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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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监察官职务犯罪研究丁玉翠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作为一种以权制权、纠举不法的政治调节和制衡机制,是中国传统官僚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独特的制度设计和制度机理,在世界法制史和政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也吸引了中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清吏贵监,是贯穿于中国传统社会始终的重要统治思想。从秦汉到清末,监察制度历经数千年的发展,体制日益完善,规章逐渐详明,在巩固和加强皇权统治、维护专制制度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对于饬吏治,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保持社会稳定和推进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
法律解释导论魏胜强《法律解释导论》以法律解释的发展过程为线索,考察了法律解释活动由产生到结束所涉及的诸多问题,分八个专题作了详细的论述。每一个专题都是针对法律解释活动中的某些细节问题展开讨论的,可以独立成文。八个专题连贯起来,又可以成为一个对法律解释活动的相对完整的全程描述和理论分析。《法律解释导论》主题突出,结构合理,说理充分,深入浅出,形成一个较为严密的法律解释理论体系。《法律解释导论》适合法学理论研究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阅读,同时也可以作为法学专业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学习参考书。 -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研究张明楷本书贯彻惩治与预防并重的思路,根据刑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题,总结了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共性问题,如主体范围、徇私舞弊、共同犯罪、犯罪阻却事由等;研究了以司法工作人员为行为主体的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相关问题;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司法工作人员犯罪发生的结构性病源;反思了现行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治理体系,并针对侦查、检察、审判、监管人员犯罪的不同特点,分别探讨了其预防对策。 -
法律的沟通之微(比利时)马克·范·胡克 著;孙国东 译众所周知,在各种“相对主义”、“文化多元论”和“解构主义”等流行思潮中,哈贝马斯(Habermas)逆潮而起。通过其沟通行动理论(theTheory0fCommimlicative Action)的建构,成为不多见的现代性捍卫者。1980年代以来,哈贝马斯先后将其沟通行动理论运用于伦理学、政治哲学和法律哲学等领域,提出了以其商谈理论为核心的实践哲学理论体系。近年来,哈贝马斯本人又将其商谈理论运用于欧洲一体化和国际人权事务等国际政治领域,形成平等主义对话的“普遍主义”理论,企图对文化多元的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政治秩序进行理论建构。在所有这些理论中。“沟通”和“沟通理性”都是萁关键词。比利时法学家马克·范·胡克(Mark Van Hoecke)《法律的沟通之维》(Law As CommtJINcatiorl)一书则是哈贝马斯法律商谈理论在法律哲学领域的更具体运用。当然,它也受到系统理论(法的自创生理论)等理论的影响。但是,哈贝马斯在元理论层面对法的商谈理论之建构则无疑是其理论基础。 -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李明发暂缺简介... -
大家西学·法治二十讲秋风 编人如果由某个人或某群人的主观意志所控制,就处于被奴役状态,相反一法治——仅仅服从于正义的法律的统治——下的人,才可能是自由的。法治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意识形态、治国方略和社会文化现象,无论古希腊、古罗马,还是古中华,理解法治是所有政治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基本功,历代思想家前赴后继地探索着这一亘古绵延的话题。 -
检察基础理论与应用王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所编,是诸位检察实务工作者对当前人民检察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总结。既有常规案件处理的经验,又有对新型案件处理的探索;既有理论方面的问题,又有程序方面的问题。内容丰富,注重实践。尤其是论述了刑法、民商事法、国家赔偿法等与检察工作密切的法学理论问题,论证和研究了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在适用中的状况及其完善办法、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刑事简易程序、国家赔偿规则原则对赔偿实务的影响等问题,突出表明了作者关于司法实践体现法律精神的价值追求。《检察基础理论与应用》紧密结合检察实务工作,阐述法律监督原理,观点鲜明,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参考价值。《检察基础理论与应用》适合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作参考读物。 -
见危不助犯罪化的边缘性审视叶慧娟见危不助犯罪化虽在诸多欧洲人陆国家巳足不争的事实,化存’与今巾闲,仍是一个备受争议、值得研究的问题。它既涉及对法律强制实施道德的范围划定,又涉及特定社会背景制约之下的社会情势的考量规范方式的选择。本书作者就见危不助是否当犯罪化的问题,从对道德与法律的审视、中国社会现实的剖析、多元化非刑法舰制措施的考量、“刑事一体化”立场上立法对司法和守法的兼顾可能以及四类特殊主体见危不助行为犯罪化的限定性思考等多个角度进行了尝试性的、有益的研究和探索。 -
犯罪论体系的演变方泉最初的犯罪论体系作为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产物,其后的演变遵循了从存在论走向规范论的路径,体现了人文主义反思在刑法学发展上的必然。至技术风险社会全面到来,所谓基于“安全刑法”、“仇敌刑法”理念下的论体系所谓“功能性”的学术面纱,是论者对人被进一步工具化的危险的漠视。在此种解读下,作者表明其“谨慎下宽容”的基本态度和反对“人的工具化”的并和论立场。从全书的结构来看,作者既从认识论是次把握犯罪论体系的演变线索,也关注各成立要件理论的成长,以期在宏观上及微观上获得学术立场的统一。 -
刑事赔偿制度研究瓮怡洁本书以详实的资料,跨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民法等多个学科,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刑事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理论基础、立法模式、归责原则以及刑事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刑事赔偿程序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