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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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事法研究吴志忠著本书内容结构合理,材料丰富,论述清晰,理论联系实际,不乏独到见解,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是一本较好的学术专著。本书共分三编十章。第一编为美国《统一商法典》概述,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二编为美国《统一商法典》货物买卖篇评述。包括第三章到第九章。第三编为美国《统一商法典》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我国经济合同立法的借鉴作用。为第十章。 -
西学与晚明思想的裂变何俊著本书通过对晚明思想的梳理,指出了晚明思想有待推进的问题,考察了西学的传入,分析由此传入在思想层面上所展开的基本内容,讨论了晚明学者如何基于自身的问题的解决来理解与处理西学,同时根据西学在传播中客观存在着的前后期,并结合其传播中对道德与科技的工具性使用,以及在思想层面上所呈现出的基督教天主观、灵魂观与修习观进行分析讨论。 -
法学辞海李伟民主编暂缺简介... -
沉冤昭雪董宝训,丁龙嘉著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 -
新国际经济秩序研究杨泽伟 著本书试图以宏大的历史与现实社会为背景,以新国经济秩序的法律层面为着眼点,以政治分析入手,重点论述有并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基本原则;阐明现代国际法与国际经济组织的在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分析80年代以业建立新国际秩序中进展缓慢的原因;并讨论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的正确途径和方法,希望通过以上研究,能得出若干规律性的认识,有助于一个公正合理的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形成与发展。 -
法学大辞典曾庆敏主编本辞典共收词目10837条。包括法理、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海商法、犯罪侦查学、侦查语言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公证和律师、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罗马法、司法组织等学科中的术语、学说、学派、思想、人物、著作、机构等。本辞典内容全面,查阅方便,是法学工作者必备之工具书。 -
法理学教程顾亚潞主编暂缺简介... -
英汉法律词典本书编写组编本词典是我国第一部收入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以及我国法律的法律用语最多的中型专业词典,包括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英语词条以及英、美法律书刊中常用的拉丁语、法语词条,共有四万余条;另有常见缩略语近三千条,以及西方主要国家的法院组织系统表,作为附录。它是在党的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和加强法制建设的方针指引下,为了满足广大法律工作者、经济工作者和外事工作者以及有关的大专院校师生在阅读和翻译英语法律书刊方面的迫切需要而编写、出版的。由于各国的法律及制度是在本国特定的经济基础和其他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因而一部分法律用语有各自特定的解释,加之长期以来我国翻译界在翻译英美法和大陆法时缺乏规范的标准,往往一个用语存在多种译法,这就难免给读者在理解西方国家的法律时带来词义上甚至理论上的混淆。为了逐步实现译法规范化,本词典除了尽可能作出必要的简释外,在译法上还采取兼收并蓄的原则,收入了我国常见的多种译法(包括台湾、香港地区出版物中的译法),有些提出了我们倾向的译法。譬如Chairman和President两个词,一般前者译“主席”,后者译“总统”,但Chairman一词原意是指集体机构如会议或委员会的首席职位说的,而President则是指独任职位说的,因此,除了保留这两个词的一般译法外,在适用于我国的法律制度时Chairman译为“(中)委员长”,Presi—dent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又譬如,adhesioncontract,国内现有译法达五六种之多,我们根据兼顾原词词义和法律释义的原则,倾向于译为“附意合同”(即一方当事人在订约权利上受到一定限制,需要附和另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合同),而在“附意合同”后加括号说明又译“定式合同”、“附和合同”等。法律用语要实现泽法规范化,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不是由译者或出版社说了算的事,我们希望经过广大读者和译者阅读和翻译的实践,逐步地达到“约定俗成”。此外,我们对许多词条虽然采取一词多译,但仍难于完全的准确译出,读者使用本词典时仍需注意各个国家、各个时期对同一法律用语的不同解释,作出选择或调整译法。本词典系在西南政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律系、广州外语学院、上海财经学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本社组织集体编写的。参加编写的有张仲绛、夏登峻、朱建成、何联升、杨世宏、夏斗寅、温光均等同志。李昌道、肖明松两同志提供了部分词条;曾享瑞、宋海军两同志参加了汉英词条对照的选编。负责审核定稿的有夏登峻、何联升、张仲绛同志。我社负责本词典的责任编辑安日华同志也提供了部分词条、法律习语和谚语,并参加了全书审核定稿工作。在此谨向给予大力支持的上述单位表示谢意。< -
中国古代的法律王群瑛 著中国古代法律是指自公元前21世纪建立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时起,至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时止,中国近四千年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总称,包括奴隶制社会法律和封建制社会法律。奴隶制社会的法律始起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善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禹刑、汤刑、九刑分别是夏、商、西周法律的总称。西周时期是奴隶制社会法律最完备的时期,在周公的礼治学说和“明德慎罚”思想的指导下,西周提出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如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对此后封建社会的立法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礼治思想则是后来儒家学说的基础。 -
义务先定论张恒山著暂缺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