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注释本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9-01
ISBN:9787511837882
定价:¥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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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注释本》由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本书特色: ·权威文本选取标准文本,由相关法律专家审定并撰写适用提要 ·专业解读 对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注释,每条提炼条文主旨 ·实用信息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书后附录文书范本、示意图、流程图等实用工具 ·相关规定附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实用政策信息
作者简介
暂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注释本》作者简介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第二条 公务员定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
第五条 管理原则*
第六条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第七条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功绩制原则*
第八条 分类管理原则*
第九条 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十条 公务员综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十二条 公务员义务*
第十三条 公务员权利*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 公务员职位分类*
第十五条 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类及职务层次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职务分类*
第十八条 具体职位的设立*
第十九条 公务员级别*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海关和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
衔级*
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录用部门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公务员录用前提
第二十六条 招考公告*
第二十七条 资格审查*
第二十八条 公开考试程序*
第二十九条 考察人选的确定与体检*
第三十条 公示和审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的程序*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
第五章 考核
第三十三条 公务员考核内容*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考核方法*
第三十五条 年度考核程序*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考核等次和标准*
第三十七条 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作用*
第六章 职务任免
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任职方式*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任免*
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任免*
第四十一条 公务员任职前提*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任职限制*
第七章 职务升降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的资格条件*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的程序**
第四十五条 公务员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
第四十六条 领导职务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
第四十七条 公务员降职条件和程序*
第八章 奖励
第四十八条 公务员奖励的对象、条件和原则*
第四十九条 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第五十条 公务员奖励种类和形式
第五十一条 公务员奖励决定和审批权限*
第五十二条 撤销奖励的情形*
第九章 惩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禁止行为*
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免责条件*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处分和免予处分的条件
第五十六条 公务员处分种类
第五十七条 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程序*
第五十八条 处分的法律后果和期间*
第五十九条 解除处分的条件、机关和法律后果
第十章 培训
第六十条 公务员培训原则、培训机构*
第六十一条 公务员培训种类*
第六十二条 培训登记管理、时间、作用*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六十三条 公务员交流制
第六十四条 非公务员调入机关任职*
第六十五条 转任的条件和要求*
第六十六条 挂职锻炼*
第六十七条 交流的法律效力和申请交流*
第六十八条 任职回避
第六十九条 地域回避*
第七十条 公务回避*
第七十一条 回避申请、审查和决定*
第七十二条 回避制度的补充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工资制度*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结构*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工资水平和工资调查制度
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福利和工时制度*
第七十七条 公务员保险制度和抚恤优待制度*
第七十八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法律保障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管理所需经费的保障*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职程序*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辞职的限制性条件
第八十二条 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的条件*
第八十三条 辞退公务员的条件*
第八十四条 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条件
第八十五条 辞退程序和被辞退后的待遇*
第八十六条 公务交接手续*
第十四章 退休
第八十七条 公务员退休制度*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自愿退休条件*
第八十九条 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和管理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第九十条 公务员提出申诉事项的范围和程序*
第九十一条 复核的时间限制
第九十二条 原处理机关及时纠正错误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控告的条件和程序*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行使申诉、控告权时应尽的义务*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九十五条 聘任制适用范围*
第九十六条 聘任制的方式和要求*
第九十七条 聘任公务员的原则和聘任合同的处理*
第九十八条 聘任合同的内容和协议工资制*
第九十九条 公务员管理的依据
第一百条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从业
限制*
第一百零三条 错误人事处理的补救*
第一百零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为
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五条 领导成员
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的参照适用
第一百零七条 施行日期
附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2.7.9)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4.22)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2007.11.6)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2008.12.2)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2008.2.29)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07.8.9)
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2008.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第二条 公务员定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
第五条 管理原则*
第六条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第七条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功绩制原则*
第八条 分类管理原则*
第九条 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十条 公务员综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十二条 公务员义务*
第十三条 公务员权利*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 公务员职位分类*
第十五条 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类及职务层次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职务分类*
第十八条 具体职位的设立*
第十九条 公务员级别*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海关和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
衔级*
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录用部门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公务员录用前提
第二十六条 招考公告*
第二十七条 资格审查*
第二十八条 公开考试程序*
第二十九条 考察人选的确定与体检*
第三十条 公示和审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的程序*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
第五章 考核
第三十三条 公务员考核内容*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考核方法*
第三十五条 年度考核程序*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考核等次和标准*
第三十七条 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作用*
第六章 职务任免
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任职方式*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任免*
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任免*
第四十一条 公务员任职前提*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任职限制*
第七章 职务升降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的资格条件*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的程序**
第四十五条 公务员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
第四十六条 领导职务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
第四十七条 公务员降职条件和程序*
第八章 奖励
第四十八条 公务员奖励的对象、条件和原则*
第四十九条 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第五十条 公务员奖励种类和形式
第五十一条 公务员奖励决定和审批权限*
第五十二条 撤销奖励的情形*
第九章 惩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禁止行为*
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免责条件*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处分和免予处分的条件
第五十六条 公务员处分种类
第五十七条 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程序*
第五十八条 处分的法律后果和期间*
第五十九条 解除处分的条件、机关和法律后果
第十章 培训
第六十条 公务员培训原则、培训机构*
第六十一条 公务员培训种类*
第六十二条 培训登记管理、时间、作用*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六十三条 公务员交流制
第六十四条 非公务员调入机关任职*
第六十五条 转任的条件和要求*
第六十六条 挂职锻炼*
第六十七条 交流的法律效力和申请交流*
第六十八条 任职回避
第六十九条 地域回避*
第七十条 公务回避*
第七十一条 回避申请、审查和决定*
第七十二条 回避制度的补充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工资制度*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结构*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工资水平和工资调查制度
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福利和工时制度*
第七十七条 公务员保险制度和抚恤优待制度*
第七十八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法律保障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管理所需经费的保障*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职程序*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辞职的限制性条件
第八十二条 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的条件*
第八十三条 辞退公务员的条件*
第八十四条 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条件
第八十五条 辞退程序和被辞退后的待遇*
第八十六条 公务交接手续*
第十四章 退休
第八十七条 公务员退休制度*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自愿退休条件*
第八十九条 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和管理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第九十条 公务员提出申诉事项的范围和程序*
第九十一条 复核的时间限制
第九十二条 原处理机关及时纠正错误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控告的条件和程序*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行使申诉、控告权时应尽的义务*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九十五条 聘任制适用范围*
第九十六条 聘任制的方式和要求*
第九十七条 聘任公务员的原则和聘任合同的处理*
第九十八条 聘任合同的内容和协议工资制*
第九十九条 公务员管理的依据
第一百条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从业
限制*
第一百零三条 错误人事处理的补救*
第一百零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为
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五条 领导成员
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的参照适用
第一百零七条 施行日期
附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2.7.9)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4.22)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2007.11.6)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2008.12.2)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2008.2.29)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07.8.9)
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200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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