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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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本通法规应用研究中心暂缺简介... -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风险防范的法律机制研究岳彩申 等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中长期存在且又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关系到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涉及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民间借贷法律治理中传统的以禁止、限制等命令控制型法律治理模式明显失灵,必须通过范式选择和制度优化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制度创新的突破。本书采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在大量调研和对相关立法全面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围绕风险防范法律机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在新的金融治理新结构下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风险特征进行深入剖析,以民间资本引导、重点行为监管、刑法治理、危机应对为重点,充分考虑民间借贷法律规制信息约束条件的双重性,采用分层次分类规制的思路,引入激励性规制的理论范式,提出构建差异化、多元互动的风险防范法律机制,为防范民间借贷及非法集资风险提出了新的思维范式、制度构建和具体措施。 -
地方经济立法问题研究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张翔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并非空洞的政治宣言,而是有效力的法规范。建构基于宪法文本的解释方案,厘清基本权利条款的规范结构和规范内涵,使之在技术层面上成为可以适用的规范,是宪法学的基本任务。《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增订版)》是基本权利总论领域的体系性著作,围绕基本权利的功能,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限制、竞合、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教义学建构,并回应了中国法治实践中的众多基本权利问题。 -
防控网络恐怖活动立法研究皮勇《防控网络恐怖活动立法研究》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网络恐怖活动的调研报告、法律问题研究报告和立法建议及论证报告三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包括国外网络恐怖活动状况的文献调研、我国新疆网络恐怖活动状况的社会调研、国内外网络恐怖活动的发展态势分析、基本对策与效果考察。第二部分的内容包括国外相关立法状况研究、国外相关立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我国相关立法的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国外相关立法比较。第三部分包括网络恐怖活动发展的时间序列、决策过程与立法基本原则、理念,打击网络恐怖活动的立法建议与论证。 -
城市土地立体化开发利用法律调控规制王权典《城市土地立体化开发利用法律调控规制:结合深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之探索》结合前海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探索科学的差别化供地新模式与土地资本运行机制。当前我国土地空间开发利用法制建设滞后,不能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城市土地立体化开发利用法律调控规制:结合深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之探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各类法律关系进行梳理以及对相应的调整机制创新进行探索,明确区块土地立体化利用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宗地划分、开发时序安排、权责协调以及确权登记等规则,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
生态损害的社会化填补法理研究暂缺作者我国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法主要着眼于对因生态环境危害行为而导致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救济。然而,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随着那些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相背离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给生态环境所带来的恶果的不断累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将更为频繁、更为惨重地发生。相对于造成环境侵权损害而言,某一生态环境危害行为接近可能同时或单独地造成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而生态环境本身所遭受的损害则是一种新型的损害,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生态环境为媒介的环境侵权损害。 -
变迁中的当代中国习惯法暂缺作者当代中国习惯法变迁一方面是由于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经济体制的改变和经济生活的变化、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转型等因素所致,另一方面民众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变化使然。当代中国习惯法的变迁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表现出复杂性的动因。由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某种变化,一些习惯法缺乏调整的对象而呈现断层和传承的困难;社会环境的改变现有新的习惯法规范某些社会行为;民众从生活出发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而改变自身观念和行为,使习惯法出现了一些变化。在当代中国习惯法变迁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从民众世俗生活的角度、从共同体存在的角度把握其变迁方向,进行习惯法的传承、弘扬、扬弃、重构、融合、新生,实现当代中国习惯法的理性发展。 -
未列举宪法权利暂缺作者本书融合了德国当代学者罗伯特?阿列克西的基本权利论证模式以及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体系,形成了未列举宪法权利司法论证的实质论据、规范依据与法律方法的基本理论框架。通过对39个在裁判理由中确认未列举宪法权利案件的梳理与阐述,本书揭示了中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宪法适用的更为积极、能动的态度与发展倾向。 -
电力法的理念与治理机制研究暂缺作者电,不同于固态、液态和气态的物质存在,与金、木、水、火、土也有相当的差异。电,是一种**人们一般认知感官的存在。电,也许是一种精灵的存在,释放了巨大的力量,推动了人类社会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从此刻开始,人类能够理解的速度可以达到每秒30万公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电力的生产、批发、销售、使用不同于钢铁,更不同于土豆。我们不知道未来的人类社会形态究竟如何,但是“电”使我们站在未来社会的临界点。“电的治理”需要更加精细的市场结构、更加精细的市场秩序、更加精细的市场监管。本书力图展示电力法的理念与治理机制,探讨我国《电力法》修改中的部分具体问题。当然囿于水平和能力,本书错漏难免,希望读者不吝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