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法律工具箱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民事法律工具箱:法律条文·流程图表·案例要旨·文书应用(2015最新版)》涵盖民事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90余件。总结各类实用图表,提炼法律流程图,收录相关文书范本,添加应用指引,大大提高理解和适用法律的效率。对重点法条进行权威解读,结合司法实践全新撰写配套注释。收录各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提炼裁判精华,厘清审判思路。 -
建设工程法律工具箱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改版总体思路
在保持原有法律文件收录全以及汇编体例的基础上,增加整套书的实用性和便利性,以突出“工具箱”的特点。
增补内容
(1)在土地管理、房地产、征收安置、三农、财税分册中加入政策,并在书名中体现,“法律条文”改为“法律政策”。
(2)加入实用图表的元素,包括诉讼流程、概念比较等各种流程图表。
(3)“裁判要旨”改为“案例要旨”,收集更多的指导案例制作裁判要旨。
(4)在文书范本以脚注的方式加入文书应用指导的内容,内容来源为提及文书的法律法规。
(5)把刑事诉讼分册删掉,增加社区工作法律工具箱。
(6)定价区间拟在40-60. -
民事诉讼法律工具箱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民事诉讼法律工具箱:法律条文·流程图表·案例要旨·文书应用(2015最新版)》涵盖民事诉讼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260余件。总结各类实用图表,提炼法律流程图,收录相关文书范本,添加应用指引,大大提高理解和适用法律的效率。对重点法条进行权威解读,结合司法实践全新撰写配套注释。收录各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提炼裁判精华,厘清审判思路。 -
2015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内容全面
按照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确立的核心课程体系和司法考试的大纲要求,结合当前主流法学系列教材,由具有教学经验的专家人士权威编选教学中涉及的重要法律文本。收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和惯例等各种法律文件,共计130余件,囊括了法律本科教育的所有重要法规。
★ 体例合理
根据法律本科教育的教学进度分成两辑:初阶版,针对法律本科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收录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五编;进阶版,针对法律本科第三学年、第四学年,收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五编。科学分册便于读者根据学习阶段分别购买。
★ 重点突出
对教学中必须重点掌握的法律文件(目录中用★标识),用★号标出重点法条及其重要程度,对重点词句用波浪线加以提示,重点突出,特别在每编后添加“学生常用名词解释”,力图为读者提供一种更为简便、快捷的学习方法。 -
物权法律工具箱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物权法律工具箱:法律条文·流程图表·案例要旨·文书范本(2015最新版)》按照文件主题共分为综合,物权公示(一般规定、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及保护、自然资源所有权及保护、国有资产及保护、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及保护、其他所有权及保护、征收、拆迁及补偿、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一般规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五类。本书总结各类实用表格,提炼法律流程图,化难为简;对重难点条文进行配套解读,解读内容吸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对条文的权威解读的精华;设案例要旨,案例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
-
土地管理法律工具箱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法律工具箱系列”于2011年1月推出第一版,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和喜爱。本次修订再版,秉持“权威、准确、实用”的理念,在以往版本的基础上收录了最新的立法成果,增加了流程图表、文书应用等内容,进一步突出本套丛书的实用性和便利性,希望成为读者学习和运用法律必备的工具箱。
《土地管理法律工具箱:法律政策·流程图表·案例要旨·文书应用(2015最新版)》具有以下特色:
1.文本权威,检索便捷
涵盖土地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200余件。
全书按照文件主题共分为综合、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规划储备、土地调查利用及用途管制)、土地权属(土地确权、土地登记)、用地审批和征收(用地预审、用地管理、用地审查报批、土地征收补偿)、农地、宅基地(土地承包、农地保护、宅基地)、土地市场(综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租赁、抵押、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监察与违法案件处理、土地税收与财政八类。每个主题类下按照文件效力层级进行排列,效力层级分明。目录之后设置重点法条索引,列出重点条文,方便快速定位检索。
2.图表导航,文书注解
本书总结各类实用表格,提炼法律流程图,化难为简,有助于厘清难懂及易混淆的法律概念,便于直观掌握纠纷解决流程。此外,本书还收录了相关文书范本,添加应用指引,指导读者把握文书的应用要点,有效使用文书范本,大大提高理解和适用法律的效率。
3.注释精炼,案例指导
《土地管理法律工具箱:法律政策·流程图表·案例要旨·文书应用(2015最新版)》对重难点条文进行配套解读,解读内容吸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对条文的权威解读的精华,结合司法实践全新撰写。在各部分专设案例要旨,案例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提炼判决精华,方便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
本书适合法官、律师、法科师生、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学习使用。 -
合同法律工具箱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法律工具箱系列”于2011年1月推出第一版,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和喜爱。本次修订再版,秉持“权威、准确、实用”的理念,在以往版本的基础上收录了最新的立法成果,增加了流程图表、文书应用等内容,进一步突出本套丛书的实用性和便利性,希望成为读者学习和运用法律必备的工具箱。
