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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理论争议研究
作者:扈晓芹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1-01
ISBN:9787508742304
定价:¥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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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2012年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和谐社会下交通肇事罪刑事和解机制研究与构建”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交通肇事案件随之增多,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交通肇事罪数量逐年上升,已经发展成为多发常见性犯罪。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汽车等交通工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汽车保有量增加的同时,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在不断飙升,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20世纪,全世界因交通事故共死亡2585万人,超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死亡的人数;20世纪一共生产了22.35亿辆机动车,每百辆车至少夺走1.2个人的生命。2010年1月,我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行了数据统计,最终显示:2009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9.1亿元。根据这一数据,我国每天就有超过600起交通事故发生,近200人死亡,700多人受伤和200多万元财产遭受损失,我国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已经列居世界第一,汽车俨然成为一种杀人的工具。
作者简介
扈晓芹,1979年出生于河南省许昌市,现为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200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2006年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主持与参与省校级课题多项,发表论文多篇。
目录
第一章 交通肇事罪主体范围的研究 一、交通肇事罪犯罪主体范围的争议 (一)主体是否必须要求为特殊主体 (二)主体是否有必要限定在从事“正当的交通运输管理活动中” (三)交通肇事罪犯罪主体的不同定义 二、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一)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能否成为交通肇事罪主体的理论争议 (二)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主体的合理性 (三)非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例 三、行人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一)行人能否成为交通肇事罪主体的理论争议 (二)行人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主体的合理性 (三)行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例 四、乘车人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一)乘车人成为交通肇事罪犯罪主体的合理性 (二)乘车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例 五、单位不应当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第二章 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的研究第三章 交通肇事中信赖原则的适用研究第四章 交通肇事罪事故责任的研究第五章 交通肇事中的醉驾研究第六章 交通肇事罪共犯研究第七章 交通肇事罪法定研究第八章 交通肇事罪自首情节的研究第九章 交通肇事罪被害人过错研究第十章 交通肇事罪中转化犯的研究第十一章 交通肇事罪恢复性司法的适用研究第十二章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缺陷的研究第十三章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独立犯罪名研究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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