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刑法治理功能研究姚万勤本书立足于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之下,反思目前我国刑法功能的不足,系统全面地提出了刑法治理功能这一命题,并予以充分论证。将刑法治理功能融入社会治理的逻辑之下,可以作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上位概念,不仅有利于调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二律背反的关系,也能为我国的科学立法和司法提供理论供给。因此,在刑法治理社会的过程中,需要定期对其社会治理效果进行必要评估,促进刑法不断与时俱进,最终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与科学化。 -
专利权纠纷行政裁决研究石鹏飞本书共分六章:第一章专利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基础理论;第二章专利权纠纷行政裁决相关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专利权纠纷选择行政裁决之功效;第四章专利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程序;第五章专利权纠纷行政裁决的衔接机制;第六章专利权纠纷行政裁决的进一步完善。 -
叙述的定罪论袁坦中《叙述的定罪论》是一本关于如何认定犯罪、适用刑法的小册子。作者边反驳边立论,以带有强烈哲学意味的深邃思考、生活化的形象表述将刑法定罪的要素、顺序、要求娓娓道来,对三段论、等置论等定罪推演逻辑进行批判性吸收和改善,提出了“叙述的定罪论”这一命题。作者批判了三段论和等置论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分野、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相分离的做法,在作者看来,犯罪事实、定罪证据、司法罪状、正当程序四位一体,运用刑法认定犯罪的问题,即刑法罪状的适用问题,就是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刑法规定的罪状的问题。犯罪事实需要叙述,叙述一个犯罪事实,就像是在讲关于已经发生的过去的犯罪故事,过去的犯罪故事通过定罪证据,由受到正当程序保障的亲历者阐述,符合司法罪状便认定为犯罪。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密不可分,是犯罪事实的一体两面,就像一张纸的正面和反面,正面和反面合二为一才能成为“纸”这个整体。定罪证据是亲历者讲述的真实情况,具有亲历性、真实性、关联性、法律性。亲历性体现在犯罪事实认定者作为非亲历者,要想认定犯罪事实,必须要有亲历者的叙事作为证据加持,否则便不可信;法律性即正当程序性,定罪证据必须要得到在正当程序保障下的被告人的真实承认,也就是使被告人被说服。司法罪状是作为叙述原型的典型事例,也是具体化为个案罪状的立法罪状,他是在叙述者的叙述中形成的,属于立法罪状的阐释与续造。作者将罪状分为蕴含罪状和明述罪状,前者是存在论的法律阐释,后者是反思的法律阐释,前者不需要解释,可以直接叙述、运用,后者是对前者的反思,对疑问的解释和澄清。作者在文中厘清了审判解释与立法解释、司法罪状与立法罪状的区别,主张叙述的法律适用论而非三段论的法律适用论,主张融合的法律意义观,采用叙述解释学的反思解释。 -
虚假广告侵权责任研究李轶本书以《广告法》有关虚假广告侵权的规定为核心进行了规范研究,有立法论方面的建议,如归责原则、责任承担等,有解释方面的研究,如《广告法》中“消费者”“商品或者服务”的解释、广告和广告虚假的判断等。虚假广告侵权因果关系属于“心理上因果关系”,并且由于虚假广告作用于受害者的动机,是“心理上因果关系中”较为特殊的一种,因此无法适用传统因果关系理论。为平衡双方利益,宜推定因果关系存在。学界对于“心理上因果关系”的研究比较少见,本书尝试提出了虚假广告侵权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对“心理上因果关系”的研究有所推进,有助于丰富因果关系理论。 -
律师制度与实务陈宜本书《律师制度与实务》是在《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2013年修订版的基础上修订,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律师业的发展、律师法学的研究成果,在最新国内外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对律师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理论性和实践指导意义兼备。全书共14章,包括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律师职业属性、律师执业基本要求、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执业机构、律师管理体制、律师收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律师的职业责任、刑事诉中的律师辩护与代理、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代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律师办理诉讼外业务。 -
土地租佃研究李俊本书系统研究、介绍了以土地租赁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土地利用模式。其以农地私法史为研究视角,以“罗马法—中世纪法—意大利法”历史脉络为基础,以“长期租赁—永佃权”为框架,从历史和体系方面对肇端于古希腊的永佃利用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解构,旨在为中国土地租赁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启示和借鉴。本书史料丰富、脉络清晰、意涵深远。通过罗马法经典文献及当代意大利农业法学者的研究成果,揭示土地租佃本质,展示长期租赁、短期租赁、永佃权的具体适用及演变过程,提升理论深度;借助改良、租期、租金等因素在土地租赁合同中的作用,以及意思自治原则在该领域中的贯彻,阐明农地利用的价值导向,拓展理论维度;依托中国农地利用规范,关切土地集体所有和多元利用现实,构建以租赁为核心的“三权分置”农地利用制度,彰显理论厚度。本书适合法学教学科研工作者特别是民法学者阅读参考,也可供法科学生研究选用。 -
