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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澳门司法:制度与实践

近代澳门司法:制度与实践

作者:何志辉 著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2012-06-01

ISBN:9787802199897

定价:¥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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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叙述澳门在葡萄牙殖民管治时期的司法制度与实践,主要内容包括:近代中葡关系与澳门司法管辖体系的裂变;殖民宪制体系中的司法双轨制及其实践;迈向地区自治与过渡期的司法本地化与现代化。本书有助于重新审视澳门司法体系在社会发展与政制转型中的制度变迁,以便深入理解“一国两制”与现代澳门司法制度的文化根基。
作者简介
  何志辉,男,法学博士,现供职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近年研究兴趣在法哲学、法制史与澳门法文化。现已出版专著《澳门法制史研究》、《明清澳门的司法变迁》、《从殖民宪制到高度自治》,合著《中国民事诉讼法制百年进程(清末时期)》、《法治:传承与创新》等多部,主编《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历史卷(含法制史)》等,在境内外各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另将出版学术专著《清末民事诉讼法制转型研究》、《共处分治:明清澳门法文化研究》、《澳门法制史纲》,随笔集《法政边缘》、《法政思想的魅惑》,以及合著《清史典志?澳门志》、《中国地域文化通览?澳门卷》等。
目录
《大国宪治》丛书序

第一章 鸦片战争与司法管辖体系的裂变
 一、变局之中的司法管辖体系
  (一)鸦片战争之前的共处与分治
  (二)鸦片战争期间的司法管辖状况
 二、荆棘丛生的谈判与司法管辖权问题
  (一)“议事亭九请”及其破产
  (二)暗中推进的单边殖民策略
 三、裂变:亚马留时代及其终结
  (一)亚马留政府对原有司法格局的颠覆
  (二)遇刺事件与司法管辖关系之逆转
第二章  寻求缔约:反客为主的司法管辖权
 一、谋求谈判:通过缔约方式维系司法权
  (一)躲在大国盾牌下的分羹
  (二)条约中的玄机及其败露
 二、议约期间澳葡对司法管辖权的攫取
  (一)染指主权:司法管辖权之拓展
  (二)通过缔约拓展司法管辖
  (三)夙愿成真:从《里斯本草约》到《中葡和好通商条约》
 三、缔约后澳葡司法体制的定位与僭越
  (一)条约所涉澳门主权与司法管辖的关联
  (二)“二辰丸案”之司法交涉与勘界谈判
  (三)新订《澳门交犯章 程》及其影响
第三章 从华政衙门到法区法院:司法双轨制的近代嬗变
 一、理事官署与华人事务的司法管辖
  (一)迈开初步:1852年《理事官署章 程》
  (二)继续推进:1862年《理事官署章 程》
  (三)呼吁再改革:遭遇困窘的理事官制度
 二、华政衙门的诞生与司法职能的完善
  (一)1865年改革:华政衙门的诞生
  (二)后续推进:改革委员会及其建议书
  (三)1877年法令及其修订:实质性的推进
 三、趋于成熟:1880年代华政衙门的发展
  (一)1880年改革呼声与新《华政衙门章 程》
  (二)趋于成熟的机制及其运作
  (三)架构与职能:华政衙门的近代性
 四、司法统一化趋势:从华政衙门到法区法院的蜕变
  (一)涉华案件司法管辖权的扩展
  (二)具司法职能的相关机构之改进
  (三)《新海外省司法管理章 程》与法区法院的诞生
第四章 通过司法推进殖民管治:缔约前后的民刑案件
 一、中葡缔约前之刑事司法实践
  (一)畸形产业下的欲望之城
  (二)中葡缔约前之刑案记载
  (三)刑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
 二、中葡缔约前之民事司法实践
  (一)华洋民商纠纷之初审与上控
  (二)典型案件:初审与上控的程序展开
 三、中葡缔约后之刑事司法实践
  (一)澳门境内刑事案件概览
  (二)涉及澳外交犯问题的刑事案件
 四、中葡缔约后之民商事司法实践
  (一)民商事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
  (二)民商事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
第五章 发展与转型:从殖民管治到地区自治的司法变迁
 一、民国以来殖民宪制中的司法制度
  (一)法区法院与行政法院的双轨司法
  (二)行政法院与审计法院的演变
  (三)相关配套体制的新发展
  (四)殖民管治下的执业律师
 二、民国以来澳门刑民案件及其运作
  (一)澳门境内普通刑事案件
  (二)涉及境外的交犯制度及实践
  (三)普通民事案件及其运作
  (四)殖民管治晚期的澳门司法
 三、过渡前期的转型:司法体制及其改革
  (一)《澳门组织章 程》:一个新时代的开启
  (二)面向过渡期的司法改革: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 《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向现代转型的司法界碑
  (四)《澳门司法组织新规则》及其影响
  (五)司法队伍的本地化与制度重建
第六章 改制新颜:过渡后期司法体制的重构与本地化
 一、面向本地化的现代司法体制之重构
  (一)第一审法院制度之重构
  (二)关键一步:澳门高等法院的成立
  (三)具有特殊审判权的法院新体系
  (四)新型检察院、司法委员会与司法参事
  (五)构建现代型的本地律师制度
 二、《澳门基本法》与过渡后期的司法本地化
  (一)过渡后期澳门司法面临的任务
  (二)《澳门基本法》与司法本地化的目标
  (三)《澳门基本法》对司法本地化的推进
  (四)过渡后期澳门司法制度发展新问题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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