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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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方法论陈锐 著中国古代法律人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了一些独特的法律方法。儒家学者或“引经注律”,或“引律注经”,将经学诠释学发挥;法家学者以严格适用法律为旨归,将法律解释推向更精确、更精巧的境地,两者合力,共同型塑了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解释方法体系。法律解释方法体系的形成促进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催生了古代世界伟大的法典——《唐律疏议》。《唐律疏议》不仅集汉、晋以来注律、释律方法之大成,而且在“制律”方法方面还有所发明。唐以后的法律人从《唐律疏议》中总结出了“例分八字”这一极富创造性的立法方法。明清以降,中国传统法律方法获得了更大发展。一方面,法律人不断完善已有的制律、注律及用律方法;另一方面,推出了为百姓及基层司法工作者喜闻乐见的法律传播形式——法律歌诀。中国传统法律方法是中国古代法律智慧的结晶,是古代法律人对世界法律文明做出的重大贡献。 -
菲尼斯与新自然法理论吴彦 著本书既有对新自然法理论以及经典文献与资料的译介,也有国内学者关于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新研究成果和笔谈内容,共收录了19篇文章,分为四大板块:第一部分是关于“菲尼斯与新自然法学”的主题译文,第二部分是国内学者的原创论文,第三部分是对国外经典文献与资料的译介,第四部分是国内学者关于“经典进路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笔谈。 -
丝绸之路沿线新发现的汉唐时期法律文书研究郑显文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在“丝绸之路”沿线发现了许多古代各时期、各民族的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的发现,为深入探究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文献资料。 2018年11月,上海师范大学成功召开了“丝绸之路沿线新发现的汉唐时期的法律文书研究”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共收到学术论文近三十篇,讨论的问题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丝绸之路沿线新发现的法律史料与汉晋时期的法律制度研究。第二,敦煌西域文书与唐代法律史的研究。第三,新发现的法律史料与古代法制研究。本论文集就是在上述成果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旨在对丝绸之路沿线新发现的汉唐时期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梳理和讨论,在此基础上促进法学界与历史学界的交流与沟通。 -
天下·法学新青年曹鎏 著本书旨在梳理并总结行政复议法实施20余年来,复议理论研究、复议个案实践以及复议制度发展各个维度的嬗变与演进历程。希冀通过法教义学和实证主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坚守问题意识,对当前我国行政复议所面临的实践困境、制度壁垒以及理论难题进行全方位梳理和解读,并充分总结影响行政复议良性发展的源头性症结基础上,得以探寻到激活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的良方,为全面探索主渠道目标导向下实现我国行政复议法良法善治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提供理论支撑和回应。 -
实体与程序双重视角下的民事推定张海燕 著本书从实体法和程序法双重视角对民事推定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民事推定的基本理论、适用规则和类型、法律推定、事实推定、推定的法律效果,以及推定在亲子关系诉讼和书证真实性判断中的具体适用。推定是在事实真伪不明困境下从基础事实推出推定事实的一种法律技术,目的在于通过调整当事人之间的程序利益进而达致其实体利益配置的均衡状态。学界关于推定范畴的论争一直存在,本书在此问题上坚持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的二元区分观点,并将法律推定进一步区分为可以反驳的法律推定和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两种类型。民事推定在被创设或者适用时应当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和语言规则,唯如此,才能将其与法律拟制等相关制度有效区分。推定的法律效果向来与证明责任形影不离,本书则转换视角,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变动切入,全面观察推定适用后当事人之间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层面的变动与均衡,并认为将推定法律效果等同于“证明责任转移”或者“举证责任倒置”的观点是一种误认。推定在民事领域中应用广泛,本书重点讨论了推定在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认定、亲子关系(不)存在认定以及书证真实性判断三个方面的具体适用规则。本书的研究特点是采取实体与程序的双重视角,注重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沟通,期待能够以民事推定为原点,推动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多维度、多面向的系统化研究。 -
