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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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一本通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著“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21年开始对一本通进行第七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以达到“应办案所需,适教学所用”的目标。该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师生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
常见刑事案件疑难问题精选精释孙焕文 著本书针对刑事案件中常见罪名涉及的疑难问题,从海量案例库中精选人民法院生效典型真实案例,结合作者多年的办案经验和体会,对每一个案件从基本情况、诉辩主张、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法院判决、律师点评等五个方面进行阐述评析,并拓展深度和广度,深入浅出地解析法律条文。通过以案释法,让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审理的过程,揭示法律风险并提出中肯意见。 -
最新上市公司法律政策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本书围绕“综合”“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发行”“股权变动”等八大部分的内容,收录现行有效的各项法规、政策性文件,结合实务操作的需要,对我国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通过合理的分类方便读者检索与应用。 -
通读民法典陈鸿南 编本书遵循民法典的章节结构,通过主题意思、法律主体或法律事项重新整合民法典的所有条文内容,纲举目张地展示了民法典的内在逻辑。力图从专业的视角对民法典进行科学、通俗的导读,从而希望读者能提纲挈领,系统、完整地掌握民法典各部分的核心要义,做到易学易懂、易查好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评注蒋月 著,蒋月 编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自愿按照法律规定缔结的一夫一妻婚姻关系。婚姻当事人双方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来确定、解释和构建。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只有依据婚姻法律规定,共同向法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结婚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并颁发《结婚证》的男女,才是夫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本书内容是全面解读调整夫妻关系相关法律条款。 -
法律与金融.第七辑辑委员会《法律与金融》第七辑设置了“法金前沿”“证券法制”“金融刑法”“公司法研究”“商法论坛”五个栏目,收录的文章反映时下热点,涉及法律与金融交叉领域的热点问题、金融犯罪中的法律问题、公司法及商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疑难与热点问题。 “法金前沿”栏目专注于金融法律交叉学科领域的热点问题。本辑以金融科技为主题,研讨美国法下区块链资产证券监管规则的重构以及智能合约与传统合同法律框架的关系。 “证券法制”栏目坚持实践性与学术性并重,关注资本市场立法。内容涵盖交易型市场操纵犯罪的主观心理界定、新《证券法》下集体诉讼制度的完善以及永续债性质研究及违约救济困境之纾解。 “金融刑法”栏目聚焦于金融与刑法交叉领域问题。讨论了包括刑事“套路贷”与高利贷的界限探析、《证券法》中“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的区分是否必要等问题。 “公司法研究”栏目关注公司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既有从法教义学视角关注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又有从比较法视角考量新《公司法》股份回购制度。 “商法论坛”栏目运用法解释学、法经济学、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回应我国商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疑难与热点问题。探讨了破产法视角下的决议不成立之诉、独立保函欺诈例外适用问题的审视与反思、及投保欺诈下保险人法定解除权和合同撤销权的适用问题。 -
民商法论丛2020年第2期 总第71卷梁慧星 著《民商法论丛》1994年创刊,是我国创办较早的法学类集刊,亦为CSCI来源刊。本书是第71卷,共14篇文章,分为6个栏目。“民法”专栏围绕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部分连带责任、作者合同、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则以及夫妻个人财产等展开研究和译介。“商法”栏目探讨了被除名股东的财产权保留、股东查阅权以及与公司相比较下信托在英美商业史中的发展和重要作用。其余栏目分别涉及间接识别性个人信息规制、法律父爱主义视阈下的劳动保护路径、机器人诉讼地位、法院地国适用外国国际强制规范的考量要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全书》根据刑法修正案编定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法律。我国于1979年7月1日制定了一部统一的刑法,并于1997年3月14日进行了修订,现已通过十一个修正案以及一部单行刑法,并通过了十三个有关刑法的立法解释;除此之外,与刑法相关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也有几百件之多。全面梳理我国数量繁多的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反映我国的立法动态,显得尤为重要。为满足社会各界尤其是公检法系统、律师和刑法教研人员对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学习、查阅、使用的需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新司法解释,我们在上一版基础上,删除了失效和废止文件,新增了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文件,并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公布的指导案例,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裁判要旨或裁判摘要。 -
刑法小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帮助广大读者理解刑法新规定,本书收录与刑事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 -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条例》明确了政府督查的职责边界和实施主体。政府督查重点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等。政府督查对象包括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督查工作由政府督查机构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所属部门或者派出督查组开展政府督查,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和专家学者等参加督查组。 《条例》对政府督查程序和督查方式作了规定。政府督查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的要求确定督查事项。政府督查可以采取访谈、暗访、听证、评估、约谈、调阅复制材料、“互联网+督查”等方式。督查结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客观公正,督查对象对督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提出对督查对象进行表扬、激励、批评、追究责任,以及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条例》明确了政府督查工作的保障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查机构设置的形式和规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政府督查工作需要协助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协助。督查对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阻碍督查工作,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条例》强调,政府督查要严格控制频次和时限,不得随意扩大督查范围、变更督查对象和内容,不得干预督查对象的正常工作,严禁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督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