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权利与善:公共健康的伦理研究
作者:史军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9-01
ISBN:9787500490944
定价:¥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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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权利与善的关系是公共健康的伦理主题。《权利与善公共健康的伦理研究》围绕着这一主题展开对公共健康的伦理研究,着重探讨了权利与善二者和解的方法与途径,最后讨论这一研究对我国公共健康实践的伦理启示。
作者简介
史军,男,1978年5月出生于湖北省宜昌市。祖籍湖北郧县。2004年7月毕业于湖北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2007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曾任教于四川大学哲学系,现任教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应用伦理学。
目录
第一章 导论: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主题与现状
一 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缘起与主题
(一)流行病肆虐引发公共健康危机
(二)公共健康危机的伦理反思
(三)权利与善: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主题
二 国内外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现状
(一)国内权利与善研究的缺乏
(二)国外权利与善研究的兴起
(三)偏重权利的生命伦理学及其走向
第二章 作为公共健康伦理主题的权利与善
一 相关概念分析
(一)健康
(二)公共健康
(三)权利
(四)共同善
二 权利与善的伦理纷争
三 公共健康领域权利与善的冲突
(一)预防免疫中权利与善的冲突
(二)强制隔离中权利与善的冲突
(三)知情同意中权利与善的冲突
(四)信息公开中权利与善的冲突
第三章 权利对善的优先:以个人权利看待公共健康
一 以保护个人权利促进公共健康
二 作为个人权利的健康
(一)从消极权利到积极权利:权利的成本
(二)健康是一项积极权利
三 健康权利与健康平等
(一)扩展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机会公平与健康平等
(二)可允许的健康不平等——差异原则
(三)如何减少健康不平等:“发展导向”还是“援助导向”?
第四章 善对权利的优先:以公共健康干预个人权利
一 个人行为的分类
二 不伤害他人:公共健康干预的自由主义论证
(一)密尔的不伤害原则
(二)以不伤害他人为由的公共健康干预
三 不伤害自己:公共健康干预的家长主义辩护
(一)“不伤害自己”的家长主义及其区分
(二)家长主义:反对与赞成
(三)公共健康家长主义何以可能?
四 不伤害社群:公共健康干预的社群主义诠释
(一)社群:被忽视的公共健康话语
(二)“预防悖论”的社群主义解答
(三)共同善对个人权利的优先:不伤害社群
第五章 权利与善和解的伦理原则
一 整体功利原则
二 最小侵害原则
三 补偿正义原则
四 公众知情原则
五 社群参与原则
六 宽容关怀原则
第六章 权利与善和解的方法与途径
一 权利与善的和解:健康的个人与健康的社会
二 个人对社会的健康义务:矫正个人行为
(一)健康的个人决定因素
(二)健康是一种道德义务
三 社会对个人的健康义务:促进社会正义
(一)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
(二)国际正义对公共健康的影响
(三)国内正义对公共健康的影响
(四)社会正义是公共健康的最佳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Abstract
后记
一 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缘起与主题
(一)流行病肆虐引发公共健康危机
(二)公共健康危机的伦理反思
(三)权利与善: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主题
二 国内外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现状
(一)国内权利与善研究的缺乏
(二)国外权利与善研究的兴起
(三)偏重权利的生命伦理学及其走向
第二章 作为公共健康伦理主题的权利与善
一 相关概念分析
(一)健康
(二)公共健康
(三)权利
(四)共同善
二 权利与善的伦理纷争
三 公共健康领域权利与善的冲突
(一)预防免疫中权利与善的冲突
(二)强制隔离中权利与善的冲突
(三)知情同意中权利与善的冲突
(四)信息公开中权利与善的冲突
第三章 权利对善的优先:以个人权利看待公共健康
一 以保护个人权利促进公共健康
二 作为个人权利的健康
(一)从消极权利到积极权利:权利的成本
(二)健康是一项积极权利
三 健康权利与健康平等
(一)扩展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机会公平与健康平等
(二)可允许的健康不平等——差异原则
(三)如何减少健康不平等:“发展导向”还是“援助导向”?
第四章 善对权利的优先:以公共健康干预个人权利
一 个人行为的分类
二 不伤害他人:公共健康干预的自由主义论证
(一)密尔的不伤害原则
(二)以不伤害他人为由的公共健康干预
三 不伤害自己:公共健康干预的家长主义辩护
(一)“不伤害自己”的家长主义及其区分
(二)家长主义:反对与赞成
(三)公共健康家长主义何以可能?
四 不伤害社群:公共健康干预的社群主义诠释
(一)社群:被忽视的公共健康话语
(二)“预防悖论”的社群主义解答
(三)共同善对个人权利的优先:不伤害社群
第五章 权利与善和解的伦理原则
一 整体功利原则
二 最小侵害原则
三 补偿正义原则
四 公众知情原则
五 社群参与原则
六 宽容关怀原则
第六章 权利与善和解的方法与途径
一 权利与善的和解:健康的个人与健康的社会
二 个人对社会的健康义务:矫正个人行为
(一)健康的个人决定因素
(二)健康是一种道德义务
三 社会对个人的健康义务:促进社会正义
(一)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
(二)国际正义对公共健康的影响
(三)国内正义对公共健康的影响
(四)社会正义是公共健康的最佳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Abstract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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