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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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行政法治建设研究田琳琳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大、重要的规矩。现代国家常见、普遍、复杂的活动是行政活动,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中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更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首次把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之一,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是我们党全面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体制改革的成果经验,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在我国,各级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大多数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各级行政机关执行的。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必须把依法行政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把全部政府活动都纳入法治轨道。 -
中国互联网法规汇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 著本书收录了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的互联网专门立法129件,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管理规定五类,各类均按法律法规的公布时间顺序排列。选录了常适用于互联网的法律、行政法规36件,作为相关法律法规,列为第六类。与目前国内现有的互联网法规出版物相比,本书收录更全、内容更新、实用性更强,是了解、学习我国互联网法规的权威工具书。 -
大额保单配置必修的十一堂课韩宇,邓姗,徐超,张华面对种类繁多的人寿保险产品,应该购入哪一种保单?应该由谁作为保单投保人?应该如何指定受益人?保险应该如何安排才能使得优势z大化?以上这些问题,普通人往往缺乏相应的鉴别和选择能力。 近年来,由于中国保险业发展十分迅速,监管往往落后于市场,保险业出现了一些乱象,比如保险从业者鱼龙混杂,保险营销和保险风险教育有一些混淆视听、虚假宣传的怪象,诸如购买保险可以“离婚不分、欠债不还、有税不缴”等,极大误导了公众,也对保险业的长期发展和美誉度造成了伤害。 我们认为,保险业的长久稳健发展,靠的是保险根基、风控底蕴、精算研发和核保核赔技术等指标。作为保险业的从业人员——保险营销顾问和客户经理们更应当从客户角度出发,帮助保险消费者选择好人寿保单,符合其真实需求和自身情况,做到因人而异、量体裁衣。这就需要充分并完整地了解客户,包括其年龄、家庭状况、相关债务、职业状况、收入、财富、继承、投资目标、风险容忍度、纳税状况和健康等相关因素。 也正是基于以上问题,我们意识到,提供一本既能规划保险销售实践,又能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保险作用、甄别保险产品,尤其是利用大额保单守富和传家的保险配置指南,变得十分迫切和重要。本书,正是为此而编著。 本书主要有以下特点: (1)立足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回应高净值人群、金融保险从业人员的切实需求; (2)将保险与守富、传家结合起来,独辟蹊径,重新定义大额保单的功用; (3)对金融保险营销中的错误观念正本清源,对大额保单的实务操作答疑解惑。 我们完全从真实案例出发,通过法税团队经办或解读分析的案例,结合中国司法和金融实务,以大额保单配置十一堂课的形式,对人寿保险、婚姻财富、债务、个税优化、CRS税务风险防范和家族信托融合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化和实战化的阐述。应当说,本书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中国高净值家庭利用大额保单进行财富管理方面的空白,是一本难得的实践类业务操作手册。 -
行政诉讼实务指导彭涛 编法学教育的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实现法制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因此,法学教育除了传授法学理论之外,还必须重视与“服务社会”的结合,提高学生的法律执业技能,建立规范执业意识,引导他们在个案中将“法律-当事人-社会”相统一,树立“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法治化发展”的执业追求。这种综合能力所需的实务性培训,是目前法学教育所缺乏的,这正是《行政诉讼实务指导/西北政法大学自编系列教材》编写的初衷。《行政诉讼实务指导/西北政法大学自编系列教材》以行政诉讼实务为基点,主线按照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流程展开。和传统法学教材相比,不追求体系的完整性,只求贴近实践,教授学生了解法律服务中的业务关键点,掌握处理关键点所需的执业规则和实务技巧。同时,《行政诉讼实务指导/西北政法大学自编系列教材》还特别增加了法官视角下的行政诉讼、政府视角下的行政纠纷解决路径两部分,希冀能从法律服务者、法院、政府三个不同立场出发,展现行政诉讼实务中各方的专业性职业思维。 -
新编土地法小全书9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著本书收录与土地管理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包括综合规定、农村土地管理、土地规划与供给、土地市场、土地权属与登记、土地税收与财政、土地督察与违法惩处等方面,是各级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团体依法处理土地纠纷,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书。 -
征收拆迁补偿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我国《宪法》中就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房屋的征收补偿同样要遵循这一基本准则。我国土地制度将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对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土地进行征收和征用也分别对应不同的补偿规定。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最初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加以规制,《物权法》公布后,强调了征收与征用的区别,并且确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土地和房屋,因此,国务院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止了旧的拆迁条例,此后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都要适用新条例的规定。而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与补偿标准,目前仍只能主要适用《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废止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新条例明确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补偿标准上,要求对于被征收人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在补偿范围上,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在征收程序上,扩大了公众参与的程度,对于补偿方案有异议的,还需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而在征收主体上,明确了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整体而言,新条例体现出了统筹兼顾、公平补偿、阳光征收的特点,有力地保障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农村土地征收安置与补偿 《物权法》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并明确了六种征地情形。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安置补偿 对于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往往需要征收大量的土地,只有做好这些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好移民的合法利益,才能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此,我国特别针对这些工程项目建设,制定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等规定,对于移民的安置规划、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监督管理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四)争议解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因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就该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刑法与现代社会治理何荣功刑法如何科学参与现代社会治理,不仅是刑法现代化的重要问题,也是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课题。采取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方法,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框架下思考刑法及其机能,是本书的特色,展示出作者宏阔的研究视野,有助于我们更科学地认识刑法对犯罪治理的重要性与有限性。本书体现出作者初步的整体主义刑法观和明确的慎刑之学术立场。整体而言,本书是该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高铭暄(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京师首席专家) -
新编金融法小全书12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著本书收录与银行业监管、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其他机构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内容全面,编排科学,是各级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了解国家金融规范,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秩序、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 2020年第2辑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辑为2020年度第2辑,收入2020年1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2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24件、司法解释4件,补收2019年12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5件、司法解释4件,共计39件。 -
建筑工程法规吴烨玮,季林飞 编《建筑工程法规》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编写。全书共分为九章,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建设工程相关法律知识、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其他法律制度、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等内容。《建筑工程法规》可作为高等院校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供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