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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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医创板虞正春,高永华 著本书在体例上分为宏观篇、法律篇、财务篇、行业篇及附录。宏观篇对医创板所属企业进行了数据统计分析,含申报企业情况、已注册企业情况以及审核终止的原因汇总等;法律篇根据医药大健康企业的特点、医药园区一线客户的疑问及交易所反馈的核心问题,选取了“实际控制人认定”“分拆上市”“VIE拆除”“发行人专利”“新三板转板”“上市前并购重组”“对赌协议”“三类股东”“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员工持股计划”以及“违法违规问题”等几个方面,筛选典型案例进行解析;财务篇重点关注了“股份支付”“研发费用资本化”以及“应收账款管理”等几个方面;行业篇对医药大健康企业的“业务资质”“核心技术人员认定”“销售模式”“两票制及带量采购”“境外销售采购”“研发模式”以及“商业贿赂”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 -
新时代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案例是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的载体,是法治实践的生动印记。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层次更高、内涵更加延展丰富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求精神做好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当然之义。在这一过程中,一个个具体生动的案例,凝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经验和智慧,记录了检察人奋进奔跑的足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 01 内容详实 众所期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颁布后,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是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特别是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九部法律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此前颁布的与上述九部法律有关的司法解释,有不少内容已被民法典吸收,但有的规定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原立法基础,或者与民法典的规定不符合,甚至产生冲突。 因此,在相关司法解释未进行系统清理并制定新的民法典适用司法解释之前,需要在全国法院进行统一系统的培训,以及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的正确适用。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以周强院长为组长的“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承担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废、改、立等工作。 同时,全国法院从7月份开始也坚持分类分级、线上线下、点面结合,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 为及时为全国法院干警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提供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同志和各民事审判庭室的资深法官,按民法典各编分工合作,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作为全国法院学习贯彻民法典的培训用书,同时也是法律从业者深度学习和准确适用民法典的参考用书。全套丛书合计6卷11分册,总计约700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承担该系列丛书的编辑出版及发行工作。 02 三大特点 权威实用 「 壹 」 书稿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参与编写的均为最高人民法院各专业审判领域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庭室领导,有关大法官给予指导、审定,确保图书质量。 「 贰 」 注重与审判实践结合,突出实用性 将新增、修改以及有争议条文作为重点,全面展现民法典立法本意,为有关实务疑难问题提供裁判路径指导。 「 叁 」 注重以案释法 结合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正确适用民法典条文,确保全国法院裁判尺度的统一。 “法信·学习民法典专区”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部署,在全国法院推进民法典学习培训工作,措施包括:大法官授课、资深法官和审判业务专家专题讲座和巡回授课、民法典专题培训班、编写教材、开发民法典信息化学习平台等。“法信·学习民法典专区”是人民法院出版社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依托“法信”开发的民法典信息化学习平台。该平台目前已有法条沿革、参考著述文献、大数据案例裁判、法官学习视频等学习内容,并将根据全国法院民法典培训工作的逐步开展,持续更新。“法信·学习民法典专区”,内容权威实用,供全国四级法院干警进行在线培训和个人自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 01 内容详实 众所期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颁布后,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是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特别是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九部法律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此前颁布的与上述九部法律有关的司法解释,有不少内容已被民法典吸收,但有的规定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原立法基础,或者与民法典的规定不符合,甚至产生冲突。 因此,在相关司法解释未进行系统清理并制定新的民法典适用司法解释之前,需要在全国法院进行统一系统的培训,以及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的正确适用。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以周强院长为组长的“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承担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废、改、立等工作。 同时,全国法院从7月份开始也坚持分类分级、线上线下、点面结合,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 为及时为全国法院干警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提供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同志和各民事审判庭室的资深法官,按民法典各编分工合作,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作为全国法院学习贯彻民法典的培训用书,同时也是法律从业者深度学习和准确适用民法典的参考用书。全套丛书合计6卷11分册,总计约700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承担该系列丛书的编辑出版及发行工作。 02 三大特点 权威实用 「 壹 」 书稿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参与编写的均为最高人民法院各专业审判领域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庭室领导,有关大法官给予指导、审定,确保图书质量。 「 贰 」 注重与审判实践结合,突出实用性 将新增、修改以及有争议条文作为重点,全面展现民法典立法本意,为有关实务疑难问题提供裁判路径指导。 「 叁 」 注重以案释法 结合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正确适用民法典条文,确保全国法院裁判尺度的统一。 “法信·学习民法典专区”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部署,在全国法院推进民法典学习培训工作,措施包括:大法官授课、资深法官和审判业务专家专题讲座和巡回授课、民法典专题培训班、编写教材、开发民法典信息化学习平台等。“法信·学习民法典专区”是人民法院出版社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依托“法信”开发的民法典信息化学习平台。该平台目前已有法条沿革、参考著述文献、大数据案例裁判、法官学习视频等学习内容,并将根据全国法院民法典培训工作的逐步开展,持续更新。“法信·学习民法典专区”,内容权威实用,供全国四级法院干警进行在线培训和个人自学。 -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德] 延斯·科赫,[德] 马丁·洛尼希 著,吴香香 译《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在当今德国民法学界声誉甚高,是延斯??