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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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著为帮助广大法律工作者和保险行业从业人员正确理解《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和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延续惯例,组织编写了本书,作者均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和深厚学术功底的一线法官,他们参与了司法解释的调研论证,对保险法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而且对保险纠纷案件的审判经验丰富。全书采取【条文主旨】【要点提示】【条文理解】【审判实务】【背景依据】【典型案例】的结构模式,对该部司法解释条文进行全面而深入的阐述和分析。同时,对近年来财产保险合同司法实践中典型问题、疑难问题以及各地在司法实践当中对待类似问题的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了专门阐述,具有较强实务指导意义。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成为法官、检察官、学者、律师以及监管部门、金融从业人员以及广大保险消费者理解、适用《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良好助手。 -
新时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前沿问题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著《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前沿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何帆执行编辑,收录了关于完善司法改革专项调研课题十个课题单位的课程研究报告,包括设立网络法院相关问题研究、审级制度改革研究、西部基层法院法官养成机制研究、法官业绩考核评价制度研究、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问题研究、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研究、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问题研究、基层法院法官养成机制研究、法院案件繁简分流问题研究。本书系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前沿问题之集成,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 -
海盗、囚徒与麻风病人[美] 保罗·罗宾逊,[美] 莎拉·罗宾逊 著,李立丰 译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正义。那么,当法律缺席的时候,正义还在不在?《海盗、囚徒与麻风病人:关于正义的十二堂课》作者保罗·罗宾逊教授考察了古往今来数十个真实存在的生动实例,试图告诉我们,若尖牙利爪的丛林法则大行其道,正义还有没有容身之地。在此基础上,作者进而就美国社会面临的司法困境提出了自己的改革设想与倡议。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7年度十件海事诉讼典型案例(不署暂缺简介... -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适用法律规范全书颜茂昆 著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适用法律规范全书立足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工作实际需要,由具有丰富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工作实践经验的法官组织编选和审定。全书共分六编:第一编宪法;第二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编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四编民商法与民事诉讼法;第五编社会法及相关规范,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本书收录的现行有效法律文件来源于:(1)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2)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性文件;方便读者查阅参考。希望本书能够为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领域中法律工作者,包括法官、律师、学者乃至当事人提供者乃至当事人提供参考和方便,提高执行效率,不断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
法本均平中正工作室 著《法本》是一本以图为主的图书产品,是一本把文字图形化的产品,尤其是对中国传统法院文化中经典的法律小故事图形化,法律人物再现,是zui da的特点。《法本》还是一本将中国传统汉字中与法律相关的汉字进行深度挖掘、解析并图形化、标示化的产品。具有鲜明的中国历史文化特色,同时还体现了历史中关于法、律本源与演变过程。本次修订版《法本》在保持原有风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实用功能,的图书产品。既有图书的可读性内容,又是法律人记录法律文字的容器,具有明显文创产品的特点。可用于法律人的记录、。具有鲜明的中国历史文化特色,同时还体现了历史中关于法、律本源与演变过程。 -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讲义梁凤云\n2017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并于2018年2月8日正式实施。这部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又一部诉讼法的基本司法解释,是对以往司法解释、司法批复、司法政策的一次全面总结、汇总、修改、完善,是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重要标尺,将对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该司法解释与法释[2000]8号司法解释相比,新增条文82条,修改条文74条,废止15条,只没有修改——主要涉及期限、中止诉讼、终结诉讼、上诉程序、发回重审程序等。) 本书稿以讲义的形式,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内容包括受案范围、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与受理、审理和判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 -
中国法院司法改革年鉴最高人民法院暂缺简介...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 公司卷江必新,何东宁 等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已于2016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笔者根据《民法总则》《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规定对全书所有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由于《民法总则》通过后并没有废止《民法通则》,待民法典分编内容进行系统整合,编纂工作完成后再予以废止;《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在《民法通则》废止之前,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民法典的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等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完成前,《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的规定与《民法总则》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因此,在进行修订时,不是简单地将法律规定的条文进行替换,而是保留《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并根据《民法总则》制定的原则、依据以及背景,重点突出《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相关内容修改、补充的比较,重点突出《民法总则》《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所修改、补充条文涉及内容的理解,重点突出《民法总则》《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修改、补充内容在司法实践中的把握,以便于读者全面对全书所涉及《民法总则》《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相关内容的整体理解和把握。 -
中国法院司法改革年鉴最高人民法院暂缺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