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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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上班记8陈艳红 著《小艾上班记(8中级经济法第7版数字升级版备考2021)》以小说体式的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图书(中级经济法),融入四轮复习法,包含点、线、面、体。书中记录了备考中的点点滴滴,有经验,有方法,还有心境。小艾不是老师,小艾只是你的朋友,老师是让你明白,而小艾希望你“醒来”;老师是在你脑袋里不断地装进什么,而小艾更希望能让你心里生长出什么。 -
初级会计高频易错300题之了课堂 著本图书主要针对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设置。本书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为初级会计实务高频易错150道试题,后半部分为经济法基础高频易错150道试题。题目来源于之了课堂题库,通过对平台用户做题数据进行分析,智能筛选出两科目错误率很高的300道题,编纂成图书,以备学员在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冲刺阶段使用。本书旨在通过对高频易错题的分析,让考生进一步明晰考试难点及陷阱点,让考生在做题的过程中强化对易错知识点的掌握,很终增强考生的应试能力。 -
税法左卫青 著本书是“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版,是在第四版基础上,依据我国税收的**法律规定修订而成的,并删除了营业税,重新编写了增值税,体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内容。全书共分为十章,第一章阐述税收基础知识,第二章至第九章阐述流转税制、所得税制、资源税制、财产税制和行为税制的具体内容。第十章阐述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本书素材鲜活、可读性强;体系完整、重点突出;编排新颖、易学易教。本书既可以作为高职高专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以作为社会从业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用书。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释义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著2021年2月15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条例》的正式施行,是我国粮食流通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完善保障粮食安全制度政策的重要成果,充分彰显了粮食流通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标志粮食流通依法治理进入了新阶段。 为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力量编写了本书,系统解释《条例》条文内容。在编写过程中,根据《条例》修订精神,紧扣《条例》内容,围绕《条例》中亟须阐明和解释的事项和重点问题逐条解释,以帮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粮食从业者及社会各界人士更加准确地把握《条例》的规定。同时,为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和有关条文的适用问题,本书还收录了有关领导、实务部门同志的专题解读和相关培训授课材料。 -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2021年7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4号国务院令,公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重点内容如下: 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所做的规定 一是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二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负责。 三是对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重大建设工程等应当编制抗震设防专篇。 四是对建筑工程根据使用功能等因素实行分类设防制度。 五是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六是对隔震减震技术使用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作出规定。 对已建成建设工程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所做的规定 一是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 二是根据抗震性能鉴定结果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抗震加固。 三是抗震加固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公示抗震加固时间、后续使用年限等信息。 四是对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进行检查、修缮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 对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所做的规定 一是加强对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农村建设工程抗震性能。 二是对抗震性能鉴定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抗震加固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灾后恢复重建等,应当保证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四是政府编制发放适合农村的实用抗震技术图集,并加强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示范引导等。 在建设工程抗震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方面所做的规定 一是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老旧房屋抗震加固给予政策支持。 二是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产业发展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三是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当开展建设工程安全应急评估和建设工程震害调查。 四是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抗震设防数据信息库并实时共享数据。 五是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 六是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责任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 在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法律责任方面所做的规定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强化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抗震性能鉴定机构等的责任追究,特别是加大了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等的处罚力度,并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抗震性能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结果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设定了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2021年7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3 号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1998年全面修订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此次修订的重要内容为: 细化土地征收制度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对《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主要包括: 一是细化征收程序。增加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明确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征收土地申请批准后,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二是规范征收补偿。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土地补偿费等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办法。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明确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并对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作出规定。 四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 一是加强规划管控。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规划条件,明确“入市”土地界址、面积、用途、开发建设强度,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 二是明确交易规则。规定土地“入市”需编制相应方案,双方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土地使用者应当及时支付用地价款,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入市”土地使用权再流转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书面通知土地所有权人。 保障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权益 一是保障农民合理的宅基地需求。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民宅基地需求。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要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 二是规范宅基地管理。明确宅基地申请、审核批准程序;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应当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 三是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明确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此次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改革和完善了土地征收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重新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土地审批权限,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加强了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确保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细化了土地征收程序、规范征收补偿、强化风险管控;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强规划管控、明确交易规则;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合理的宅基地需求,规范宅基地管理,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法律出版社 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土地管理法》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一是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规范开垦耕地验收制度,鼓励社会主体依法参与土地整理。加大对破坏耕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耕地“非粮化”的法律责任。二是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增加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明确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有关费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强化被征地农民参与制度,保障其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加强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明确宅基地申请、审核批准程序,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四是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并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规划条件。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依法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载明宗地的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使用期限、交易方式、入市价格、集体收益分配安排等内容。要求“入市”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备案。五是优化用地审批程序。贯彻落实国务院用地审批有关改革精神,减少审批层级,农用地转用方案直接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再“逐级”上报审批。简化审批材料,将原“一书四方案”整合为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申请。合并办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澳门刑法概说赵国强 著本书系统介绍了澳门刑法的历史沿革、表现形式、适用范围,以及犯罪论体系概述、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犯罪竞合等内容。本书既是一本适合于大学本科教学用的教科书,也是一本关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专著。作为教科书,本书力求做到使学生对整个大陆法系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一目了然,对澳门刑法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作为理论专著,本书也凝聚着作者在长期执教生涯中形成的心得与体会,对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许多基本问题,阐述并论证了自己的见解。 -
我国刑法立法方法与价值取向研究李翔 著本书以我国刑法立法方法与价值取向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当前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现状,分析了当下刑法立法方法论的转变与改革方向,并从犯罪论与刑罚论两个角度具体探析了刑法立法方法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