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制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制

作者:姚佳 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10-01

ISBN:9787509739488

定价:¥45.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制》对个人信用额度进行统筹管理,提出了我国信用征信机构运作模式,即在目前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以政府为主导,以个人金融信用数据库为核心载体、以公司化的信用征信机构为重要主体的运作模式,以此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征信体系与制度。
作者简介
  姚佳,1979年7月生,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编辑部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金融法等。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课题十余项。
目录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选题背景与意义
一 研究缘起
二 选题背景
三 选题意义
第二节 研究对象与研究思路
一 研究对象
二 研究思路
第三节 文献综述
一 国内相关研究成果
二 国外相关研究成果
第四节 研究方法
一 价值分析方法
二 比较分析方法
三 规范分析方法
四 实证研究方法
五 历史研究方法
第五节 创新之处
一 突出社会利益维护之理念
二 使用并转换“信用消费者”之概念
三 对我国个人信用征信机构运作模式提出建议
四 界定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法律关系之客体
五 提出对个人信用额度进行统筹管理
第一章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法律规制之必要性
第一节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本体认知
一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内涵厘定
二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内涵透析
第二节 以我国征信业流变历程洞悉法律规制之必要性
一 新中国成立以前——征信业的萌出
二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以前——征信业发展的中断
三 改革开放至今——征信业的复苏与崛起时期
第三节 从社会事实探察法律规制之必要性
一 信用经济发展之需要
二 维护金融秩序之需要——以美国次贷危机为例
三 协调微观主体利益之需要
第四节 完善法律规范体系之必要性
一 现有法律规范不完备
二 现有法律规范效力层级较低
三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之缺憾
四 《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之述评
第二章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法律规制之理论基础
第一节 经济学维度
一 交易费用理论之体现
二 信息经济学理论之作用
三 效率之实现
第二节 法治之个体利益维度
一 原点与终点:法律规制之正义价值确证
二 意思自治之体现
……
第三章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法律关系之主体、客体
第四章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机构运作模式之比较研究
第五章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之具体、法律规则
第六章 我国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总体法律框架设计
参考文献
后记
猜您喜欢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