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款约法:黔东南侗族习惯法的历史人类学考察
作者:徐晓光 著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4-01
ISBN:9787561539439
定价:¥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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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侗族这一南方古老民族在历史上出现大小不同的〔合款〕组织,这些组织订立的法规就是款约法。汉字传入前〔款约法〕载体是无字的埋岩,它的内容以口头〔款词〕传承:以后是以汉字镌刻的石碑法,也有少量纸制的款条。〔款约法〕是侗族地区不同层面的法规,被普遍信奉和执行,并一直影响到今天。
作者简介
暂缺《款约法:黔东南侗族习惯法的历史人类学考察》作者简介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法岩”、“款石”与“石碑法”--黔湘桂侗族地区从不成文到成文的“立法”活动
第一节 “法岩”:联合打击“贼盗”的基本法律
第二节 “款石”:保境安民的民间法规
第三节 “岩规”:主要作为判例的村寨法
第四节 “石碑法”:不同渠道法律的载体
第二章 “合款”与“款约法”--侗族区域社会款组织及黔东南各地的“禁款”
第一节 “款组织”的范围
第二节 “合款”的形式与目的
第三节 “款约法”的内容
第三章 “款碑”与“婚俗碑”--大款联合的真实记录与侗族婚俗改革意图
第一节 从江高增款碑与增冲款碑
第二节 从款碑看大款联合“立法”
第三节 从婚碑看“姑舅转亲”
第四节 从婚碑看结婚彩礼
第五节 从婚碑看“离婚”和“拐带”
第六节 婚俗改革的推力与阻力
第四章 “款词”与“讲款”--侗族村寨社会的口头“普法”及习惯法“内化”过程
第一节 “款词”及其分类
第二节 “讲款”与“款约法”
第三节 “款词”体现习惯法基本特征
第四节 “讲款”过程和特点
第五节 “款词”自身的特征及讲款的社会效果
第五章 鼓楼、寨老与村寨法--侗族习惯法订立与实施的文化场域和主导者
第一节 鼓楼是村寨法运行的文化场域
第二节 鼓楼是寨老处理纠纷,裁夺断案的场所
第三节 寨老的职能及在习惯法实施中的作用
第四节 村寨法的不同形式
第六章 林业契约与民事契约--黔东南小江契约文书的地域性研究
第一节 地域性研究的意义
第二节 买卖契约形式及要项
第三节 佃山造林契约
第四节 分合同契约
第五节 山林纠纷的审理
第六节 拨约字合同
第七节 分关合同
第八节 过继契约
第九节 婚姻契约
第十节 清白字合同
第七章 林业规范与生育惯习--黔东南侗族林业环保习惯法与占里村的人口生育规则
第一节 “皇木征派”与人工林业的兴起
第二节 “侗款”对林界及林木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
第三节 “款规”、“乡规”对林木保护规定及处罚措施
第四节 村规民约对林木保护的规定及其作用
第五节 占里的“迁徙史”及朴素生育观
第六节 人口生育与生产资料协调发展
第七节 较为配套的人口生育制度控制
第八节 以重罚手段对待人口生育问题
第八章 侗歌与“伦理法”--歌唱形式下习惯法“内化控制”的伦理基础
第一节 《乐记》与侗歌
第二节 以歌载道,乐通伦理
第三节 南部侗族的《劝世歌》
第四节 北侗地区的《劝和歌》
第五节 伦理道德与法
第九章 “斗牛”与义渡法--黔东南侗族娱乐与公益活动中的习惯法规则
第一节 侗族“斗牛”文化中的仪式与禁忌
第二节 侗族“斗牛”习惯法规范
第三节 从三门塘清代碑文看村寨义渡习惯法与公益道德
第十章 契约与法律--清水江流域“契约型社会”的形成与民族性法秩序的建立
第一节 清水江流域“契约型社会”样态
第二节 清水江流域民族性法秩序的建立
第三节 林业经济环境下经济运行与法秩序
参考文献
后 记
第一章 “法岩”、“款石”与“石碑法”--黔湘桂侗族地区从不成文到成文的“立法”活动
第一节 “法岩”:联合打击“贼盗”的基本法律
第二节 “款石”:保境安民的民间法规
第三节 “岩规”:主要作为判例的村寨法
第四节 “石碑法”:不同渠道法律的载体
第二章 “合款”与“款约法”--侗族区域社会款组织及黔东南各地的“禁款”
第一节 “款组织”的范围
第二节 “合款”的形式与目的
第三节 “款约法”的内容
第三章 “款碑”与“婚俗碑”--大款联合的真实记录与侗族婚俗改革意图
第一节 从江高增款碑与增冲款碑
第二节 从款碑看大款联合“立法”
第三节 从婚碑看“姑舅转亲”
第四节 从婚碑看结婚彩礼
第五节 从婚碑看“离婚”和“拐带”
第六节 婚俗改革的推力与阻力
第四章 “款词”与“讲款”--侗族村寨社会的口头“普法”及习惯法“内化”过程
第一节 “款词”及其分类
第二节 “讲款”与“款约法”
第三节 “款词”体现习惯法基本特征
第四节 “讲款”过程和特点
第五节 “款词”自身的特征及讲款的社会效果
第五章 鼓楼、寨老与村寨法--侗族习惯法订立与实施的文化场域和主导者
第一节 鼓楼是村寨法运行的文化场域
第二节 鼓楼是寨老处理纠纷,裁夺断案的场所
第三节 寨老的职能及在习惯法实施中的作用
第四节 村寨法的不同形式
第六章 林业契约与民事契约--黔东南小江契约文书的地域性研究
第一节 地域性研究的意义
第二节 买卖契约形式及要项
第三节 佃山造林契约
第四节 分合同契约
第五节 山林纠纷的审理
第六节 拨约字合同
第七节 分关合同
第八节 过继契约
第九节 婚姻契约
第十节 清白字合同
第七章 林业规范与生育惯习--黔东南侗族林业环保习惯法与占里村的人口生育规则
第一节 “皇木征派”与人工林业的兴起
第二节 “侗款”对林界及林木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
第三节 “款规”、“乡规”对林木保护规定及处罚措施
第四节 村规民约对林木保护的规定及其作用
第五节 占里的“迁徙史”及朴素生育观
第六节 人口生育与生产资料协调发展
第七节 较为配套的人口生育制度控制
第八节 以重罚手段对待人口生育问题
第八章 侗歌与“伦理法”--歌唱形式下习惯法“内化控制”的伦理基础
第一节 《乐记》与侗歌
第二节 以歌载道,乐通伦理
第三节 南部侗族的《劝世歌》
第四节 北侗地区的《劝和歌》
第五节 伦理道德与法
第九章 “斗牛”与义渡法--黔东南侗族娱乐与公益活动中的习惯法规则
第一节 侗族“斗牛”文化中的仪式与禁忌
第二节 侗族“斗牛”习惯法规范
第三节 从三门塘清代碑文看村寨义渡习惯法与公益道德
第十章 契约与法律--清水江流域“契约型社会”的形成与民族性法秩序的建立
第一节 清水江流域“契约型社会”样态
第二节 清水江流域民族性法秩序的建立
第三节 林业经济环境下经济运行与法秩序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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