴随着国家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作为反映法律发展和法学成果的大学法学教材当然也应当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更新。此次我们对1994年出版的《民事诉讼法学教程》进行修订就是为了适应这一要求。刘家兴教授是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的学科开创者,也是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开创者之一,他不仅亲自参加了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和199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工作,而且在20世纪80年代初教材建设任务十分紧迫之时,编著出版了《民事诉讼教程》一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供本科教学使用。这本教材吸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当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建立起了奠定基础的作用,在20世纪80年代的法学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是多所高校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指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行以后,刘家兴教授又带领当时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一批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编写了《民事诉讼法学教程》一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这本教材在体系和结构上都有所创新,在内容上充分吸收了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并且在诉的性质、审判权和诉权的关系等理论问题和民事检察监督、诉讼制度和审判程序的关系等具体制度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本教材自从付梓以来,由于体系清晰,语言简明,论述充分,一直受到读者的厚爱,是北京大学和其他多所高校在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的重要参考资料。该教材已经多次重印,在2001年,北京大学出版社还出版了该书的重排本,使其在版式设计等方面更加美观大方。 -
《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讲话国务院法制局财政金融法规司,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
医药实用法规新编国家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编暂缺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本社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收录了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文字简洁,层次分明。 -
经济法概论贵立义,林清高主编包括:法律基础知识、经济法概述、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等17章。 -
最好的辩护(美)艾伦·德肖微茨(Alan M.Dershowitz)著;唐交东译本书是美国当代律师辩护实录中最精彩的一本。作者艾伦.德肖微茨是美国哈佛大学著名刑法学教授,又是在纽约私人执业的美国当代名律师,1980年应邀曾来我国参加有关立法的咨询工作。他专门受理那些没人愿意、也没人敢接受的案件,并打赢了1000多件案件,成为美国当代颇具争议的风云人物。本书收集了德肖微茨所办案件中最富有争议、影响面颇大的数十件案件,将其背景及诉讼过程加以深入浅出的叙述和描写。案中的委托人既有杀人犯、靠办老人院发横财的吸血鬼,又有在公共海滩裸体沐浴而被捕的人、因劫机而被捕的苏联犹太人。书中不乏精彩的辩护场面,纯熟的辩护技巧,曲折迭宕的案情发展,令人吃惊的诉讼结局。作者不是一个以感情取胜的律师,他办案着眼于“对着干”,采取“以攻代守”的策略,注重办案技巧,强调以理取胜。书中对此作了精彩地描写。 -
知识产权法学李永明著暂缺简介... -
