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
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规则体系研究杨泽伟 著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编。上编为“‘一带一路’倡议与现代国际法理论”,主要从跨学科的角度阐释“一带一路”问题的三个理论视角,探讨“一带一路”倡议与现代国际法发展的互动关系等。中编是“‘一带一路’倡议与海洋法律秩序”,重点讨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与国际海洋法律秩序的变革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海洋法律体系的完善等。下编是“‘一带一路’倡议与能源法律秩序”,聚焦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法律机制和“一带一路”背景下能源过境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并较为深入地剖析了全球能源变革对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合作的挑战与应对等。全书视野开阔、重点突出,既有理论探索,也有实践分析,对 “一带一路”倡议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
东南法学刘艳红 编《东南法学》是由东南大学法学院于2008年创办的连续性学术出版物,每年两辑,分为春季卷和秋季卷。本刊由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刘艳红教授任主编,由有名法学家李步云先生担任编委会主任,并邀请有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张文显教授、陈兴良教授、应松年教授和韩大元教授担任本刊的学术顾问。本刊立足独立的学术研究,密切追踪理论前沿,积极关注法治实践,彰显研究特色与深度,旨在搭建东南大学法学院对外学术交流平台,凸现法学院学术研究旨趣,促进法学院学术进步,推动本地区法治建设与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 -
仲裁研究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著《仲裁研究》是广州仲裁委员会创办的研究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学术性连续出版物,旨在为国内外法学界、仲裁界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本书为《仲裁研究》的第44辑。 -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配套改革研究张晓飞 著暂无 -
法律史研究陈灵海 著《法律史研究(第6辑)》由前任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杨一凡研究员、厦门大学前副校长郑学檬教授领衔撰稿,收录众多法律史学者文章。主要包括:郑学檬《风雨万里问学路——“行万里路”习史散记》、杨一凡《<皇明条法事类纂>缺文及篇名复原》、董亭君《<明实录>所见“成案”》、姚澍《湖南坟山案件选编(上)》、王瑞超《民国上海女律师史料》、巩哲《“灋”与“獬豸”新考》、袁也《<法经>伪史始末考》、邓长春《南朝律家蔡法度传略——兼驳律学“北优于南说”》等。 -
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后发优势研究陈宗波,段海风 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均提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包括广西在内的民族地区多位于边疆,族群众多,文化多元,但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包括法治建设水平相对落后,故更需大力加强依法治理,带动地区的全面发展。这需要我们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尤其是各地的优势和劣势,深入思考如何促进民族地区依法治理,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本研究即响应近五年来中央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号召,重点探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有哪些后发优势,以及怎样加以实现,并针对“法治广西”建设加以具体分析。 -
布依族习惯法研究徐晓光,徐斌 著布依族是贵州省世居的17个民族之一,为贵州省人数仅次于苗族的主要少数民族。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报告公布的资料,全国布依族人口为287万,贵州省布依族达251万人,占全国布依族人口的87%以上。布依族属百越系民族,古夜郎国时期就已经生活在这里。主要聚居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及安顺市的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和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其余散居在贵阳市的郊区、六盘水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铜仁地区、遵义地区和毕节地区等地。生活在贵州省外的布依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曲靖市的罗平县和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宁南县和会理县等地。贵州西南部的南盘江北部流域、北盘江流域和贵州南部的涟江流域的少数民族主要是布依族,而南盘江、北盘江和涟水都是红水河的支流。所以《布依族简史》一书认为,南、北盘江和红水河两岸是布依族发祥之地。 -
我国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研究彭小霞 著《我国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主要研究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问题,着重解决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构建中存在的几个关键问题,即“为何补偿”“谁补偿给谁”“补偿多少”“怎么补偿”“如何保证补偿”。本书的第*章到第六章都主要围绕这几个问题而展开。第*章主要通过阐述概念、理论基础、存在困境等基础理论问题,回答了“为何补偿”的问题;第二章探讨农村征地生态补偿主体和客体之确立问题,主要解决“谁补偿给谁”的问题;第三章分析土地征收中农民生态权利的法律保障问题,主要从受偿主体——被征地农民视角分析其权利保障问题;第四章分析农地生态价值的法律实现路径问题,主要解决生态补偿客体的法律实现问题;第五章探索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标准和方式之完善问题,解决的是“补偿多少”和“怎么补偿”的问题;第六章提出从总体和宏观上构建农村征地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的思路和措施,主要解决的是“如何保证补偿”的问题。 -
论承认与法权的关系亓同惠 著《论承认与法权的关系》旨在法律和政治的领域,探讨承认的意义与功能,揭示承认与法权的关系。经由梳理承认语境中的费希特与黑格尔,阐明承认在法权从缘起至归宿的进程中存在多重张力和多种可能。基于此,承认与法权关系的现实背景,在于承认与再分配之争,在于承认地位的一元与多元之争,亦在于承认的意味与功能:承认意味着某种道德语法,其作用在于为人在其社会化存在的成长中提供一个有关正义公平的指示标志。这是法权得以完整并趋于完善的前提。法权的可欲、独立、合法和有效,均来自于承认。 -
土地利用制度变化条件下乡村社会治理的法律机制研究何真,唐清利 著历史经验表明,社会转型或者变革往往隐藏着土地利用制度变化与农村社会管理制度之间的断裂,能否避免断裂成为缓和或加剧社会矛盾、推动或妨碍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中国历史上的种种土地利用制度和实践都有与之相应的农村社会管理制度。可是,这些制度主要是针对国家对农业社会的治理需要设计的。《土地利用制度变化条件下乡村社会治理的法律机制研究》主要采用了比较法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法、实地调研法、定性分析法等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