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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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性论梁根林,[德] 埃里克·希尔根多夫 著《违法性论:共识与分歧——中德刑法学者的对话(三)》是中德刑法学者联合会(CDSV)于2015年在德国维尔茨堡大学举办的第三届中德刑法学术研讨会上中德双方同行的主旨报告、单元报告与单元评议的合集。本书集中展现了中德刑法学者对“违法性的基本问题”“被允许的危险与违法性”和“患者的知情同意与违法性”等违法性论基本问题的共识与分歧,真实地再现了中德刑法学者进行双向与平等的学术对话的场景,反映了中德刑法同行对违法性论的研究成果。 文集的出版,有利于拓展中国刑法学者与读者的理论视野,深化中国刑法教义学对违法性论的理论研究,加强中外刑法学术交流,扩大中国刑法学术影响力,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
我国货物多式联运立法研究蔺妍 著贸易的发展离不开货物运输,内陆地区的货物多式联运蓬勃发展,对货物多式联运配套法律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书立足中国国情,通过对域外货物多式联运立法例的分析,结合我国货物运输涉及的合同制度、单证制度、经营人责任制度等具体法律制度,对我国货物多式联运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搭建立法框架,形成《货物多式联运法(建议稿)》,以期促进我国货物多式联运立法,进而促进我国货物多式联运市场可持续发展。 -
财产罪专论刘明祥 著《财产罪专论/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是对财产罪领域的重要问题进行系统深入论述的一部颇有特色的学术专著。《财产罪专论/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在深入探讨财产罪的保护法益、非法占有目的、财物的含义和财物的占有等财产罪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对各种具体财财产罪所涉重要理论和实务问题分别展开论述,特别是对近些年来刑法学界争议较大的有关财产罪的前沿问题,诸如虚拟财产能否成为财产罪的侵害对象、窃取财产性利益的案件如何定性、盗窃与抢夺含义的界定及两者的区分、利用信用卡和网络诈骗等新型财产犯罪.均分专题予以论述,并有独到的见解。 -
犯罪情报分析周亚萍,王亮 编高等法律职业化教育已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2008年,由中央政法委等15部委联合启动的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更成为中国法律职业化教育发展的里程碑。这也必将带来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机制的深层次变革。顺应时代法治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法律职业人才,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亟待破解的重大实践课题。目前,受高等职业教育大趋势的牵引、拉动,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开始了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塑。改革传统的理论灌输型学科教学模式,吸收、内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理念,从办学“基因”——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上“颠覆”教学模式:“校警合作”办专业,以“工作过程导向”为基点,设计开发课程,探索出了富有成效的法律职业化教学之路。为积累教学经验、深化教学改革、凝塑教育成果,我们着手推出“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系统化”的法律职业系列教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高等教育要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该系列教材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尝试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在“知”与“行”之间搭建平台,努力对法律教育如何职业化这一教育课题进行研究、破解。在编排形式上,打破了传统篇、章、节的体例,以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应用过程为学习单元设计体例,以职业岗位的真实任务为基础,突出职业核心技能的培养;在内容设计上,改变传统历史、原则、概念的理论型解读,采取“教、学、练、训”一体化的编写模式。以案例等导出问题,根据内容设计相应的情境训练,将相关原理与实操训练有机地结合,围绕关键知识点引入相关实例,归纳总结理论,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途径,充分展现法律职业活动的演进过程和应用法律的流程。 -
犯罪学张远煌,吴宗宪,袁林,赵秉志 编人类的历史发展一直伴随着以暴力、欺诈、腐败、恶性事故等为基本形态的犯罪现象,这些现象引发了挑战、困惑与痛苦和不安。犯罪现象周而复始地发生,不仅动摇了公平正义这一维系社会良性发展所依赖的根基,阻碍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增加了社会资源的内耗,降低了经济活动的效率,而且最终导致包括犯罪人在内的人类生活质量的降低。如何才能既理性又科学地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或者减轻犯罪行为的现实危害,以增进人类的福祉?对此,人类经历了从远古时期的被动承受到学会“亡羊补牢”的事后补救,再到近现代“预防为本”观念的提倡,直至当代预防实践的制度化、机制化推进这一漫长的认知水平与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的过程。“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是人类与各种灾难、事故和反社会现象作斗争的智慧结晶,更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并取得建设性成效的基本规律。