科赫、马丁??洛尼希两位教授在波恩大学、雷根斯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多年讲授物权法课程的经验凝结。全书包含17则案例,覆盖了德国物权法的所有核心领域。同时,也对近年司法中的重要变化加以全面考虑。此外,还特别涉及物权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横向联系。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以请求权基础(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系统呈现物权法案例的解析结构,特点鲜明:17则案例解析详尽,附思路说明、概要与法律关系图,且处处可见分析技巧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 01 内容详实 众所期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颁布后,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是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特别是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九部法律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此前颁布的与上述九部法律有关的司法解释,有不少内容已被民法典吸收,但有的规定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原立法基础,或者与民法典的规定不符合,甚至产生冲突。 因此,在相关司法解释未进行系统清理并制定新的民法典适用司法解释之前,需要在全国法院进行统一系统的培训,以及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的正确适用。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以周强院长为组长的“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承担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废、改、立等工作。同时,全国法院从7月份开始也坚持分类分级、线上线下、点面结合,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为及时为全国法院干警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提供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同志和各民事审判庭室的资深法官,按民法典各编分工合作,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作为全国法院学习贯彻民法典的培训用书,同时也是法律从业者深度学习和准确适用民法典的参考用书。全套丛书合计6卷11分册,总计约700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承担该系列丛书的编辑出版及发行工作。 02 三大特点 权威实用 「 壹 」 书稿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参与编写的均为最高人民法院各专业审判领域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庭室领导,有关大法官给予指导、审定,确保图书质量。 「 贰 」 注重与审判实践结合,突出实用性 将新增、修改以及有争议条文作为重点,全面展现民法典立法本意,为有关实务疑难问题提供裁判路径指导。 「 叁 」 注重以案释法 结合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正确适用民法典条文,确保全国法院裁判尺度的统一。 “法信·学习民法典专区”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部署,在全国法院推进民法典学习培训工作,措施包括:大法官授课、资深法官和审判业务专家专题讲座和巡回授课、民法典专题培训班、编写教材、开发民法典信息化学习平台等。“法信·学习民法典专区”是人民法院出版社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依托“法信”开发的民法典信息化学习平台。该平台目前已有法条沿革、参考著述文献、大数据案例裁判、法官学习视频等学习内容,并将根据全国法院民法典培训工作的逐步开展,持续更新。“法信·学习民法典专区”,内容权威实用,供全国四级法院干警进行在线培训和个人自学。 -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典型案例指导丛书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著该丛书共分5册,其中民商事审判类2册,行政审判类3册。 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行政案件裁判精要》 ISBN 978-7-5216-0960-8 定价76.00元 2.《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典型民商事案件裁判观点与文书指导(第1卷)》 ISBN 978-7-5216-1219-6定价169.00元 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民商事主审法官会议纪要(第1卷)》 ISBN 978-7-5216-1151-9定价76.00元 4.《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典型行政案件裁判观点与文书指导(第1卷)》 ISBN 978-7-5216-0961-5定价176.00元 5.《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行政主审法官会议纪要(第1卷)》 ISBN 978-7-5216-1220-2 定价76.00元 丛书中的“裁判观点与文书指导”重在归纳案件的裁判要旨,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裁判规则;“主审法官会议纪要”则重在对案件审理中不同法律适用观点进行评析和对案件审理结果进行阐释。 -
商事法律文件解读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编选组 编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民法典》的内容,本合辑刊登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与《民法典》全文。2020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出了动员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保民生、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合辑刊登了《意见》及其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为正确审理因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所引发的合同、侵权和破产民商事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相关案件座谈会,会后形成了《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本合辑刊登了《纪要》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对《纪要》的解读。 -
人民法院案例选2020年第4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著《人民法院案例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早创办的案例研究连续出版物,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写。创办20多年来,始终坚持"反映审判面貌,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理论,服务审判工作"的编选方针,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本辑为《人民法院案例选(2020年第1辑)》(总第143辑)。 本辑《人民法院案例选》由专题策划、案例精析两部分构成,收录了4个关于股权知情权纠纷的专题特别策划案例,以及违法运用资金案、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及相应商业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及相应商业标识保护案等20余个司法热点难点新型案例。这些案例具有疑难性、典型性与前沿性,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从全国各高级法院报送的案例中精选而来,并经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室最终审定,从裁判要旨、相关规定、基本案情、裁判结果。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 编《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电信网络犯罪)》主要内容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解读,电信网络犯罪典型案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