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
TPP对服务贸易规则的重构及中国对策研究贺小勇,黄琳琳 著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TPP对服务贸易规则的重构及中国对策研究”的结项成果。 本书从框架结构、开放模式、基本原则、重要领域、跨境服务、服务贸易数字化等方面,系统论证了TPP服务贸易规则对GATS的重构;同时,从规则层面论证了TPP服务贸易规则将商业存在纳入投资章节、跨境服务贸易规则的凸显、金融和电信服务贸易规则的独立以及承诺模式的变化等更有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对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对规则需求的回应。 在对TPP服务贸易规则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本书从中国国内服务贸易规则的完善、中国参与FTA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以及中国在WTO框架下参与电子商务谈判等方面的规则重构提出建议和对策,与TPP服务贸易规则相衔接。 本书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进一步推动中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
中国司法审判制度近代化研究毕连芳 著本书是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近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的研究成果。本书主要内容为:第一章阐述了近代司法观念的流布与传播以及近代各届政府对司法审判制度的宏观规划;第二章对各个时期出现的不同类型的兼理司法机构的设置、职权及运作实况进行了分析;第三章在介绍作为近代新式人力资源的专业化法官群体的同时,又对兼理司法模式下的基层审判人员进行了探讨;第四章在介绍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的程序规范的同时,又对保障程序公正的一系列相关制度进行了阐述;第五章在分析和介绍司法审判制度近代化之成效的同时,又指出了其缺憾和不足。 -
徘徊的思想谢晖 著本书是作者近年来的学术散论或随笔集。内容包括这期间作者的读书(文)杂记、序跋文字、学术随感、学术演讲以及学术访谈等。作为一部学术散论集,其形散而神不散。在较为宽广的学术视野中,作者基本围绕其专业志趣法哲学,特别是民间法研究而展开。这些篇章短小的文章,在一定意义上浓缩性地表达着作者的思想。它与作者既有的《法林望道》《法林守道》《法林问道》《法意与表达》等一起,构成作者的学术随笔系列。 -
我国专门法院设置的基础研究与前瞻徐丽红 著本书将专门法院分为传统专门法院和新兴专门法院两类,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不同的处理,铁路法院、海事法院、森林法院等传统专门法院的重点在于改革,而破产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新兴专门法院的重点在于创新。与传统专门法院被取代或者被淘汰的命运不同,新兴专门法院更能体现和代表司法改革的方向与发展趋势,是尊重司法规律的必然发展结果。新兴专门法院有以下共同性:一是先在小范围内试点,然后再进行推广;二是依据专业审理某类案件司法实践的需要为设置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以专业审判为目标;三是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打破传统的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原则,采用以事务管辖为标准、以专业审判为基点的管辖原则;四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出台设置依据,总结经验,根据司法案件的规律,由*高人民法院牵头,在某类案件集中的区域依需求直接设置,或者先进行试点运营,或在传统专门法院的基础上进行改制后设置,或者在专门法庭的基础上直接转变而来。 本书认为专门法庭是专门法院的过渡形式或者另一特殊存在形式,专门法院与专门法庭在审理对象的特殊性处理上具有专门性、专业性与专属性,在条件成熟时,可以直接设置专门法院,但是在条件不具备时,可以先设置专门法庭以过渡,但二者在对某类专门案件的管辖上具有一致性,处理方法上具有专门性、审理团队上具有专业性、审理思路及机构设置上具有相对独立性,我们之所以研究专门法庭,是因为专门法庭与专门法院具有本质的共性——专门性。所以,专门法庭也是本书的研究对象。 因此,本书重点是以新兴专门法院或专门法庭的设置及发展为研究对象,在特点上,较以往的研究更具专业性、系统性及完整性,欲建构起我国专门法院(庭)设置及未来发展的整体框架,以丰富与深化我国的法院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国家的全面改革。 -
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刘磊 著本书采取经验性方法研究城管执法,将执法困境置于现实的社会生活和体制运行过程之中加以理解,揭示了其中蕴含的深层逻辑,认为在正处在转型阶段的中国社会,城管执法的关键之处,在于应当兼顾不同群体的多元化利益需求,而不应过于偏重形式法治,否则会破坏各个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状态。 -
