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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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土地纠纷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编《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削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这本《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土地纠纷)》(作者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是其中一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系列(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特点:专业导引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权威注解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配套解读对与主体法相关的规定予以解读,同时在目录中加“*”体现,帮助读者迅速了解实务重点;案例注释以案说法,提炼争议焦点并上目录,帮助读者灵活运用于司法实践。 -
最后的诉讼向阳 张群力著全书共分五章。第一章,概要地介绍了民商事再审制度;第二章,分析民商事再审案件的切入点即再审事由,重点结合司法实践,分析和论述三种主要的再审事由;第三章,介绍再审案件的申请与受理及相应的实务技巧,包括申请再审法律文书的写作与技巧;第四章,介绍再审审查及实务技巧;第五章,介绍再审案件中的团队合作和综合技巧。 -
现行有效司法解释全书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现行有效司法解释全书(套装全3卷)》立足于最新的司法解释清理结果,对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后发布的全部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以“法释”、“高检发释字”文号公布)做了收录。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所确立的标准,将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以前发布的、按照现行标准应当列入“法释”的司法解释予以了遴选、收录。根据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1)对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如何应用法律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解释”的形式;(2)根据立法精神对审判工作中需要制定的规范、意见等司法解释,采用“规定”的形式;(3)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批复”的形式;(4)修改或者废止司法解释,采用“决定”的形式。《现行有效司法解释全书(套装全3卷)》在同一类别下的编排顺序为:以“解释—规定—批复—决定”为序,同一种形式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序。 -
最新H股香港上市实务与案例分析申林平 主编《资本市场法商丛书:最新H股香港上市实务与案例分析》分别就境内企业香港上市过程中应关注的重点法律问题、中介机构的协调性、企业家普遍关注的公司估值等问题进行了深度阐释,并对近年来H股上市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境内企业香港上市具有较强的实务指导价值。《资本市场法商丛书:最新H股香港上市实务与案例分析》针对境企业香港上市这一主题,从理论与实务两大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对境内企业家想要了解的香港上市有关问题,更具实务指导意义和操作可能性。 -
征地拆迁纠纷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王优银 主编《征地拆迁纠纷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分集体土地篇和国有土地篇两篇,精选100个征地拆迁领域典型性案例,一一评析,内容充实、细致,基本反映了该业务领域的全貌和细节。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广大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对于合法的征地拆迁是十分理解和支持的,因此,任何征地拆迁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以提高最广大人民的幸福指数为立足点和根本追求,依法推进,否则就是对权利的侵犯和践踏。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需要律师界同仁的协同努力,更需要公民法律意识的深刻觉醒。希望通过这本书可以使更多人了解征地拆迁,对促进相关机关依法办事,公民依法维权有所裨益。 -
二十世纪影响中国司法的20大案蔡斐 著为什么强调个案?为什么注重叙事? 这恐怕是读者在阅读本书之前最疑惑的两个问题。事实上,这也是我为什么多年来持续专注个案研究的原因。个案,貌似有点微不足道,实际上是正义的实现途径,管窥社会变迁的窗口。我在博士论文《1903年:上海苏报案与清末司法转型》时曾提出一个观点——“个案推动论”。该观点强调,中国法治进程,无论清末,还是当下,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个案推动前进的。这种论说摆脱了从宏观层面讨论司法转型动因的纠缠不清,而落实到具体个案上,从微观层面入手,因为无论是变化着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还是需要变革的法律和转型的司法,其落脚点都是实践中的个案。个案恰如一个个节点,勾连着历史的脉络,展现着历史的变迁,同时又承前启后,把旧的需要摒弃的和新的需要吸纳的都包含在内。