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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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拍案 命案启示录卢拥军 著《拥军拍案 命案启示录(修订版)》是我社2011年版《拥军拍案——命案启示录》的修订本。它以案例形式,对作者记者生涯中遇到的一些人命案进行了剖析,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作者在原版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的变化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补充,对一些过时的内容进行了删减,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适当增加了相关案例与评解。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与指导案例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著司法解释与指导案例丛书共分民事卷、刑事卷、商事卷、行政?国家赔偿卷四个分册。具体而言,本丛书有以下特点:1.收录全面。在全面吸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收录各类司法解释文件的文本,民事卷收录1043件,刑事卷收录571件,商事卷收录505件,行政?国家赔偿卷收录584件。并精心收集大量地方司法文件。2.分类细化合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专家同志,对司法解释予以细心梳理、分类,以便于广大读者查找使用。3.链接配套法规。对于重要的司法解释,以脚注的形式标出与之对应的法条,同时,在每一部分司法解释之后,附有相关法律法规全文,以便于读者准确、及时查找使用。4.精选指导案例。在全面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基础上,还重点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编辑的典型案例,四卷共收录案例361个。 -
执行进行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著破解“执行难”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新闻媒体是其中的重要力量。本书汇编的新闻作品,就是源自上海高院与《上海法治报》从2010年6月起合作推出的《执行进行时》专栏报道,其中既有近年来上海法院开展的一系列打击拒执犯罪、反规避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的成效展示,也有以多重视角讲述执行法官努力办案,精彩有趣甚至惊险感人的“执行好故事”。希望通过本书的传播,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切,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传递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所作出的努力。 -
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规范指南贺荣 著本书内容涵盖司法技术工作涉及的主要领域,分为总类,司法技术工作职能,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及环境损害,会计审计,知识产权,破产案件管理人,测绘,评估,拍卖、变卖,建设工程,产品质量,价格鉴证和其他类等13个部分,汇集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环保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卫计委等多个部门发布的规章、规定、行业规范和鉴定标准等280余个文件。本书既是法官审查、判断司法鉴定意见的依据和参考,也是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技术管理和培训、社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和拍卖活动的规范指南,同时还为当事人维护自身鉴定权益、律师进行鉴定意见质证提供了全面的规范依据。 -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南英 编本辑为惩治毒品犯罪专辑,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高院新发布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与毒品犯罪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现行有效重要文件,其中对重要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还邀请相关起草人撰写了解读文章。 -
微量物证与毒物毒品分析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夏山学校(英)A·S·尼尔 著《夏山学校》是夏山学校创始人A.S.尼尔所著,讲述了许多孩子来夏山之前厌学、自卑、叛逆,是家长和老师眼中的“问题儿童”;来到夏山后,他们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觉自发地学习,独立自主地生活,充满自信,也懂得爱己爱人,每个孩子的身心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本书通过丰富的事例、详尽的心理分析和论证,清晰地阐明了作者的教育理念,即主张尊重孩子的天性,以爱鼓励孩子自由发展。《窗边的小豆豆》的“巴学园”便是以夏山学校为原型创办的。1960年本书出版后,迅速在全球掀起持续不断的“夏山热潮”,各个国家、各种肤色的儿童纷纷前往夏山就读。本书仅在美国,10年就销售超过200万册,并被600多所大学指定为教育必读书。目前,本书已经被翻译成越来越多的语言,被越来越多的孩子、家长、专家奉为教育经典。 -
二姨和她的五个孩子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我和孩子们的故事武凤英本书的内容大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作者自己的成长历程,一部分是作者作为母亲和孩子们共同的成长历程。在作者自己的成长历程中,作者写了自己的学习经历、爱情经历、工作经历,字字真情实感,扣人心弦,充分展现了作者刻苦勤奋、独立自强、敢爱敢恨、勇敢坚强的性格特点,展现了一个优秀母亲的素质。在作者和孩子们共同的成长历程中,作品主要围绕“如何把孩子培养成才”这个主题展开,记录了作者在家教领域的探索和研究。其中,家教、家风在孩子们成长过程中所起的或显而易见或潜移默化的作用,在作者细腻的笔下,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
工伤保险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的责任分担。(2)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3)明确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