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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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法总则谢鸿飞本书从历史、功能与体系三个维度,深入论证“债权”概念及其体系能否建构,实属汉语学界首创。同时,全面分析了债权体系建构后对民法理论、立法与实务的影响,从方法论与具体规范两方面予以精确阐述。书中作者以历史为线索、以体系为框架、以功能为导向,旁征博引、穷本溯源,对债法总则的规范构建问题进行了诠释和解答。本书的具体贡献有:分析了中国债法在外部体系上存在的一般性重大瑕疵,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比如私法自治规范和公法管制规范的混杂、过度抽象化和过度具体化等。 -
网络信息法学研究周汉华暂缺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法律出版社 著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能力水平,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
广东涉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解析曾凤辰,赵盛和,叶昌富,常廷彬 著本书收录了2019年度至2020年度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以案例人选的理由以及案例所确立的裁判规则等为重点,对案例进行评述和分析,进而展现出广东乃至我国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面临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 著1979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为了适应各级、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需要,已经由我社编辑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1979-198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1985-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1990-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1995-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00-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05-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19》。 现编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2020》。 这本汇编收录了202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在加强政策性粮食管理方面,《条例》的针对性举措有: 一是严禁虚报收储数量,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二是严禁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和信贷资金。三是严禁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四是严禁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五是严禁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六是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严禁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七是严禁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八是政策性粮食的采购和销售原则上通过规范的粮食交易中心公开进行。 在完善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措施方面,《条例》修订主要作的规定有: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转变监督管理方式,从事前的收购资格许可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示。三是明确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执法过程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措施。四是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对加强粮食流通中的质量安全监管,《条例》修订主要作的规定有: 一是建立健全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卫生健康、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织实施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二是规定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收购质量安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当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三是规定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四是规定粮食储存期间应当定期进行品质检验。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五是规定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或者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等粮食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六是加强区域性粮食污染监控,建立健全被污染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发现区域性粮食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对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条例》修订主要作的规定有: 一是将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作为粮食经营活动的原则要求。二是规定粮食仓储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与储存品种、规模、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条件,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品质达到轻度不宜存时应当及时出库,减少粮食储存损耗。三是规定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减少粮食运输损耗。四是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技术,开展珍惜和节约粮食宣传教育,鼓励经营者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引导粮食经营者节约粮食,降低粮食损失损耗。 为严厉打击粮食流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粮食流通秩序,《条例》修订主要作的规定有: 《条例》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粮食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了违法成本。例如,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虚报粮食收储数量或者在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违法情节严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企业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同时,《条例》修订强化了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研究齐湘泉 著全书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涉外婚姻家庭法律适用的发展与跨越; 第二章为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立法、理论与实践; 第三章为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承继与发展; 第四章为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发展与变革; 第五章为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流变与发展; 第六章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理论、立法与实践。以上六章为《法律适用法》实务研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21年第1辑司法部 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辑为2021年度第1辑,收入2020年12月份内公布的法律4件、行政法规2件、国务院文件6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17件、司法解释10件,补收2020年11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1件,共计40件。 -
纪检监察重点一本通刘飞 著本书将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经常遇到的近100个重要知识点以表格形式展示,要点清晰、简明实用: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酒驾醉驾,高利放贷、私设小金库处分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严重违纪违法的处理,问责与追责区分,从轻处分、减轻处分与从重处分、加重处分的区别,主动投案、主动交代的区别,免予处分和不予处分的区分,娱乐、赌博型违法、赌博型受贿的区别,正常礼尚往来、违规收受礼金、受贿的区别,等等。 -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标准化管理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为解决创新型组织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盲区, 本书借鉴 ISO 31000 国际风险管理标准及GB/T 29490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实施经验, 从创新型企业经营管理角度明确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基础、 原则与程序, 总结出不同风险源的识别、 防控与监测预警方式。本书融合了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的分析, 和知名企业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集团、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林德 (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及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的知识产权风险与标准化管理的思路/实践,可为知识产权从业者提供从理论到实务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