数据安全治理研究杨蕾,袁晓光 著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对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本质特征的概况与总结,是新时代应对国内国际纷繁复杂安全形势的理论纲领。大数据安全与国家安全密不可分,并决定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信息社会,价值高的数据蕴含大量私人信息,如果忽略对数据治理中的数据安全问题的管理,会埋下巨大安全隐含与风险。数据安全需要一个合理的数据治理制度来保障,应该对数据从产生、使用、到消亡的整个链条进行严格治理。结合即将出台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借鉴欧盟GDPR等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我国新时代数据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法律法规框架。 -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法律制度研究吴晓红 著本书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基础,从法学研究视角分析了“双元结构财政”理论在中国存在的必然性和长期性。作者通过对我国国有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逻辑进行反思,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本运营模式、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展开研究;以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变迁为研究路径,论证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并充分借鉴了发达国家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与我国地方政府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的经验,进而构建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建议在公共财政预算之外单独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立法,以期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
人权标准[美] 马卡·穆图 著《人权标准:霸权法律和政治》追溯了人权标准制定之历史,并批判性地探讨了人权运动标准的确立。作者考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人权运动诞生以来关键性的人权文本,以发展中国家的眼光批判性地审视了此类重要文献。本书着力阐述国际秩序的缺陷、以及为何这种国际秩序定义下的人权标准会充满文化偏见。 -
危险驾驶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袁宏山 著我国刑法编制了一道严密的刑事惩防法网,设置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个具体罪名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规制,形成了从过失到故意、从风险防控到惩治实害的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犯罪的合力。其中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基于风险控制而对道路交通安全犯罪进行积极预防;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结果犯,基于事后补救而对道路交通安全犯罪进行特殊预防;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控制危险又惩治实害,对故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犯罪行为形成惩防并举之势。 -
刑法论丛赵秉志《刑法论丛》第61卷共载论文22篇,秉承本论丛业已习惯的固定风格,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期我国刑法学界所取得的*新研究成果。内容涵括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等刑法学诸多领域。 本卷特设“涉恐犯罪专栏专栏”,收录了4篇相关文章。王剑波的“金融反恐的概念和基本措施分析”一文认为,金融反恐的直接措施很难触及恐怖主义的深层次网络,金融反恐工作应更加关注对恐怖主义的资金转移或分配活动的间接打击。兰迪的“预防性反恐视域下青少年去极端化的比较及启示”一文主张,预防性反恐怖策略应以去极端化为核心,并就我国青少年去极端化策略提出了建议。郭虹的“恐怖主义犯罪早期化介入的正当性根据”一文对恐怖主义犯罪早期化介入进行了研究,论证了恐怖主义犯罪早期化介入的正当性根据。德国学者Beatrice Brunhöber在其论文“安全社会中刑法的功能变迁”中提出,刑法的功能变迁面临具体的合法性障碍,需要厘清规范接收者对于未通过自己行为引发、但可归属于他的风险要在多大范围内承担责任。 本卷的其他栏目还刊载了如下优秀成果: 张洪成的“不法侵害‘紧迫性’的实证考察”一文通过对正当防卫案例的实证研究,提出了不法侵害“紧迫性”的判断基础和判断标准。 姜娇的“美国正当防卫之立法及启示”一文通过对美国正当防卫立法的研究与分析,针对我国正当防卫司法认定难之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熊亚文的“从归因到归责: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限制论”一文评析了中立帮助行为限制处罚理论的变迁,主张应当采用以客观归责论为基础的综合限制路径。 何显兵的“矫正目标导向下监狱层级管理体制改革”一文对监狱行刑目的以及现有的监狱层级管理体制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勾勒了监狱层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案。 师索的“解构犯罪控制形态:一种结构犯罪学体系的基础理论刍建”一文认为,犯罪控制形态研究的目的是囊括对犯罪学增量有意义的学科,并寻求这些学科的内在整合,旨在通过影响研究范式、研究应用和学科整合构建新的结构犯罪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