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德·戴维斯,斯蒂芬·马多斯,阿尔贝拖·马佐尼,伊利特·梅渥拉特,瑞茨万·贾默·莫卡 著,韦子唯 译
现代破产法的设计通常以大型企业为对象,面对困境中小微企业,立法者往往选择简化现行“标准破产制度”,但这并不符合困境中小微企业的特殊需求,易导致制度僵化、监督不充分及效率低下等问题。 本书提出了一个能够适应各国国情的解决方案——模块法。其假设当事人才是最有资格选择适用何种法律工具的主体,法律的作用在于以最灵活的方式提供规制工具,同时对工具的部署给予正确激励。模块法以公平和高效为目标,拆解传统破产法提供的清算、重整程序组件,重组其各相对独立的要素,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一个具有动态转换功能的核心程序模块。 在此基础上,本书还设计了可对模块法进行有益补充的支持性监管和机构框架,并创建了一个程序拼选菜单,为各国困境中小微企业进行程序选择时提供了一个灵活、简单且符合交易成本——效率的破产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