我们不否认中国的司法转型是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完成的,但实质上,包括法制在内的公共政策更迭,个案是个有力的推手。从此角度,法律制度的变革或许更像催化剂,而不是决定性因素。也许,因为个案可以直接确定法律效力,“个案推动说”在英美法系判例法中的表现更加直观。在中国,也许只有通过某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个案来论说才能更具说服力,因为多数个案的作用是隐性的,或者细微的,即任意个案往往不具备显著的解释张力,只有在引入关键个案、系列个案、众多个案的时候,“个案推动说”的解释模式才能更具说服力。 基于个案的意义,我常常想:如若能够通过每一个个案实现正义,让个案成为正义实现的载体和途径,那么法治不但会成为信仰,还会成为社会最有力的制度。这种个案正义的价值,可以用培根在《论司法》中那句耳熟能详的法谚来总结,“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叙事,貌似毫无学术含量,实际上是传播的基础,弘扬法治理念的主流。在中国百姓的传统认知中,“历史”通常等同于“故事”。对于“故事”,首要的就是讲清楚,这就是叙事的力量。当这种叙事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后,往往形成一种跨越文本与结构的张力,字里行间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跃然纸上的人物……会直面向你扑来,让你感受到历史的厚重与有趣,感受到司法的积极与无奈。一段时间以来,法学界的话语落入了一种机械性的表达中。学者们言语的,不是百姓能够听懂的,自然也不是他们能够理解的。于是,学界每年层出不穷热热闹闹的研讨会往往不敌一档普法类情景剧对人民群众的普法效果。因此,将个案用“讲故事”的形式展现出来,稍加点评,摒弃纯粹的学术说教,我相信这种力量是巨大的。大量“以案说法”类电视法制节目的高收视率就是佐证。“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在法治传播的过程中,通俗的叙事形式往往更能够深入人心。实际上,在司法制度史研究领域,并不排斥叙事。相反,随着西方“新史学”的崛起,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以来,《蒙塔尤——1297~1324年奥克西坦尼的一个山村》、《马丁?盖尔的回归》、《奶酪与蛆虫:一个16世纪磨坊主的精神世界》、《夜间的战斗——16~17世纪的巫术和农业崇拜》等一批成果的诞生,历史叙事得以复兴,历史的书写形式也从“分析”向“叙述”积极转变。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1)本书所撷选的个案,并不否认预先挑选的成分,从清末的苏报案,到民初的姚荣泽案,到新中国反腐第一案,再到世纪末的綦江虹桥案,这些案件可谓“关键性个案”。引入关键性个案来展开对二十世纪中国司法制度史的考察,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方面可以诠释更为广泛的社会结构和历史问题,将宏观结构和微观分析有机结合,使学理与历史得到解释;另一方面关键性个案能为破解研究命题提供特殊的焦点,可以以关键性个案为原点,将其信息和理论最大限度地推广到其他个案和类型。(2)本文倡导的通过个案实现正义,所指的个案不仅不限于关键性个案,而且更应当关注大量的、普通的、琐碎的个案。这些案件,发生于中国日常的司法运作中,并且呼吁要能够以个案为基础进行反思与提升,因为个案正义代替不了制度正义,要使个案正义具有普遍正义,就必须构建制度正义。综观中西古今法治的衍化史,都是从个别调整发展到规范调整,进而实现二者有机结合的过程。 借此,我相信个案的力量,相信叙事的力量,相信通过个案实现正义对于司法进步和民主法治的推动力量。 -
量刑规范化典型案例精析周继业 主编《量刑规范化典型案例精析》紧密结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相关细化规定,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量刑情节的正确提取以及量刑过程的逐一展示、解说,指导全省刑事法官进一步深入理解量刑规范化文本精神,纠正以往量刑活动中存在的误区,切实强化规范量刑意识,有效提高刑罚配置水平。《量刑规范化典型案例精析》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量刑方法案例解析;第二部分,分类罪名案例解析;第三部分,规范文本汇集。 -
职务犯罪侦查破案36计邵朝模 著无名氏撰写的“三十六计”,按计名排列,可分为六套计,即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和败战计。前三套是处于优势运用之计;后三套是处于劣势运用之计。每套计又分为六计。胜战计包括:瞒天过海、围魏救赵、借刀杀人、以逸待劳、趁火打劫、声东击西;敌战计包括:无中生有、暗渡陈仓、隔岸观火、笑里藏刀、李代桃僵、顺手牵羊;攻战计包括:打草惊蛇、借尸还魂、调虎离山、欲擒故纵、抛砖引玉、擒贼擒王;混战计包括:釜底抽薪、混水摸鱼、金蝉脱壳、关门捉贼、远交近攻、假道伐虢;并战计包括:偷梁换柱、指桑骂槐、假痴不癫、上屋抽梯、树上开花、反客为主;败战计包括:美人计、空城计、反问计、苦肉计、连环计、走为上。有的计是前人从古代历史事实中总结出来的,来源于历史典故,如围魏救赵、暗渡陈仓、假道伐虢;有的计是出自古代兵书的术语,如以逸待劳、声东击西;有的计是来源于古代诗人的诗句,如李代桃僵、擒贼擒王;有的计是用约定俗成的成语,如金蝉脱壳、偷梁换柱、指桑骂槐、反客为主…… -
民事审判视野中的民俗习惯与商业惯例沈志先 ,席建林 ,刘力 编上海作为历史悠久的国际化大都市,不仅存在着诸多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习惯,更有许多与其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商业惯例。习惯的司法运用在实践中大量存在。编者沈志先以上海法院的司法实践为样本,从全市法院众多相关案例中,精心挑选出43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对今后同类案件审理具有参考借鉴价值的案例,梳理结集为《民事审判视野中的民俗习惯与商业惯例:上海法院审判实践精选集》一书。《民事审判视野中的民俗习惯与商业惯例:上海法院审判实践精选集》分为“适用民俗习惯审判篇”和“适用商业惯例审判篇”两个篇目,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相邻关系、货运、保险、买卖合同等各类纠纷,涵盖了人们最基本和最常见的社会行为和经济活动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