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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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民商法实践周林彬,刘云生,王睿 著本书收录了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2020年学术年会的精选论文30余篇。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与适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与优化,公司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等具体部门法领域的理论争议与实践困境,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发展与协同的宏观视野研究,以及民商法具体规则设计和解释的微观视野研究。本书体现了民商法学理论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对民商法学学术和实务疑难问题的思辨、对新兴问题的关注,相关研究成果对民商法的立法和司法适用也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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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研究生》2020年第2辑李曙光 著本书主要面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群体,以专家评选方式编辑法大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每年出版2辑。本辑收录论文37篇,从形式上看,这些文章涵盖了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新闻学等多个专业,可谓“百家争鸣”;从内容上看,这些文章或视角独到、或文采斐然,体现出了较高的学术水平,可谓“百花齐放”。以期充分展现“开放、交流、思考、进步”的学术理念。每期将根据文章特点设定多个栏目,同时每期将开设一个专题,对此进行全面的论述,以期成为研究生学术发表的最佳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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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基层社会治理丛论刘志松 著对于中国古代而言,尤其是从秦汉以降,以皇权为核心的君主专制政治制度的形成使得历代王朝中央都必须慎重考虑基层社会治理的问题。先秦三代地方社会治理体制以“封诸侯,建藩卫”为核心。秦至汉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建立,中央之权集于皇帝,地方之权集于中央,王朝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程度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逐渐萎缩,国家与民间精英的联合成为中国古代地方社会治理的成功模式。宋代以后,各种民间精英组织逐渐形成,他们参与到地方社会治理的场域中来,形成了与国家权力的联合。本书以系统观为理论框架和方法论基础,对宋代以后,主要是明清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安好专题进行讨论,中国传统国家治理模式正是通过社会系统的信息交换方式实现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形成了一个自耦合系统。这个系统包含三个子系统——权威、规则、模式——这一系统自洽的过程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宏观的思路,如果要深入探讨乡土社会系统内部的耦合过程是如何实现的,就要寻找一种能够普遍适用于各子系统的研究模型。本书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对明清时期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模式进行宏观概括,然后从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权威体系、规则体系和运行模式体系进行多维度的探讨,最终通过对在传统基层社会之中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反馈关系的各种样态及实践成效的考察,提出基层社会治理善治的方案。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意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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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史学刊张生,王帅一 著《法史学刊》是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组织编辑的专业性学术集刊。集刊内容涵盖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等法律史学科的各个分支,间或旁及法理学、部门法学、哲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法律史学得以滋养的学科领域。本书是总第16卷,旨在反映法史学科的新探索,展现法律文化研究的多彩景观,评析学术作品,介绍法史学界前辈学人,以激励后学,传承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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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洞穴奇案[美] 郎·富勒,艾伦·德肖维茨 等著,高凌云,王文心 译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了他虚构的“洞穴奇案”。五名探险者受困于山洞,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因缺少食物,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获救之后,存活的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一审判处死刑,被告上诉至最高法院。富勒以一人分饰五角,虚拟了最高法院5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词。50年后,1999年,《哈佛法律评论》编辑部邀请6位法官和学者再次审理该案、撰写判词,呈现对此案的重新思考与论战,并请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大卫·沙皮罗撰写评论。本书是对这11篇判词和1篇评论的完整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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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司法官员的法律秩序观杨晓宜 著书稿主题为唐代司法官员的法律秩序观,以“法典行用”与“断案场域”为分析视角,结合各类司法案例为研究素材,详细分析、探讨每个案例中面临的多元情境,讨论唐代法典体系下的理想秩序、断案场域与“法”的运用,以及司法官员的法律见解与变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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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的法治思想韩丽雯 著清朝末年是清廷专制政体崩溃的前夜,是古今思想变迁、政体转型的关键时期,更是东西方思想文化激烈交锋、互相影响的迅猛发展期。本书以民权和法治为中心对清朝末年的法治思想进行研究,以西方政体、民权和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及其于19世纪后期在中国的移植为研究背景,系统性地梳理了民权和法治思想在中国的演变,并通过对清朝末年立宪人士关于君主立宪的政体构想、革命人士关于民主共和的政体构想以及清政府官员关千政体选择的思考和实践的比较研究,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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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潘萍 著在“王道平”的治理秩序观和“维齐非齐”伦理正义观的影响下,传统中国司法理念是“平”,内蕴“等者同等”“不等者不等”“等与不等的辩证变动”三原则。作为传统中国司法理念的“平”不仅贯彻于国家律法、诉讼制度、司法人员培养等方面,还被落实在民事、刑事司法实践中。中国传统司法理念作为中国传统司法文明的重要表现,贯穿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司法实践中。同时,对于当前司法裁判过程中如何处理民众的正义观念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情、理、法之间的关系等,以达致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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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存在吕红兵 著本书主要表达的是,青年法律人如何认识自己,如何认知职业,如何生存与发展,如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作用、建功立业…… 本书内容的四大部分,选取了作者在欢聚、论道、迎送、相遇四种场景中说的话、讲的理、留的言、寄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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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谈判实训教程戴勇坚 著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创新之举,在社会治理和争议纠纷化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律谈判是解决纠纷的基本方法,几乎所有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都有它的身影,调解甚至直接被称为“在法律阴影下的谈判”。本书知识体系合理,案例丰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创新性、实务性和可操作性。全书共分为九章,其中第一章到第五章是关于法律谈判的相关理论知识。第一章中“法律谈判金三角—需求、利益、关系”的内容,是本书最核心的部分。第六章到第八章围绕法律谈判实战中最关键的几个方面展开,包括具体策略、各种临场技巧和僵局应对方法等。第九章是对法律谈判模拟教学过程的真实还原。本书既是对法律谈判理论的详细梳理,也是对法律谈判模拟教学的系统介绍。作者期望通过提炼法律谈判理论和展现模拟案例,建立法律谈判人才培养教程,探索“本土化”教学方式的样板,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调解谈判话语体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