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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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之法治创新研究陈云东绿色经济不单纯是要实现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和谐统一,还要实现更大限度的经济系统效益。只有*大化的绿色效率才能够实现生态系统的和谐,才能够实现社会系统更大的公平目标。在绿色经济的发展模式中,环境和生态作为公共物品,是无法单纯依靠市场来进行解决的,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与作用,本书试图为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法治探讨。 -
中国传统法律解释的技术、意蕴与近代转型王志林暂缺简介... -
最高法院的心理学[美] 赖茨曼 著美国*高法院总是在美国人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高法院正处于一个变革时期,因此我们通过研究把握其运转的内核显得特别重要。《*高法院的心理学》的目标是在描述美国*高法院主要运行领域的基础上,运用社会科学知识对其进行分析解释。这些领域包括提名和确认大法官、*高法院筛选案件和审理案件的程序、影响大法官成败的个人品质、首席大法官的影响力以及其他需要审视和改革的诸多领域。《*高法院的心理学》对布什诉戈尔案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分析,其目的就在于把握是什么因素影响了*高法院的判决。通过数据分析系统地预测大法官的投票和*高法院的判决也是本书的创新。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编,朱景文本书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情况,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和发展现状进行详细介绍。根据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公告,对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社会法的分类以及各个部门法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说明,对于了解我国法律体系框架,各部门法学研究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
法律冲突解决的方法论陈运生陈运生著的《法律冲突解决的方法论》以当前法学上较具共识的“原则理论”为基础,把法律冲突分为“规则v.规则”“原则v.原则”和“原则v.规则”三种原型,并在此基础上建构出一个既能兼容传统规则冲突模式,又能融贯原则冲突类型的方法论体系。 -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刘云生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是由西南政法大学、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共同发起成立的专业、务实、多元、面向全国的房地产法律研究平台。 本论坛致力于全方位、多层面、深层次解析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法律制度及实务问题,通过透视、研究房地产市场法律实务中的热点、敏感问题,为从事房地产法学理论研究的学者提供实务素材、为从事房地产实务运作的实践者提供专业指引,为房地产立法与司法部门提供可靠、有效的参考意见,以促进实务界与房地产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高效互动,推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法治化、现代化历史进程。 -
法治政府的理念、制度与决策郑成良,高志刚,王波,马斌本书以深入研究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中心,重点研究的内容包括: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分析、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 -
法律监督的理论与实践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法律监督的理论与实践》包括:刑事诉讼程序研究,民事行政检察研究,职务犯罪研究,检察改革研究,检察实务研究,检察管理制度建设研究。 -
进退之间侯晓焱《进退之间:证据不足不起诉实务研究》主要从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基本内涵入手,分析了这一制度赖以产生与发展的理论基础和体现的价值理念,又从无罪推定、罪刑法定、证据裁判、诉讼经济等视角检视证据不足不起诉制度,以更加深入理解证据不足不起诉的价值,为彻底贯彻该制度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同时特别关注了现存立法中公诉证据标准对证据不足不起诉运用的影响。我国基本上采用审判中的定罪标准作为提起公诉标准,但出于检警关系、检法关系等因素的考虑,若干证据充分性存在争议的案件被起诉、留有余地的判决始终存在,其中不乏误判。这其中的原因包括庭审方式、证据规则、舆论影响、外部干预等多种因素;通过对证据不足不起诉的类型化实证分析揭示出我国实践中存在证据不足不起诉与其他类型不起诉替代使用、部分证据不足案件依然被提起公诉、侦查工作质量亟待有针对性地提高等问题。此外,介评了域外公诉案件证据标准的文本与实际操作、公诉权制约机制,特别是近年来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制度的发展趋势,启示我们可以从完善当事人诉讼权利、完善辩护制度、被害人救助配套机制等方面,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适用证据不足不起诉。 -
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规制研究刘华春《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规制研究》致力于探寻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治之路。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基础理论出发,提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点在于构建系统性风险防控的法律制度。与此同时,针对互联网金融不同业态进行分类法学解析,特别是对虚拟货币、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平台以及股权众筹的监管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具体的研究,并点明基于不同业态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规制路径。 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制的重点领域,包括互联网金融犯罪、域外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制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进而,面向全新的科技革命,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及其豁免制度、监管沙盒、穿透式监管等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制的前沿领域进行探索,在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豁免的标准及制度设计、如何构建和实施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着力于寻求平衡市场自由与经济安全、包容科技金融经营与监管的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