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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诸法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中国诸法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作者:王丽丽,李静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4-01

ISBN:9787562047247

定价:¥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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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国诸法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介绍港、澳、台婚姻家庭制度旨在为民众建立涉港、澳、台婚姻家庭关系,享有和履行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提供法律指导。《中国诸法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将在介绍港、澳、台各地区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横向比较。比较其相同,评介其差异,分析其差异之成因,从而能更确切地把握不同的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冲突性、共适性、交融性和互补性,为四法域婚姻家庭法的进一步完善指出相互的可资借鉴之处。尤其是大陆地区可通过借鉴、吸收港、澳、台先进的婚姻家庭立法技术和经验,完善中国大陆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作者简介
  王丽丽,女,1961年生,湖南武冈人,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从事民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继承法学教学和研究20余年。主要成果:专著《继承法的理论与实务》;主编教材《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以案说法》;主编《反家庭暴力研究》,参编教材《民法学》。主持省、校级项目4项,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李静,女,1973年生,甘肃兰州人,法学硕士,现为甘肃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婚姻家庭法。近年来,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教材等4部,发表论文20余篇。主要代表作:《农村公共安全知识问答》(编著)、《民法学》(主编)、《民事案例分析》(副主编)、《婚姻家庭法学》(副主编)、《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研究》(论文)、《从合同责任到侵权责任: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论文)、《债权平等性:消解与解困》(论文)、《反家庭暴力应对措施的比较研究》(论文)等。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亲属关系通则
 第一节 亲属概述
 第二节 我国诸法域亲属的范围及分类
 第三节 我国诸法域亲系和亲等
 第四节 我国诸法域亲属身份法律关系的变动
 第五节 我国诸法域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第六节 我国诸法域亲属关系通则异同及评价
 第七节 完善大陆地区亲属关系通则性立法的建议
第二章 我国诸法域婚姻成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婚姻成立概述
 第二节 我国诸法域婚姻成立要件
 第三节 我国诸法域结婚程序
 第四节 我国诸法域婚约的观念与规范
 第五节 我国诸法域婚姻成立法律制度比较及评价
 第六节 完善我国大陆地区婚姻成立法律制度之建议
第三章 我国诸法域婚姻的无效与撤销制度
 第一节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概述
 第二节 我国诸法域无效婚姻制度
 第三节 我国诸法域可撤销婚姻制度
 第四节 我国诸法域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比较及评析
 第五节 完善大陆无效、可撤销婚姻制度之建议
第四章 我国诸法域婚姻效力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婚姻效力概述
 第二节 我国四法域夫妻身份效力
 第三节 我国诸法域夫妻财产法律制度
 第四节 四法域夫妻关系法律制度比较及评价
 第五节 我国大陆地区夫妻关系之完善
第五章 我国诸法域父母子女关系法律制度
 第一节 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第二节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我国诸法域亲子关系的确立
 第四节 我国四法域亲子法律关系制度比较及评价
 第五节 完善我国大陆地区亲子关系法律制度
第六章 我国诸法域扶养法律制度比较
 第一节 扶养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我国诸法域扶养的范围及顺序
 第三节 我国诸法域扶养的成立
 第四节 我国诸法域扶养的程度和方式
 第五节 我国诸法域扶养的变更和消灭
 第六节 我国诸法域扶养制度比较与评析
 第七节 完善我国大陆扶养制度的建议
第七章 我国诸法域收养法律制度比较
 第一节 收养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我国诸法域收养立法概况
 第三节 我国诸法域收养条件
 第四节 我国诸法域收养的效力
 第五节 我国诸法域收养的解除
 第六节 我国诸法域收养制度比较与评析
 第七节 完善我国大陆收养立法的建议
第八章 我国诸法域监护法律制度比较
第九章 我国诸法域离婚法律制度比较
第十章 我国诸法域婚姻家庭区际法律冲突及解决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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