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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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循吏与明清时期司法实践徐忠明 著自太史公开创了修史之轨辙后,在中华帝国的正史编撰传统中,有那么一类官员成为帝国官僚所要仿效追慕的榜样,他们恪守官箴,事君以忠,牧民以爱,他们即可称作“循吏”。能够在正史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循吏,无疑是帝制中国模范官僚的代表。传统中国具有“家国同构”的泛伦理制度和泛道德政治,以循吏为代表的司法官员群体是礼法制度的赞同者与司法实践的操作者,从而在礼法制度与司法实践之间起到了桥梁或媒介的作用,是发掘和理解传统中国,尤其是明清时期司法裁判独特意蕴的关键。 本书从三个维度展开了翔实的讨论:考述传统中国循吏的历史源流,分析循吏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与文化氛围,解读循吏司法的独特风格。据此,作者向我们精彩地展现了三种相互关联的类型建构:“情感本体”的文化类型,践行“爱民情感”的官僚类型,以及“情法兼顾”的司法类型。可以这么说,明清时期以循吏为代表的司法官员群体,其司法裁判以考量“情感”为基本特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传统中国的政治信念与司法理想。 -
立陶宛知识产权法孙那 著立陶宛脱离苏联后,这个东欧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面临推倒重来的困境。独立后,立陶宛颁布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并且加入了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加入欧盟后成为欧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成员。为了贯彻欧盟的鼓励创新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立陶宛不断完善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中显著的成果就是对《著作权与邻接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修订。这三部法律体现出立陶宛和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对于研究立陶宛和欧盟的知识产权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书为这三部法律的中文译本。 -
公司法律评论顾功耘 著《公司法律评论》2019年卷秉持理论密切联系实践的宗旨,聚焦公司、证券和破产法律制度,对“明股实债”的裁判路径、“人走股留”的章程回购条款、平台型企业的社会责任、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机制、科创板市场建设和创新、金融科技与投资者保护、破产中的府院联动机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等疑难和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终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进行积极的制度探索。 -
新中国刑法70年赵秉志 著《新中国刑法70年》共分绪论和三编。其中绪论主要是对我国刑法发展的阶段划分进行阐述,提出将过去70年我国刑法立法、司法和理论发展大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论述;第*编至第三编分别是“新中国刑法立法70年”、“新中国刑法司法70年”和“新中国刑法学研究70年”,每编下设三章,分别从发展历程、发展特点和发展前瞻进行论述,以便读者能更为全面地了解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刑法发展的全貌。 -
中国大数据法治法治发展报告李爱君 著《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报告(2018)》是在广泛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信息基础上编制的,自2017年起每年一部,是着力于显示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水平的综合性系列报告。本书从大数据法治的科研、立法、监管、司法等多个角度,对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状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分析,并通过现场访问、电话访问、问卷等形式调查我国企业大数据应用法治现状和公民保护个人数据法治意识,提出目前我国大数据法治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大数据法治发展报告(2018)》在2017年报告的基础上作了部分调整:一,结合当前大数据法治发展的具体形势,增加“政府数据开放与共享现状”和“大数据交易中心综述”两个部分;二,对地方政府大数据法治指数评估的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旨在获取更加准确和具有参考价值的评估指数;三,增加了对数据交易中心规范化指数的评估,鼓励数据交易中心的规范化运营,保障和推进数据的合法合规交易。 -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探索和实践米振荣 著198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创立中国第*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多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立了专业化的少年审判法官队伍,同时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在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平安中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书完整地再现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发展历程,是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论研讨、审判智慧的系统总结,希望能够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借鉴。 -
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吕微平,曾炜琴 编《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厦门大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论集》是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很好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16JDSZK076)“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部分成果。收录了厦大马院、厦大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举办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的部分论文,探讨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德法共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及融入法治建设。 -
欧洲大学教师发展组织建设研究吴薇 等 编《欧洲大学教师发展组织建设研究/研精覃思教育丛书》是笔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教育学青年课题“欧洲大学教师发展制度历史与现状研究”的研究总结。由笔者负责课题设计、组织协调、资料收集翻译、国外相关人员的联系访谈、各阶段的研讨交流以及最后阶段的统稿定稿。在编写的过程中,参阅了相关国家教育部门以及各高校的网站,与案例高校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交流,也参考了国内外核心的研究成果。 -
基础规范的基础周林刚 著一部具有*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如果不考虑任何社会学的因素——也就是不考虑任何权力的分配和组织机制——那么,它是不可能先天地呈现它的*高效力的。任何高级规范,对于违反它的下位阶规范,如果没有实际的纠正机制,而放任自流,以致必须根据下位阶的实际内容,重新解释这个高级规范,那么,与其说是高级规范决定了下位阶的规范,不如反过来说,是下位阶的规范决定了高级规范。换句话讲,规范等级体系,必须包含经验的成分,而不可能由先验的成分单独支撑。凯尔森区别了等级体系的静态成分和动态成分,并且也意识到了两种成分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那个先验的成分——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只能支撑动态体系,并不能支撑静态体系;但他却以一种牺牲静态成分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 -
我国毒品消费与供给关系实证研究揭萍 著《我国毒品消费与供给关系实证研究》的亮点:一,用数据说明容留吸毒在毒品犯罪中成为新的口袋罪,其判罚率超过持有毒品罪,这与毒品证明标准、两罪构成要件的要素设计有直接关系。二,通过深度访谈“以贩养吸”人员寻求其因。毒品消费者进入这样的怪圈:当他们深陷于毒品消费时,贩毒会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供给与消费自行闭合。三,抑制毒品消费的机制可能生成毒品犯罪,紧密毒品供求关联,封闭的强戒环境往往是毒品供求信息的汇合点。四,在高压式打击下,贩毒活动极其隐秘,因而一对一交易或者三五人实施的共同犯罪是常见犯罪样态,没有发现集团性贩毒的案例,这颠覆了毒品贩卖存在三级以上销售梯次,且是严密的有组织犯罪的传统结论。五,公安机关的禁毒会战、破案考核指标、特情的运用和公安民警的选择性执法,增加了生成毒品犯罪的风险,以打促防的反毒策略效果并不明显。这些研究所得中有些验证了近年同类研究结论,因而起到了理论质证的作用,有些形成了对现有对策的效果的客观评价,其中包含了对毒品犯罪重刑政策的理性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