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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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犯罪论李朝晖《交通犯罪论》是国内刑法学界为数不多的系统研究交通犯罪的专著,对于拓展和深化中国交通犯罪的理论研究及指导司法实践中交通犯罪的精细化准确化适用均具有重要意义。 \n(1)深入分析研究英国、日本等交通犯罪立法、理论研究发达国家的立法规定和交通犯罪理论,借鉴国内学者在交通犯罪领域分散的研究成果,系统归纳总结交通犯罪的基本属性,确立中国交通犯罪的基本内涵与犯罪圈。 \n(2)借鉴德国、日本交通犯罪理论与实践,探讨危险分配、信赖原则和期待可能性理论在中国交通犯罪认定和处理中的适用,有裨于在“国民都有驾照时代”的“汽车社会”,合理限制交通犯罪的数量和刑罚,减少交通犯罪数量,限制因犯罪标签给社会民众带来的消极影响。 \n(3)分析中国刑法规定的缺陷,借鉴交通犯罪立法发达国家与地区交通犯罪修订完善的历史和法律规范,提出中国交通犯罪立法完善的建议,对中国交通犯罪立法的完善与进步具有参考价值。 \n(4)从司法实践的关键问题着手,研究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后逃逸、危险驾驶罪;研究问题具体,结论明确,对司法适用具有指导借鉴意义。 -
中国军事法治发展报告陈耿《中国军事法治发展报告(2018年)》由一个主报告和若干专题报告构成,分别从军事立法、从严治军、军事司法、军事法学理论研究、国际军事法等方面,通过大量数据、实例,并结合理论研究,全面总结2017年度中国军事法治发展的成就,全景描述军事法规制度建设、全面从严治军、军事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涉军维权工作创新发展、军事法学理论研究进展、国际军事法全新事件与发展等领域的发展状况。在当前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时代背景下,本书是军事法治建设的全新研究成果,以期为军事法治理论界和实务界提供有益参考。 -
现代法律与政治中的多元价值冲突邹益民《现代法律与政治中的多元价值冲突:从韦伯到哈贝马斯的考察》以马克斯·韦伯对现代社会的多元价值冲突这一诊断为核心,分别考察韦伯、凯尔森、施米特与哈贝马斯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及其相互关系。本书认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韦伯提出法律形式主义和政治决断论;凯尔森纯粹化韦伯的法律形式主义,提出纯粹法学理论;施米特继承韦伯的政治决断论,批判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理论,提出领袖领导的强国家;哈贝马斯批判韦伯、凯尔森与施米特的相关理论,提出程序主义法律范式及宪法爱国主义。 -
社会治理法治研究徐汉明社会治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求在法治框架下进行。社会治理法治化已经成为加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目标选择。从社会治理法的创制与实践两个方面来看,其人权保障、依法治理、合作共治、综合治理四大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指导性、抽象性特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要求,需要制定实施国家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地方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法制体系,形成社会治理法总则的社会治理法基本原则、社会治理主体组织法和社会治理行为法的理论,社会治理法分为政府治理社会法、社会组织自治法、政社合作共治法、社会矛盾化解法、公共服务保障法、公共安全保障法、网络社会治理法。 -
法律实习论徐晨《法律实习论》从法律实习的基础,法律实习的三大技能:会见当事人与法律调查、法律咨询与文书写作、质证与庭审辩论,法院、检察院和律所的实习要点以及法律实习制度及其改革等几大方面详细阐述了法律实习的相关问题。 -
校园暴力欺凌法治研究张娟娟暂缺简介... -
检察职业道德研究陈玉忠检察职业道德既是对检察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思想和行为的要求,又是检察职业身份对社会所负的责任与义务,融合了国家、社会和公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官职业活动的道德期许,是检察机关社会角色和检察制度社会功能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要求。检察职业道德融法律精神与道德伦理为一体,可以使法律实施变成体现公平、正义与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确保检察权正常运行、实现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从其构成要素来看,检察职业道德包括检察职业道德主体、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检察职业道德行为及检察职业道德评价等范畴。本书对检察职业道德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 -
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谭东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不仅是国内法上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国际法所关注的重要对象。谭东丽编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利用比较研究法等方法探讨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特别对北部湾地区部分国家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曰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从立法、行政、知识产权与综合保护等角度构建北部湾地区少数民族非物质义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是一本适合有一定法律基础的本科生及上的人员了解、学习少数民族非物质义化遗产法律保护相关研究颇有价值的参考书。 -
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施志源《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研究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既立足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又着眼于全球环境资源保护的总体趋势。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已经正式设立,环境资源管理大部制改革需要及时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在研究环境法律制度创新时,从评析新《环境保护法》及其影响入手,对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法治保障、环保NGO参与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创新路径、环境标准及其制度完善等进行了系统的探讨。绿色发展背景下创新自然资源法律制度,重点是要明晰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民法进路。《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在研究自然资源权利运行时,注重自然资源的整体研究与具体类型研究相结合,并在厘清新型自然资源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对解决新型自然资源的权利归属提出了制度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