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英)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著;汪淑钧译本书试图对我所认为的真正社会哲学的基本观念加以说明。书中评述并阐释了某些著名思想家的学说,只是为了把这些观念最清楚地呈现出来。这就是本书的全部目的;而且除了作为例证外,我有意避免涉及实际应用方面。我确信,对基本原则的较深刻的理解确实会大大有助于更合理地处理实际问题。但是,在我看来,要获得较深刻的理解,只有撇开那些引起激烈宗派争论的实际问题,彻底检验一下有关的观念才能办到。我还认为,这些观念对实际讨论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将使这种讨论脱离哲学理论。我提出的原则可以消除许多宗派偏见,使人们注意掌握许多了解事实的线索,从而把一些实际“社会”问题看作只能通过深入体验并采用适应其微妙性的方法加以处理的生活问题和精神问题。结果,这种讨论就会更加受到重视——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并会获得与其重要性相称的独立性和彻底性。不应当把社会改革家的工作看作只是附属于社会学说的,就像不应当把医生的工作看作只是附属于生理学的那样。这样的分工当然不妨碍事实与思想在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变换。恰恰相反,它往往可以通过增加对两方的补充和改善两方之间的理性沟通而促进这种变换。 哲学界的读者会看到,这里提出的理论的实质不仅可以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找到,而且可以在很多现代著作家特别是黑格尔、T.H.格林、布雷德利“和华莱士e的著作中找到。现在由一个不可能超越这些前辈的人按照同样的方法写出另一本书来,读者对这样做的正当性是可以持怀疑态度的。 对这一点,我想简要说明一下。首先,不言而喻,对任何一代人谈问题都需要使用当代的语言;我甚至还可以说,一种传统的伟大性理应及时引起人们对它的注意。但是,特别是关于格林,虽然我有许多论点是紧跟他的,却有两个特殊的原因使我想表达自己的独立见解。一是我试图把新近提出的心理学概念应用于国家强制论和真实意志或公共意志论,并说明社会哲学与社会心理学的关系。对于模仿论——这是本书的目的不允许在此论述的——我会在即将由《精神》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里简要地加以论述。 另一个原因是,我确信像格林那样小心谨慎地估量国家对其成员的重要性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在本书的正文中(第10章)谈到了这个问题;但是,我想强调一点,即我相信我们对社会各“阶级”日益增多的经验证明了幸福和品格的实质在整个社会统一体中都是一样的。对这一点怀疑,我认为是由于社会经验不足。有一点似乎确实值得注意,即现在对影响国民中较贫困阶级的种种不利因素已受到应有的重视,使之有可能得到补救,然而这却引起了严重的混乱。倡导者的热心已将他引向诋毁他要保护的人。当他证明在某些条件下“穷人”的品格不好是不足为奇的时候,他却忽略了这一点:一般说来,“穷人”和其他的人事实上是一样好的。贫困的家庭和不道德的家庭之间的非常重要的区别被忽略了。而且有一点看来是可能的,即若把一定的犯罪地区略去不计,穷人中不道德的家庭并不比富人中的多。有人装作熟悉情况的样子,对一些住有成千上万值得尊重的公民的地区任意使用“贼窝”和“贫民窟”之类的名称。我们的民主时代竟会使相信穷人品德的悠久传统变得模糊起来,这将使我们的后代感到惊讶。在较早的学说中无疑有一些假话,但还不像今天的与之相反的假话那样远离事实;现在是应该使其中所含的真理重新显现出来的时候了。 我必须一再声明,我讲这些并不是想引起争论。在这些说法中并没有任何一派严肃的学者所不能接受的东西。我只是想维护我的看法,即真实意志与大我(the greater Self)的自由是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而不仅是“受过教育的”人们所抱的希望和幻想。诚然,尽管一个学生如果轻视文化教育就会变得没有教养,但绝不要忘记,就今天的情况来说,一些靠手艺谋生的公民却具有文化阶层基本上不具备的可贵的智育因素。因此我认为,无论本书怎么不完备,也绝不会缺少其主题与各国人民的普通生活之间的关系。 社会学者应当避免单纯的乐观,但不应害怕充分重视他所研究的对象。那些半实际的目标造成了一个不幸后果:它们很自然地影响了社会哲学家们,使他们对自己的研究对象总倾向于采取一种如果不是敌视也是冷淡的态度。他们不像植物学家相信植物或生物学家相信生命过程那样相信现实的社会。因此,社会学说取得的成就不佳。没有一个学者能够真正对他往往要为之辩护的研究对象作出正确的评价。除黑格尔和布雷德利外,所有主要的著作家都或多或少地持这种态度。因此我敢说,他们都不能完全从最普通的实际生活各方面去把握生活的伟大和完美。有些人则采取不同的态度,这不意味着要搞蒙昧主义,也并非想阻挡一种真正的社会逻辑的发展。他们确信,一个实际存在的社会是比一台蒸汽机、一株植物或一个动物更加高级得无法计量的一个创造物;而且认为就是把他们最好的思想用来分析这个社会也不过分。对研究实际社会不热心的人,即使他们拥有一个更好的社会,也不会热心去研究它的。“你们的美国就在此地,不在他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法律出版社本法的建立保障了商业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5年5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