犯罪学与刑事司法测量问题手册[美] 许布纳 著本书系美国威利出版社“犯罪学与刑事司法手册”系列丛书之一,代表了当代美国乃至全世界在犯罪学与刑事司法测量领域前沿的研究成果。本书共分为犯罪类型测量,罪犯犯罪与受害,刑事司法组织与成果以及专业测量技术四大部分。其中,第*部分侧重于对犯罪类型的衡量,包括暴力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白领犯罪、人口贩卖和仇恨犯罪等主题。第二部分涵盖了罪犯和受害情形,由帮派犯罪、犯罪的性别途径、康复与治疗方案以及各种受害测量等主题组成。第三部分讨论了关 于刑事司法组织的*新研究结果,涉及社区警务、刑事案件处理与法庭判决、量刑结果与差异、矫正干预、犯罪成本、犯罪与警务、校园犯罪与安全、路检中的种族问题等章节。第四部分介绍了自我报告犯罪、监狱访谈面临的挑战、犯罪空间分析与网络分析等专业测量技术。各章节由包括顶级犯罪学专家和新兴学者在内的不同学科的专家负责撰稿,从多学科角度和全球化的视角探讨了与犯罪学和刑事司法测量相关的现状、程序和挑战。 -
欺诈转让的法律结构金晓文 著在公司欺诈转让法律规制方面,成熟的市场已经拥有丰富的经验,并建立起了一套协调统一的体系,我国的相关立法还呈现零散的状态,市场主体复杂的交易行为与监管制度之间的逆向博弈一直存在,规制失灵和规制失败时有发生。因此,对我国规制公司欺诈转让行为的配套制度的体系化建设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书的研究试图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首先,以公司资产维持原则为逻辑起点讨论公司欺诈转让行为。公司资产维持原则作为公司欺诈转让行为的价值导引,在其规则形成、控制方法和救济安排上都起到了引导的作用。而公司欺诈转让法的建立,又对以公司资产维持为原则的其他具体规则起到了补充的作用,形成了一个逻辑循环。其次,以公司欺诈转让行为的类型化分析为中心,探讨对欺诈转让行为的法律控制。既往的研究中,并未对欺诈转让行为进行类型化的分析。本书从转让价格和经营阶段两个维度对公司欺诈转让行为进行类型化的划分,有针对性地提出类型化的解决方案,补充和丰富了欺诈转让的法律控制体系。再次,构建以欺诈转让法为核心的一元集中型规制体系。对于公司欺诈转让的规制,是各国共同的策略。英美法系国家多采用以欺诈转让专门法和破产法为核心的二元集中型规制体系。大陆法系各国则多采用多元分散型规制体系,通过交易行为法和交易组织法中多元的、分散的规则来控制公司的欺诈转让行为。本书力求构建以欺诈转让法为核心的一元集中型规制体系,这样既能够避免现有多元分散型规制体系中规则零散、缺乏协同性的弊端,也能简化二元集中型规制体系中协调欺诈转让法与破产法的繁杂性。*后,构建体系化的法律规制制度。在“法的体系”理论指导下,以原则性控制、救济权控制和互动性控制的法学方法论立意,谋求欺诈转让行为法律控制体系的闭合性与开放性。 -
著作权法中的私人自治原理熊琦 著本书从基本法理出发,从制度功能入手,阐述著作权法作为特别私法,应符合私人自治这一基本原则,以保证著作权人得以不断根据市场情势变更实现规则创新,落点于解决现实问题。全书分为著作权立法中私人自治理念贯彻、著作权许可中的私人自治问题应对、社交网络时代的著作权私人自治理论延伸三编,重点对中国著作权立法中的制度移植与再造、著作权法定与自由的悖论调和、著作权法中投资者视为作者的制度安排以及著作权许可、著作权集体管理中的争议性问题、互联网产业驱动下的著作权许可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私人自治在中国著作权立法中的真正贯彻提出建设性意见。 -
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研究王涛 著司法审判是与人打交道的事务,有案件就有当事人的故事,法院为当事人以及其他利益关涉人提供了一个中立的纠纷解决平台,从而将社会矛盾纳入法治的框架。在对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司法历史的描述中,作者对于种族、文化、西方文明和土著文明的冲突等内容予以观照,如针对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与中国的关系,作者通过当时的著名案例加以阐释,使叙事本身更具可读性。无论被认为是殖民时代的遗迹,还是当代国际司法的先驱,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存在和发展既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研究》通过对于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历史的阐述,揭示了法治发展所可能需要经历的历程、付出的代价和价值观念的转变,但作者在《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研究》中并未对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历史和现状作出任何价值判断上的结论,从而给予读者更多开放性思考的空间。 -
法律解释[德] 罗尔夫·旺克 著,蒋毅,季红明 译“法律解释”是法学方法论的一个子领域。法律解释将陪伴法律人整个职业生涯,因此初学者就应当处理好这个问题。 内容丰富的法学方法论作品有许多,但都需要(读者)对法秩序有深入的了解,迄今为止,除本书之外只存在极少数适合初学者的作品。本书试图向人们介绍,即使作为初学者也必须了解的关于法律解释的知识。它也适宜于希望了解法律人的解释工作的非法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