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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戏曲理论与批评
作者:吴瑞霞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5-01
ISBN:9787516102596
定价:¥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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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国古代戏曲理论与批评》由吴瑞霞所著,本书是关于中国古代戏曲艺术批评实践与理论的研究。本着对传统艺术的研究,实际上也是对可能生成的潜艺术范型或正在生成的新艺术范型的探讨的指导思想,在忠实于戏曲批评实践与理论的历史本真的同时,以艾布拉姆斯的“世界”、“作者”、“作品”、“读者”等“四要素”的当代理论为契机,从戏曲的音乐结构、剧情结构、代言体的创作与表演、戏曲的互动接受、戏曲的艺术品格以及戏曲理论的生成与诸艺术理论的关系等方面,对中国古代戏曲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与研究。在对相关概念、命题的探讨与阐释中,辨识南曲与北曲、曲牌联套体与板式体、中国古代戏曲与当下新潮音乐文化等的流变关系及艺术个性,从‘唱”、“念”、“做”、“打”的代言体文本及舞台创作与“观”、“听”接受等领域,突出了中国古代戏曲的艺术特质与审美魅力,使本书的理论研究既具有学术的当代性,又符合古代戏曲理论及批评的原意。作者简介:吴瑞霞,祖籍湖北红安,1952年7月出生于武汉。湖北师范学院教授、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北师范学院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1965年至1968年就读于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1968年底至1970年随学校同学下乡到湖北潜江劳动。1970年至1979年招工到长江葛洲坝工程局工作。1979年考入湖北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就读,1983年毕业留校任教至今。从事高等教育工作近三十年,先后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与研究生开设了《文学概论》、《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中国古代戏曲理论名著选讲》、《选讲》等课程。科研方向为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现己在《戏剧》、《戏曲艺术》、《江汉论坛》、《武汉大学学报》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六十多篇。出版了学术专著《中国文化艺术思维论》。学术论文《李渔声律观评析》2004年获中国第七届艺术节王国维戏曲论文二等奖。全部科研成果均为独撰。现为湖北师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研究生教学督导、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巡视员。
作者简介
吴瑞霞,祖籍湖北红安,1952年7月出生于武汉。湖北师范学院教授、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北师范学院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1965年至1968年就读于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1968年底至1970年随学校同学下乡到湖北潜江劳动。1970年至1979年招工到长江葛洲坝工程局工作。1979年考入湖北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就读,1983年毕业留校任教至今。从事高等教育工作近三十年,先后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与研究生开设了《文学概论》、《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中国古代戏曲理论名著选讲》、《选讲》等课程。科研方向为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现己在《戏剧》、《戏曲艺术》、《江汉论坛》、《武汉大学学报》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六十多篇。出版了学术专著《中国文化艺术思维论》。学术论文《李渔声律观评析》2004年获中国第七届艺术节王国维戏曲论文二等奖。全部科研成果均为独撰。现为湖北师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研究生教学督导、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巡视员。
目录
序
导论
第一节 戏曲艺术及其理论批评产生与发展的当代回溯
第二节 戏曲观念形成的历史追寻
第三节 戏曲审美特征的理论阐释
第四节 本书理论建构的简述
第一章 戏曲音乐结构论
第一节 戏曲音乐的“曲牌联套”体与“板式”体
第二节 戏曲“曲牌联套”体的结构要素
第三节 戏曲声律的形式“意味”
第二章 戏曲剧情结构论
第一节 戏曲剧情结构的“曲词”论
第二节 戏曲剧情结构的“演事”论
第三节 戏曲剧情结构的基本规范
第三章 戏曲代言体创作论
第一节 戏曲代言体创作与“首重音律”论
第二节 戏曲代言体创作与“以情为主”论
第三节 戏曲代言体创作与“独先结构”论
第四节 戏曲代言体创作与“真、趣、美”论
第五节 戏曲代言体创作与“意境”论
第四章 戏曲接受论
第一节 戏曲接受的对象--能动参与的观众
第二节 戏曲接受的方式--“观”、“听”兼备
第三节 戏曲接受的心理--多重互动的体验
第五章 戏曲品格论
第一节 戏曲品格论的生成
第二节 戏曲品格的“本色”论的内涵
第六章 戏曲理论的生成与诸艺术理论的关系
第一节 戏曲抒情理论与抒情艺术理论
第二节 戏曲演事理论与叙事艺术理论
第三节 戏曲表演理论与音乐舞蹈诸表演艺术理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导论
第一节 戏曲艺术及其理论批评产生与发展的当代回溯
第二节 戏曲观念形成的历史追寻
第三节 戏曲审美特征的理论阐释
第四节 本书理论建构的简述
第一章 戏曲音乐结构论
第一节 戏曲音乐的“曲牌联套”体与“板式”体
第二节 戏曲“曲牌联套”体的结构要素
第三节 戏曲声律的形式“意味”
第二章 戏曲剧情结构论
第一节 戏曲剧情结构的“曲词”论
第二节 戏曲剧情结构的“演事”论
第三节 戏曲剧情结构的基本规范
第三章 戏曲代言体创作论
第一节 戏曲代言体创作与“首重音律”论
第二节 戏曲代言体创作与“以情为主”论
第三节 戏曲代言体创作与“独先结构”论
第四节 戏曲代言体创作与“真、趣、美”论
第五节 戏曲代言体创作与“意境”论
第四章 戏曲接受论
第一节 戏曲接受的对象--能动参与的观众
第二节 戏曲接受的方式--“观”、“听”兼备
第三节 戏曲接受的心理--多重互动的体验
第五章 戏曲品格论
第一节 戏曲品格论的生成
第二节 戏曲品格的“本色”论的内涵
第六章 戏曲理论的生成与诸艺术理论的关系
第一节 戏曲抒情理论与抒情艺术理论
第二节 戏曲演事理论与叙事艺术理论
第三节 戏曲表演理论与音乐舞蹈诸表演艺术理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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