知识产权基础与实务吴红,魏绪秋,董坤本书是以现行《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为编写依据,以培养知识产权专业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而撰写的高等教材。全书共分四编,第一编概述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第二编在阐述专利及专利法基础知识的基础上,侧重介绍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申请及审批流程、专利申请要务、专利权的实施与法律保护、专利文献与检索等内容;第三编以著作权法律关系为中心,重点阐述著作权法律关系的要素、作品特征、著作权的取得与限制等内容;第四编在阐述商标基础知识的基础上,侧重介绍商标注册、续展、终止以及商标正确使用等实务内容。本书不仅适合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或法学专业本专科学生或研究生使用,也适合作为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和MBA等各类专业硕士课程的教材以及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教材。 -
行政法总论(日)藤田宙靖 著,王贵松 译《行政法总论》一书是藤田行政法的教科书,2020年新版分为上下两卷。上卷为行政法通则,下卷为行政救济法。该书分四编内容。第一编是行政与行政法,分为行政与行政法两章,分别介绍了行政的概念、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与私人的二元思考模式,以及行政的三阶段构造模式;重点分析了公法与私法的基础观念。第二编是依法律行政原理,分为三章,分别介绍了何谓依法律行政原理,研究了“依法律行政原理”的例外(特别权力关系论、侵害保留理论、自由裁量论)以及“依法律行政原理”的界限。另外,还研究了行政过程的私人参与,包括行政的事前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第三编是行政活动的形式,分为三章,分别研究了行政行为、行政法上义务的强制手段、“三阶段构造模式”的例外。该书将行政立法、行政契约、即时强制(即时执行)强制调查作为传统活动形式的例外,将行政计划、行政指导作为现代行政形式的例外。另外还专门探讨行政法学方法论中的行政法学与行政的活动形式论关系。第四编是行政救济法,分为四章,分别介绍了行政诉讼、行政不服审查、损害赔偿制度、损失补偿制度。四编内容,体系严整。 藤田行政法在日本行政法学上享有稳固的地位。该书原理性强,以其理论构成的一贯性、强韧性而著称,让人能快速理解行政法的精髓。该书提出的“行政主体和私人的二元思考”“行政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图式及行政活动的“三阶段构造模式”等已成为分析日本行政法构造的重要视角。 -
车联网数据的法律治理体系研究肖翰车联网数据作为车联网产业发展的基础,已然成为智能交通建设的关键性要素乃至战略性资源。为持续加大车联网数据的制度供给,规范车联网产业发展,加速交通强国战略、汽车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等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切实落地,车联网数据的法律治理理应在数据治理体系中获得独立的地位。 本书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指导精神在汽车领域的具体理论探究。通过车联网数据的全方位治理研究,为车联网全产业链提供制度建设依据,推动车联网数据治理领域的立法进程,并为车联网数据治理专门立法提供立法建议。 -
工业品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非功能性原则及其适用高阳工业品设计以产品功能性为基础,追求多元化美学性设计。然而,工业品功能性设计能否获得法律保护,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法领域,功能性技术发明与工业品设计间的界限并非那么泾渭分明。不管是理论研究,还是国际条约,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工业品设计的功能性问题都没有受到普遍关注和深入研究。从对工业品设计功能性基本理论进行的研究注意到了工业品设计功能性理论完善的必要性,而最迫切要解决的是工业品设计功能性理论在不同知识产权单行法中的适用。本文认为,非功能性是工业品设计能否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其本质是在知识产权法视角下认定工业品设计是否具有功能性,是否可获得知识产权不同单行法的保护。本文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立法及司法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工业品设计非功能性原则及适用进行比较法研究,归纳其中的共性和差异之处,分析总结出不同语境下工业品设计非功能性理论的适用。本文认为,我国现行法中虽不同程度上规定了功能性排除要件,但由于工业品设计非功能理论研究不够,不同单行法中的立法规定和司法适用均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我国,从知识产权视野下完善工业品设计非功能性的理论不仅具有理论价值,也具有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