《合同法律工具箱:法律条文·流程图表·案例要旨·范本应用(2015最新版)》具有以下特色:
1 文本权威,检索便捷
涵盖合同领域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140余件。
全书按照文件主题共分为综合,买卖合同,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房地产合同,借贷、储蓄合同,赠与合同,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合同,知识产权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委托、行纪、居间合同,保险合同,合伙、联营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劳动、劳务合同,旅游合同十六类。每个主题类下按照文件效力层级进行排列,效力层级分明。目录之后设置重点法条索引,列出重点条文,方便快速定位检索。
2 图表导航,文书注解
本书总结各类实用表格,提炼法律流程图,化难为简,厘清难懂及易混淆的法律概念,直观掌握纠纷解决流程。此外,本书还收录了相关文书范本,添加应用指引,指导读者把握文书的应用要点,有效使用文书范本,大大提高理解和适用法律的效率。
3 注释精炼,案例指导
本书对重难点条文进行配套解读,解读内容吸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对条文的权威解读的精华,结合司法实践全新撰写。在各部分专设案例要旨,案例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提炼判决精华,方便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
本书适合法官、律师、社区工作者、法科师生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使用。对于本书存在的错误和不足,也衷心欢迎广大读者朋友指正。 -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工具箱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第四十六条【罚缴分离原则】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罚缴分离原则,是指除了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可以指定银行作为收受罚款的专门机构,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后直接上缴国库。第四十七条【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3)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边远地区当场收缴罚款】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罚款收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本条是针对当场处罚执法人员不出具收据或者出具自行印制的收据这一情况作出的规定。这一规定,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必须使用罚款收据,如果不使用罚款收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就构成违法。(2)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其使用的罚款收据必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而不是其他部门统一制发的,或者是行政机关自行印制的。所谓统一制发,是指罚款收据的格式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设计的,罚款收据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印刷厂印刷的,并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罚款收据专用章。(3)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如果使用的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无论是否使用其他的罚款收据,当事人都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缴纳罚款,不受期限的约束。 -
人体伤残标准实用速查手册李铁英 编对现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按照法医学思维模式,进行了重新编排,更便于快速查询。编排思路:把标准中的条款,分别按照以解剖学定位为主,以器质性或功能性改变为辅的方式排列(比如把肝脏相关的条款,不管是器质性损伤或功能性改变的条款,以解剖定位的方式集中排列),使标准条款与病历实现无缝对接,大大降低鉴定所耗时间成本。同时,对于一些专业词汇还进行了释义,辅助理解。 -
三农法律工具箱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核心政策——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年2月1日中发〔2015〕1号)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深化农村改革力度,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农村公共事业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1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粮食主销区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粮食生产责任。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盐碱地改造科技示范。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2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序。启动实施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快发展草牧业,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畜牧业和粮食加工业,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大标准池塘改造力度,继续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3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加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力度,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