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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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视角下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田博 著《民法总则》的颁行实施对电力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本书分为八章,从基本规定、自然人制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制度、民事权利制度、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和诉讼时效制度入手,探究《民法总则》的创新之处及其对电力企业的影响。 -
中国犯罪治理蓝皮书中国犯罪学学会 著《中国犯罪治理蓝皮书:犯罪态势与研究报告(2018)》由中国犯罪学学会组织犯罪学领域的专家集中编写,总结分析2018年中国犯罪治理情况,宏观方面从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等方面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在犯罪态势分析部分,本书独*了犯罪治理指数模型,运用大量权*数据进行地域及种类分析及典型案例分析。本书对于中国犯罪学学科的发展也做了回顾和总结,*后对改革开放40年的犯罪治理政策进行了回顾和反思。 -
当代德国刑事法研究赵秉志 著《当代德国刑事法研究》在一、二卷出版后,收到学界的鼓励和肯定。为了使中国学者能够对客观归责理论有一个基本的理解,在中德双方编辑人员协商的基础上,作者在刑法专题研究部分对该理论在德国的情况做个整体性的说明。本卷在内容上包括三大部分:刑法、全新判例评述、刑诉。作者从客观归责理论在德国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其在理论体系中的地位、理论界的全新争论以及其在联邦*高法院判例的态度各选择了几篇具有代表性的经典论文,作者通过选取的经典文献,试图帮助中国读者能够对客观归责理论有个更为深度的认知。 -
辩方权利的语境式展开王天民 著《辩方权利的语境式展开》是一部关于辩方权利研究的专著,通过分析不同国家与地区的权利保护模式,结合中国的现实特点,对未来中国辩方权利的保护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 -
体系概念史顾祝轩 著本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17~19世纪中叶在欧洲大陆传播的体系思想,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体系的起源、体系的主要建构者、体系概念的历史变迁及其演变。本书重点论证了两个方面的内容:第*,在《法国民法典》(1804年)与《德国民法典》(1900年)之间存在私法体系的范式转换,即从启蒙时期自然法学的私法体系经由康德的法哲学,*终演变为德国特殊的潘德克吞法学体系。第二,在两部民法典之间,私法体系的范式转换意味着以下双重转换:(1)体系的构成原理转换:从基于他律意思的“义务的体系”转向基于自律意思的“权利的体系”。(2)体系的排列方式转换:从依据罗马法上“法学阶梯”(Institutiones)的体系排列转向德意志特殊的潘德克吞的体系排 -
行政法治奠基时何海波 著《行政法治奠基时 :1989年《行政诉讼法》史料荟萃》内容分为三编。上编“草案汇编”,收集了从试拟稿、征求意见稿、各次审议稿到*后通过的文本,以及相应的立法说明和参考资料。中编“论文选辑”,从当时讨论行政诉讼制度的数百篇文章中选取了30篇论文,并附上行政诉讼法早期文献的一个比较完全的目录。下编“访谈集录”,收集了应松年、姜明安、朱维究、于安、胡建淼、肖峋、黄曙海、江必新、蔡小雪等亲历者关于《行政诉讼法》制定过程和实施情况的口述。书后附行政诉讼法大事记。 -
税法总论陈清秀 著陈清秀教授是台湾地区知名学者。《税法总论》在台湾地区已发行10版,主要参酌德国、日本等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税收法学理论,并就台湾地区税收法规以及实务见解加以分析探讨;将税法总论的各项重要问题,作一综合性分析探讨,内容包括税法基础理论、基本原理、税捐债务法律关系、税捐稽征程序关系、税捐罚则以及税捐行政救济等税法一般共通性问题,内容丰富。《税法总论》可供大学研习税法课程之使用,也可作为实务上处理税务案件之参考。如能熟读本书,可具备财税法基础知识而具有处理财税法问题之基本能力。 -
慈善信托的解释论与立法论张永 著本书是一本系统介绍我国慈善信托的专著。全书立足于解释论,兼顾立法论,从立法文本出发,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法解释、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等多种方法论手段,论述了慈善信托在我国的基础研究现状与实践操作现状。全书充分挖掘现有立法的解释空间,同时在必要时予以质疑,并提出立法上的建议,是一本集理论与实践与一体的慈善信托专著。 -
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研究冯坚 著《破产程序中利息债权审查问题研究》在严谨完整的体例框架下,充分总结提炼了不同理论学说、我国现行立法的具体内容、其他国家的立法例、各地司法机关的立场和态度,较为全面的梳理了管理人审查利息债权中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现实争议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观点和见解,亦对管理人的每一项利息审查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增强了本书的实用性。问题导向、资料丰富、观点鲜明是本书的三大亮点,基于利息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共性,本书不仅可以直观地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实践提供指引,亦对法律界人士的理论研究和诉讼实务活动颇有裨益。 -
刑事诉讼制约论薛晓蔚 著作者多年从事刑事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专注于刑事诉讼理论中基本问题探讨,提出许多独到的见解。作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的制定,是基于对刑事制裁活动中公权力制约的需要。基于对权力的制约,作者重新阐释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认为权力的分立制约、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权力的公开运行对权力的制约以及上级权力对下级权力的制约,构成了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的核心。作者提出三个三角形的刑事诉讼结构理论,并基于这样的结构,重新阐释了刑事诉讼的阶段、主体和职能等问题。作者创造性地提出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三种机制,即纠纷解决机制、审查复核机制和不服复议机制,重新构建了纠纷解决机制下法庭审理的四大原则,即两造具备原则、充分辩论原则、中正裁决原则和公开审理原则。作者基于对证据定义的新的认识,对证据的种类进行了全新的分类。本书研究的对象虽然是刑事诉讼理论中耳熟能详的老问题,但独辟蹊径,提出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有助于完善刑事诉讼法的理论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