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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
作者:胡锦光 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12-01
ISBN:9787511843203
定价:¥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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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宪法事例的形成,既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虽然不存在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但通过这些宪法事例推进和影响了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中国人的国家观念、中国的立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制度以及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未来也必将推动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效化。因此这些宪法事例是中国社会内在的宪法诉求,是宪法理念的深刻体现,是宪法影响和作用于中国社会的深刻体现,是宪法核心价值的深刻体现。这些是他们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根本原因。
作者简介
胡锦光,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MPA首席教授、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级重点学科点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
目录
绪论:中国社会的基本问题与宪法实施事例1:全国人大常委会因“刚果(金)”案解释香港基本法——厘清中央的涉港外交事务权 一、刚果(金)案事实背景及发展脉络 二、刚果(金)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三、对案件主要法律问题的梳理、讨论和评价 (一)国家豁免与中国的实践 (二)“口径一致”原则与中央政府外交事务管理权 (三)“国家行为”与特区法院司法管辖权 (四)终审法院提请释法与制度整合 (五)人大常委会释法对香港司法制度和法院的影响 (六)“香港原有法律”与“合宪性推定”事例2:深圳“驱逐高危治安人员”事件——公民人身自由的宪法保护 一、事件回溯 二、社会评议 三、宪法视点 (一)运动式执法 (二)歧视性分类 (三)限制人身自由 四、法理评析 (一)“驱逐”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权 (二)“驱逐”行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五、余论事例3:“金山”诉“360”引发微博言论自由之争——互联网言论自由与微博治理模式的改革 一、事件始末 二、言论自由初探 (一)言论自由的内涵 (二)言论自由的外延 (三)判断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 三、微博与互联网言论自由 (一)互联网言论自由 (二)作为新兴言论自由平台的微博 四、微博实名制的合法性分析 (一)互联网微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探析《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的合法性 (三)微博实名制不足以解决现实问题 五、探求微博治理模式的改革事例4:李承鹏等人在人大直接选举中自荐参选——公民如何实现被选举权 一、事件回放及主要问题 二、候选人制度及其问题 (一)候选人提名及其资格限制 (二)我国的候选人制度及实践 三、建议(代结论)事例5:清华女生起诉国土资源部等部委要求信息公开——如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一、案件始末 二、制度背景 三、信息公开与知情权:理论与规范基础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依据 (二)信息公开与知情权:术语的整理 (三)知情权与信息自由 (四)知情权的宪法基础 (五)知情权的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申请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二)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结语事例6:上海和重庆实行房产税改革试点——宪法财产权保护与法治行政 一、事件始末 二、房产税改革试点引发的争议 (一)支持方的观点 (二)反对方的观点 三、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合宪性分析 四、公民财产权保护和政府行政权制约 五、法治国家与法治行政 六、美国房产税的借鉴及其与中国的比较 七、结语事例7:广电总局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对法人的商业性言论自由、广播电视自由的限制 一、事件始末及其法理问题 二、商业性言论自由的宪法保障 (一)保护言论自由的理论基础 (二)商业性言论自由是否受宪法保护 (三)保护商业性言论的理论基础 (四)商业性言论的保护方式 三、广播电视自由的宪法保护 (一)广播电视自由的内涵 (二)广播电视自由的限制 (三)广播电视自由在我国宪法上的根据 四、法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 (一)私法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 (二)公法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 五、对本案的分析 (一)企业和电视台是否作为基本权利主体 (二)国家广电总局的《补充规定》是否侵犯企业的商业性言论自由 (三)国家广电总局的《补充规定》是否侵犯电视台的广播电视自由事例8:居民身份证添加指纹信息——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 一、事件回溯 二、基本权利审查模式 三、可能被侵犯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 (一)人格尊严的规范含义 (二)人格尊严保护公民指纹在内的个人信息 四、干预 五、干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的要求 (一)审查思路 (二)登记指纹信息是否能够达到立法目的 (三)必要性审查:为了达到立法目的,是否存在对公民侵害更小的其他手段 (四)狭义比例原则: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与公民基本权利所受干预是否成比例 六、结论及其相对性 (一)结论 (二)结论的相对性事例9:成力因裸体“行为艺术”被劳动教养——前卫艺术表达与言论自由 一、事件始末及问题呈现 二、“行为艺术”与公民的言论自由、艺术创作自由 (一)行为艺术与言论自由 (二)行为艺术与艺术创作自由 三、言论自由的限制——淫秽的构成与界定 (一)英国 (二)美国 四、行为艺术创作与表演适用的我国宪法与法律规定 (一)“行为艺术表演”保护与限制的宪法依据 (二)“行为艺术表演”的法律适用事例10:乌坎村民因土地问题向政府抗议——村民自治与游行示威权 一、事件回放 二、补偿分配和村委会选举:村民自治的宪法保障 三、官民纠纷的解决途径——村民的裁判请求权 四、非正常渠道的启动:游行示威的条件和限度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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