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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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高频易错300题之了课堂 著本图书主要针对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设置。本书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为初级会计实务高频易错150道试题,后半部分为经济法基础高频易错150道试题。题目来源于之了课堂题库,通过对平台用户做题数据进行分析,智能筛选出两科目错误率很高的300道题,编纂成图书,以备学员在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冲刺阶段使用。本书旨在通过对高频易错题的分析,让考生进一步明晰考试难点及陷阱点,让考生在做题的过程中强化对易错知识点的掌握,很终增强考生的应试能力。 -
税法左卫青 著本书是“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版,是在第四版基础上,依据我国税收的**法律规定修订而成的,并删除了营业税,重新编写了增值税,体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内容。全书共分为十章,第一章阐述税收基础知识,第二章至第九章阐述流转税制、所得税制、资源税制、财产税制和行为税制的具体内容。第十章阐述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本书素材鲜活、可读性强;体系完整、重点突出;编排新颖、易学易教。本书既可以作为高职高专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以作为社会从业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用书。 -
互联网+背景下图书馆的著作权利保障研究吉宇宽 著《“互联网+”背景下图书馆的著作权利保障研究》剖析“互联网+”背景下数字作品新的供给模式剥夺数字图书馆的作品选择权、作品质量监督权和管理权的内外在原因,探索“适当的”政策与技术措施,来保障数字图书馆作品的选择权、作品质量监督权与管理权;研究合理的政策和著作权法律制度,排除数字内容生产者对于作品公有领域的侵占,保障数字图书馆自由、无偿使用作品的公有空间;探索网络信息资源储存的法律规则,保障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收藏职能;构建战争、自然灾害等特殊环境下数字图书馆的在线资源供给模式;确立数字图书馆自出版和参与数字出版的法律地位;构建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融合模式,保障数字图书馆新媒体信息服务。 -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责任界定研究唐绍均 著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下,目前有关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责任划分的法律与政策均不能为两者间的责任界定提供充分的依据,导致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的责任划分边界模糊。以“污染者担责原则”为指引,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责任边界的划分宜按照“污染源的控制与排放”的“文义射程”甄别排污企业或者治污企业的“污染者”身份,并依法认定其“污染者”责任;对不符合“污染者”身份的排污企业或者治污企业,可根据其行为“是否”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认定其责任的“有无”。 -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2021年7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4号国务院令,公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重点内容如下: 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所做的规定 一是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二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负责。 三是对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重大建设工程等应当编制抗震设防专篇。 四是对建筑工程根据使用功能等因素实行分类设防制度。 五是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六是对隔震减震技术使用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作出规定。 对已建成建设工程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所做的规定 一是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 二是根据抗震性能鉴定结果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抗震加固。 三是抗震加固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公示抗震加固时间、后续使用年限等信息。 四是对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进行检查、修缮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 对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所做的规定 一是加强对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农村建设工程抗震性能。 二是对抗震性能鉴定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抗震加固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灾后恢复重建等,应当保证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四是政府编制发放适合农村的实用抗震技术图集,并加强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示范引导等。 在建设工程抗震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方面所做的规定 一是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老旧房屋抗震加固给予政策支持。 二是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产业发展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三是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当开展建设工程安全应急评估和建设工程震害调查。 四是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抗震设防数据信息库并实时共享数据。 五是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 六是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责任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 在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法律责任方面所做的规定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强化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抗震性能鉴定机构等的责任追究,特别是加大了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等的处罚力度,并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抗震性能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结果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设定了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 -
未定罪腐败资产追缴理念与制度研究卫磊 著本书为上海政法学院卫磊副教授的刑法学著作,致力于解决未定罪腐败资产追缴问题,为我国未定罪腐败资产的追缴理念与制度探索前进的道路。本书主要内容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腐败资产追缴的法律挑战,接着对未定罪腐败资产追缴的域外理念与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二章)并由此归纳了未定罪腐败资产追缴的法律理念变革,随后又论述了未定罪腐败资产追缴的刑事实体、程序制度发展(第四章、第五章),最后在总结前文的基础上提出了立法完善建议与后续研究方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2021年7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3 号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1998年全面修订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此次修订的重要内容为: 细化土地征收制度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对《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主要包括: 一是细化征收程序。增加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明确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征收土地申请批准后,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二是规范征收补偿。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土地补偿费等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办法。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明确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并对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作出规定。 四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 一是加强规划管控。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规划条件,明确“入市”土地界址、面积、用途、开发建设强度,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 二是明确交易规则。规定土地“入市”需编制相应方案,双方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土地使用者应当及时支付用地价款,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入市”土地使用权再流转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书面通知土地所有权人。 保障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权益 一是保障农民合理的宅基地需求。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民宅基地需求。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要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 二是规范宅基地管理。明确宅基地申请、审核批准程序;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应当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 三是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明确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
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分类汇编大全宋艳,张冰 著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于所有劳动者而言,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和重大的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配合市场化取向的一系列经济改革,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也走上了改革的道路。尤其是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使得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更加明确。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以及生育等项目在内的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险体系。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此外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改革方案》明确,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意味着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经进入到一个相对崭新的历史时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出版社 著十三届全国人*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援助法共7章、71条。在内容上明确了法律援助的概念和定位,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形式和范围,完善了法律援助程序,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提供渠道,不断增强法律援助保障水平,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该法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规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本法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法律出版社 著十三届全国人*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的医师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 医师法共计7章67条,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培训和考核、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重点围绕加强紧缺专业医师培养、加强基层医师队伍建设、保障医师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