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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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教程王鹰等行政法是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对公安院校的法律教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为了适应公安院校法学教育的需要,我们编写了这本《行政法教程》,作为公安院校行政法学教学的教材。在编写时,本书作者注意吸收近年来我国行政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以最新行政法规范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基本依据,采纳行政法理论研究中具有较强权威性的观点,力求全面、正确、充分地论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并且注重其实用性,使之对行政执法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
公共行政学(美)罗森布鲁姆本书系美国公共行政学经典教材,第六版虽经更新修订,但仍然保留了以前各版本采用的传统分析方法,即从三种公认的视角——管理的、政治的和法律的视角出发去解释和分析公共行政。 第六版的特色是:1.经过补充修订,以反映最近的研究成果和行政改革活动。各个主题的材料都有所增加和补充。2.每一章的前面都新增了“学习目标”。3.对三种公共行政学视角——管理的(包括新公共管理或政府再造)、政治的和法律的——加以了平行的解释。4.在讨论美国公共行政的各个方面时均融入了对宪法和行政法的讨论。5.用一整章(第10章)的篇幅来阐述“公共行政与公众”。6.本书的第2.5.6章从历史的角度讨论了公共行政运行体系的历史发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 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二、本汇编从2001年8月起,由原来的每季度出版一辑改为每月出版一辑,2001年上半年按季度出版两辑,改版后,从第三辑开始排序,8月份出版的汇编为第三辑,余此类推。改版后,本汇编收集的内容除原来汇集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外,还收集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另外,还收入了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三、本汇编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按1987年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报备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时间顺序排列。四、本辑为本年度第四辑,收入8月份公布的法律2件,法律解释1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件,行政法规3件,法规性文件3件,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13件,司法解释2件。补收本年度7月份内公布的法规性文件4件,司法解释1件。共计30件。五、本汇编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谨致谢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次修正对照表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 编一、本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二、本汇编收集的法规包括:当年本季度内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以及法规性文件。此外,还选收了国务院部分部门公布的规章,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三、本汇编所收的法规,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均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按1987年底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收入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时间顺序排列。四、本汇编每年出版四辑,每季度一辑。本辑为2001年第二辑,共收本年度第二季度内公布的法规35件,其中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7件;行政法规10件,法规性文件16件;国务院部门规章1件;地方政府规章1件。补收本年度第一季度内发布的法规性文件1件。共计36件。五、本汇编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 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二、本汇编从2001年8月起,由原来的每季度出版一辑改为每月出版一辑,2001年上半年按季度出版两辑,改版后,从第三辑开始排序,8月份出版的汇编为第三辑,余此类推。改版后,本汇编收集的内容除原来汇集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外,还收集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另外,还收入了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三、本汇编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按1987年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报备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时间顺序排列。四、本辑收入7月份内公布的行政法规3件,法规性文件3件,司法解释3件,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13件。补收本年度第二季度公布的法规性文件12件。共计34件。五、本汇编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谨致谢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本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本汇编收集的法规包括:当年本季度内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和国务院批准、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法规性文件。此外,还选收了国务院部分部门发布的规章,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本汇编所收的法规,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均按公布或者发布的时间顺序排列。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按1987年底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收入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或者发布时间顺序排列。本汇编每年出版四辑,每季度一辑。本辑为2000年第三辑,共收本年度第三季度内公布的法规28件,其中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4件;行政法规6件,法规性文件12件;国务院部门规章4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2件。补收本年度第二季度内发布的法规性文件2件。共计30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本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本汇编收集的法规包括:当年本季度内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和国务院批准、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法规性文件。此外,还选收了国务院部分部门发布的规章,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本汇编所收的法规,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均按公布或者发布的时间顺序排列。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按1987年底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收入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或者发布时间顺序排列。本汇编每年出版四辑,第季度一辑,本辑为2000年第四辑,共收本年度内公布的法规37件,其中法律和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8件;行政法规4件,法规性文件18件;国务院部门规章4件;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3件。补收本年度第三季度内发布的法规性文件1件。共计38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国务院法制办 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二、本汇编从2001年8月起,由原来的每季度出版一辑改为每月出版一辑,2001年上半年已按季度出版两辑,改版后,从第辑开始排序,8月份出版的汇编为第三辑,余此类推。改版后,本汇编收集的内容除原来汇集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外,还收集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另外,还收入了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三、本汇编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按l987年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报备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时间顺序排列。四、本辑为本年度第五辑,收入9月份内公布的行政法规3件,法规性文件7件,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15件,司法解释2件。补收本年度8月份内公布的法规性文件2件。共计29件。 -
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暂缺作者本书收入的法律、行政法规分为七部分,依序为:宪法类;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刑法类;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本书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定,内容全面、实用性强、查阅方便。本书适合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高等院校师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公民学习、贯彻法律、法规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