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法律与历史:体系化法史学与法律历史社会学
作者:谢鸿飞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4-01
ISBN:9787301204528
定价:¥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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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法律与历史:体系化法史学与法律历史社会学》挖掘了历史法学派的一些不那么起眼的学者。作为异域的研究者,我并非是要强调他们学术的重要性,或者建议将其移入法学伟人祠。对真正的思想者而言,思想的传播比其身前身后名也许更要紧。
作者简介
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比较法学与法社会学。发表的主要论文有:《现代民法中的“人”》(《北大法律评论》),《追寻历史中的“活法”》(《中国社会科学》),《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中国社会科学》)等。译著有:《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损害与损害赔偿》(法律出版社),《欧洲侵权法:文本与评注》(法律出版社)等。
目录
导论
一、历史法学派与萨维尼的学术命运
二、历史、法制史与民法
上编 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第一章 历史法学派的兴起
一、历史法学派的诞生
二、历史法学派与历史主义、浪漫主义
三、历史法学派与文化民族主义
第二章 历史法学的理论脉络
一、导论
二、欧陆历史法学的理论谱系
三、英美历史法学的理论谱系
第三章 历史法学派的洞见与“危险”
一、历史法学与自然法学
二、历史法学与社会契约论
三、历史法学与法律变迁
四、历史法学派的“危险”:从民族精神到国家精神
第四章 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一、历史法学派的分裂:罗马法学派与日耳曼法学派
二、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中编 体系化法史学
第五章 “体系”战胜“历史”
一、导论
二、历史法学派内在机理的矛盾
三、“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一):罗马法的特质及其继受
四、“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二):立法需求
五、“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三):神圣罗马帝国
第六章 体系方法的操作及其理论脉络
一、体系方法及其操作
二、从“决疑术”到“体系方法”:欧陆民法发展的线索之一
三、体系方法与历史方法冲突的调适:直观
第七章 从潘德克顿体系到概念法学
一、潘德克顿体系的形成
二、潘德克顿体系与日耳曼私法体系
三、从潘德克顿法学到概念法学
第八章 《德国民法典》与“德意志民法帝国”的诞生
一、《德国民法典》诞生前的德国社会
二、《德国民法典》的诞生
三、德国民法的体制中立:以《德国民法典》草案的批判为例
四、“德意志民法帝国”的兴起
下编 法律历史社会学
结论
参考书目
索引
一、历史法学派与萨维尼的学术命运
二、历史、法制史与民法
上编 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第一章 历史法学派的兴起
一、历史法学派的诞生
二、历史法学派与历史主义、浪漫主义
三、历史法学派与文化民族主义
第二章 历史法学的理论脉络
一、导论
二、欧陆历史法学的理论谱系
三、英美历史法学的理论谱系
第三章 历史法学派的洞见与“危险”
一、历史法学与自然法学
二、历史法学与社会契约论
三、历史法学与法律变迁
四、历史法学派的“危险”:从民族精神到国家精神
第四章 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一、历史法学派的分裂:罗马法学派与日耳曼法学派
二、历史法学派的两种遗产
中编 体系化法史学
第五章 “体系”战胜“历史”
一、导论
二、历史法学派内在机理的矛盾
三、“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一):罗马法的特质及其继受
四、“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二):立法需求
五、“体系”战胜“历史”的原因(三):神圣罗马帝国
第六章 体系方法的操作及其理论脉络
一、体系方法及其操作
二、从“决疑术”到“体系方法”:欧陆民法发展的线索之一
三、体系方法与历史方法冲突的调适:直观
第七章 从潘德克顿体系到概念法学
一、潘德克顿体系的形成
二、潘德克顿体系与日耳曼私法体系
三、从潘德克顿法学到概念法学
第八章 《德国民法典》与“德意志民法帝国”的诞生
一、《德国民法典》诞生前的德国社会
二、《德国民法典》的诞生
三、德国民法的体制中立:以《德国民法典》草案的批判为例
四、“德意志民法帝国”的兴起
下编 法律历史社会学
结论
参考书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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