当代犯罪学在犯罪预防领域已超出了应然或空谈阶段,基于对犯罪现象的客观描述和犯罪发生机理的科学诊断,着力阐明“何谓防”“为何防”“谁来防”“如何防”的原理、原则与方法和步骤,以此培育“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预防观念,并为预防实践的展开提供路径指引与策略构想,已成为犯罪学的基本使命。在我国已进入注重高质量发展的今天,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已经开启,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包括犯罪问题在内的各种棘手社会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一种战略选择与科学方式日益受到重视。由此,对以预防犯罪为己任的犯罪学知识的社会性渴求日趋显现,犯罪学知识的传播与犯罪学意识的培育,比先前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紧迫和重要;犯罪预防的体系性推进也具备了比先前任何时候都更加良好的社会条件。这正是对《犯罪学(第四版)/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进行不断修订与完善的深层动因。 -
刑事司法精神医学与刑侦实务向静 著侦查机关掌握司法精神医学知识,对识别精神障碍、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的正确性、案件审理的公平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刑事司法精神医学与刑侦实务(第二版)》结合真实案例和作者亲身参与侦破的案件,从刑侦实务出发,综合阐述精神障碍与犯罪、识别精神障碍、参与司法精神病鉴定等刑侦实务,涉及精神障碍者犯罪的种类与特点、刑事侦查人员需要掌握的精神医学知识相关理论、刑警如何识别常见的精神障碍、如何调查取证、如何协助鉴定专家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以及刑警如何看待和审查作为法定证据的鉴定意见、如何管控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者等内容,可操作性强,对刑侦实务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
法律实证研究方法雷小政 著实践性法学教育的基本方法是体验式教学,要求学生在担当法律人角色或者在对法律案例进行观察、剖析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目前各法学院校开设的各种实践教学课程中,法律实证研究方法都是其中的重点和精髓之一。《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场域、样本与经验》主要讲述法律实证研究的伦理规范与审查方法、基本范畴与基本功能、学术简史与未来挑战、规划设计的误区、主要研究方式、风险管理与情境沟通、资料分析与报告撰写、验证评估与推广应用等,展示了从理论到应用的全方位、全流程的法律实证研究。 -
牛津比较法手册〔德〕马蒂亚斯·赖曼,〔德〕莱因哈德·齐默尔曼 著《牛津比较法手册》是两位主编组织全球比较法领域的主要力量撰写的比较法百科全书,被认为是当代有影响的比较法著作,每位撰稿人都是该领域的专家。 《牛津比较法手册》共1400多页的篇幅,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讲述了比较法的发展和它在当今世界的地位,范围不仅包括像法国、德国、美国这样的传统司法区域,也包括东欧、东亚、拉美等其他地区的比较法。第二部分讨论比较法的方法、目标以及与法律史、经济学以及语言学等其他学科的关系。第三部分则分门别类地介绍了几乎所有的比较法学科,包括比较合同法、比较侵权法、比较物权法、比较继承法、比较家庭法、比较劳动法、比较公司法、比较反垄断法、比较宪法、比较行政法、比较刑法、比较民事诉讼法等。 -
法律论证理论[德] 罗伯特·阿列克西 著,舒国滢 译18世纪德国汉诺威有一乡绅名叫明希豪森(Baron Munchhausen.1720-1797年),早年曾在俄罗斯、土耳其参与过战争。退役后为家乡父老讲述其当兵、狩猎和运动时的一些逸闻趣事,从而名噪一时。后出版一部故事集《明希豪森男爵的奇遇》,其中有一则故事讲到他有一次行游时不幸掉进一个泥潭,四周旁无所依,于是其用力抓住自己的辫子把自己从泥潭中拉了出来。这个故事被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1902-1994)的门徒、德国当代批判理性主义法哲学家汉斯·阿尔伯特(Hans Albert,1921-)借用来批判启蒙时期的两个传统哲学,即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在阿尔伯特看来,任何科学的命题都可能遇到“为什么”之无穷追问的挑战。也就是说,人们可能会就任何陈述或命题的理由、基础或根基提出疑问。比如,假如一个人支持自己结论的理由是另外一个或一套命题,那么这个命题或一套新的命题就相应地接受人们不断地发问。这个过程将会一直进行下去,直到出现下面三种结果:一,无穷地递归(无限倒退),以至无法确立任何论证的根基;二,在相互支持的论点(论据)之间进行循环论证;三,在某个主观选择的点上断然终止论证过程,例如通过宗教信条、政治意识形态或其他方式的“教义”来结束论证的链条。这三种结果就被阿尔伯特称为“明希豪森一三重困境”(Munchhausen-Trilemma)。 -
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究田丹宇 著本书基于作者多年从事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研究经验,论证了中国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背景、必要性、立法基础、立法形势和立法空间。本书在论证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分章节论证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减缓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适应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等立法涉及的核心问题,跟踪梳理了国外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情况、国内地方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探索,并就应对气候变化诉讼问题进行了讨论,以期有更多读者关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制建设事业,推进中国气候变化法治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