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政法英杰名师核心考点精讲系列:民法
作者:席志国 编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4-01
ISBN:9787562041993
定价:¥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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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政法英杰名师核心考点精讲:民法》具有以下特点:1.突显讲义。集政法英杰名师多年司考辅导经验的名师讲义,突显各学科的理论重点,紧扣司考大纲,集中高频考点,强调重点,突破难点,解析疑点,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和方向性,帮助学员在较短时间内把握命题思路,建立学习框架,夯实理论基础。2.浓缩考点。我们将历年真题作了深刻的剖析,浓缩教材,解析重点,解惑难点,探讨疑点,助考生全面掌握命题趋势及司考真谛,又快又好的达到复习效果。3.名师精练。通过对真题和习题的逐一评析,让考生体味司考之特点,准确把握命题的风格、题型及各个学科所占比例,巧妙破解陷阱;全面掌握解题技巧,剖析出题目的,从而加强应试能力。4.易混易错。将历年考题进行分析,对容易出现混淆、易错的试题择编出来,适用于中期复习;抓住命题规律和出题要点,避免应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5.历年真题,重点法条,司法解释通讲。旨在破译命题规律,透析2012年司法考试命题方向,司法考试唯有年年有新意,才能考倒人,也才能真正的选拔出精英。
作者简介
席志国,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文法系主任,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英国华威大学与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访问学者≯作者勤奋好学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日语四门工作用外语,学术兴趣广泛,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合同法、房地产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在台湾《开南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构中国大陆用益物权体系》等学术论文10余篇。作者从事司法考试教学和研究达十余年之久,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准确掌握司法考试的动态,出版有司法考试辅导教材十余部。
目录
序言
上篇 讲义
下篇 考点精讲
第一部分 民法概述
第二部分 自然人
第三部分 法人
第四部分 法律行为
第五部分 代理制度
第六部分 诉讼时效
第七部分 物与物权概述
第八部分 物权变动
第九部分 所有权概述
第十部分 不动产相邻关系
第十一部分 共有
第十二部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十三部分 所有权的取得
第十四部分 用益物权概述
第十五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六部分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七部分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八部分 地役权
第十九部分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十部分 抵押权
第二十一部分 质权
第二十二部分 留置权
第二十三部分 占有
第二十四部分 债的概述
第二十五部分 债的效力
第二十六部分 债的担保
第二十七部分 债的移转
第二十八部分 债的消灭
第二十九部分 合同概述
第三十部分 合同的成立与订立
第三十一部分 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第三十二部分 合同之债的保全
第三十三部分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三十四部分 合同的解除
第三十五部分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部分 买卖合同
第三十七部分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三十八部分 赠与合同
第三十九部分 借款合同
第四十部分 租赁合同
第四十一部分 融资租赁合同
第四十二部分 委托合同
第四十三部分 行纪合同
第四十四部分 居间合同
第四十五部分 运输合同
第四十六部分 保管合同
第四十七部分 仓储合同
第四十八部分 承揽合同
第四十九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五十部分 技术合同
第五十一部分 不当得利之债
第五十二部分 无因管理之债
第五十三部分 婚姻的成立
第五十四部分 夫妻关系
第五十五部分 离婚
第五十六部分 继承与继承权概述
第五十七部分 法定继承
……
附录
上篇 讲义
下篇 考点精讲
第一部分 民法概述
第二部分 自然人
第三部分 法人
第四部分 法律行为
第五部分 代理制度
第六部分 诉讼时效
第七部分 物与物权概述
第八部分 物权变动
第九部分 所有权概述
第十部分 不动产相邻关系
第十一部分 共有
第十二部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十三部分 所有权的取得
第十四部分 用益物权概述
第十五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六部分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七部分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八部分 地役权
第十九部分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十部分 抵押权
第二十一部分 质权
第二十二部分 留置权
第二十三部分 占有
第二十四部分 债的概述
第二十五部分 债的效力
第二十六部分 债的担保
第二十七部分 债的移转
第二十八部分 债的消灭
第二十九部分 合同概述
第三十部分 合同的成立与订立
第三十一部分 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第三十二部分 合同之债的保全
第三十三部分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三十四部分 合同的解除
第三十五部分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部分 买卖合同
第三十七部分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三十八部分 赠与合同
第三十九部分 借款合同
第四十部分 租赁合同
第四十一部分 融资租赁合同
第四十二部分 委托合同
第四十三部分 行纪合同
第四十四部分 居间合同
第四十五部分 运输合同
第四十六部分 保管合同
第四十七部分 仓储合同
第四十八部分 承揽合同
第四十九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五十部分 技术合同
第五十一部分 不当得利之债
第五十二部分 无因管理之债
第五十三部分 婚姻的成立
第五十四部分 夫妻关系
第五十五部分 离婚
第五十六部分 继承与继承权概述
第五十七部分 法定继承
……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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