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不可不知的1000个法律常识(增订升级版)
作者:徐宪江 主编
出版社:工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3-01
ISBN:9787500851554
定价:¥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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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日常生活必备的法律常识手册,是老百姓必需的实用图书。不管你是青少年,还是中老年;不管你是成功人士,还是平凡大众……只要你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你就不可避免地要与法律打交道。这本《不可不知的1OOO个法律常识》,把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以案例讲解的形式,按照“现实困惑”、“律师说法”、“法条链接”三个部分作了针对性的解析,案例表述清楚明确,律师说法言简意赅,法律链接准确无误。让你能够学以致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简介
暂缺《不可不知的1000个法律常识(增订升级版)》作者简介
目录
一、宪法篇: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尚方宝剑”
(一)平等权
用身高限制应聘者是否侵犯公民平等权?
(二)人权与人身自由权
无证人员就可以被随意关押殴打吗?
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
(三)公民住宅权
公民的住宅不能随便搜查
(四)选举权
单位可以不发给职工选民证吗?
(五)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自由权是无限制的吗?
中国公民自发举行游行违法吗?
(六)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人信仰宗教
(七)通信自由
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可侵犯
(八)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女大学生怀孕,学校能将其开除吗?
(九)妇女权益保护
妇女权益不容侵犯
(十)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服兵役的义务不能随便逃避
计划生育只是妻子一个人的义务吗?
公民为什么要纳税?
二、民法通则篇:日常民事行为的基本规则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出生日期的依据是什么?
3岁的孩子具有民事权利吗?
子债应该父还吗?
9岁的孩子无权接受酬金吗?
16岁少年的交易行为有效吗?
16岁少年打伤人要承担责任吗?
“住所”和“居所”是一回事吗?
(二)监护
父母如何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
亲生父亲能被剥夺监护权吗?
单亲父母无力抚养可否将孩子送人?
孩子的存款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吗?
孩子闯祸,家长要负什么责任?
(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什么情况下可以宣告公民失踪?
宣告失踪的日期从哪天计算?
丈夫失踪,妻子应为丈夫清还债务吗?
代管人可以变卖失踪人的财产吗?
被宣布死亡期间的民事行为有效吗?
被宣告死亡后“复活”,婚姻关系可恢复吗?
被宣告死亡又“复活”,能否要回已被转移的财产?
被宣告死亡人能否要回被恶意侵占的财产?
(四)合伙与法人
合伙开饭店引发中毒事件,受害人向谁索赔?
退伙后还要承担合伙的债务吗?
有福同享,有难就一定要同当吗?
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
搬家公司职员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企业被“合并”后欠款就被“吞并”了吗?
(五)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扔了的东西被别人捡到,是否可以要回?
买了假文物可否退回?
什么条件下约定无效?
为了少交税,私下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离婚手续可以代办吗?
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有效吗?
紧急情况下代理权被转移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朋友为私利给本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追回?
离职员工以原单位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六)财产权
儿子结婚占用了父亲的房子,父亲可以要求返还吗?
赌桌上输的钱,可以依照法条要回吗?
地里挖出财物,谁挖到的归谁所有吗?
先来先得,能那么理直气壮吗?
(七)债权
还钱还错了人怎么办?
将捡到的钱捐给灾区,应当承担责任吗?
取钱时银行多给了5000元,需要返还吗?
替别人的孩子看病垫付的钱,能向其父母索回吗?
助人为乐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
(八)人身权
再婚后,母亲有权私自让孩子改姓吗?
他人冒用你的姓名怎么办?
店名具有与人名一样的权利吗?
大众面前被人诬为小偷怎么办?
日记被人公开怎么办?
第三者也有隐私权吗?
遭到前男友恶意诽谤怎么办?
已去世的人还有名誉权吗?
公民同意使用自己的肖像是否可以认定为无偿使用?
半张脸也有肖像权吗?
公益团体也有肖像权吗?
(九)诉讼时效
欠条不写日期,过期作废吗?
诉讼时效能否成为拖欠房租的理由?
购买不合格产品,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就无法索赔了吗?
有理不告,过期作废吗?
诉讼时效期间如何理解?
诉讼时效中止,权利也就丧失了吗?
本可以不还的钱,还了能否要回?
三、婚姻家庭篇:婚姻家庭的保护伞
(一)结婚
患有严重精神病的人可以结婚吗?
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民多大年龄可以结婚?
堂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吗?
……
四、继承篇:当亲情遭遇利益
五、合同篇:警惕交易中的陷阱
六、物权篇:保护你的私有财产
七、侵权责任篇:用法律之盾保护自己与家人
八、劳动保障篇:维护你的职场权益
九、家有房产篇:安居方能乐业
十、刑事篇:当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十一、诉讼程序篇:告诉你“八字衙门”朝哪边开
十二、行政篇:百姓与政府打交道的基本规则
十三、经济活动篇:保障自身经济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十四、知识产权篇:用法律保护你的智力成果
增订后记
(一)平等权
用身高限制应聘者是否侵犯公民平等权?
(二)人权与人身自由权
无证人员就可以被随意关押殴打吗?
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
(三)公民住宅权
公民的住宅不能随便搜查
(四)选举权
单位可以不发给职工选民证吗?
(五)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自由权是无限制的吗?
中国公民自发举行游行违法吗?
(六)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人信仰宗教
(七)通信自由
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可侵犯
(八)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女大学生怀孕,学校能将其开除吗?
(九)妇女权益保护
妇女权益不容侵犯
(十)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服兵役的义务不能随便逃避
计划生育只是妻子一个人的义务吗?
公民为什么要纳税?
二、民法通则篇:日常民事行为的基本规则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出生日期的依据是什么?
3岁的孩子具有民事权利吗?
子债应该父还吗?
9岁的孩子无权接受酬金吗?
16岁少年的交易行为有效吗?
16岁少年打伤人要承担责任吗?
“住所”和“居所”是一回事吗?
(二)监护
父母如何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
亲生父亲能被剥夺监护权吗?
单亲父母无力抚养可否将孩子送人?
孩子的存款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吗?
孩子闯祸,家长要负什么责任?
(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什么情况下可以宣告公民失踪?
宣告失踪的日期从哪天计算?
丈夫失踪,妻子应为丈夫清还债务吗?
代管人可以变卖失踪人的财产吗?
被宣布死亡期间的民事行为有效吗?
被宣告死亡后“复活”,婚姻关系可恢复吗?
被宣告死亡又“复活”,能否要回已被转移的财产?
被宣告死亡人能否要回被恶意侵占的财产?
(四)合伙与法人
合伙开饭店引发中毒事件,受害人向谁索赔?
退伙后还要承担合伙的债务吗?
有福同享,有难就一定要同当吗?
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
搬家公司职员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企业被“合并”后欠款就被“吞并”了吗?
(五)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扔了的东西被别人捡到,是否可以要回?
买了假文物可否退回?
什么条件下约定无效?
为了少交税,私下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离婚手续可以代办吗?
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有效吗?
紧急情况下代理权被转移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朋友为私利给本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追回?
离职员工以原单位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六)财产权
儿子结婚占用了父亲的房子,父亲可以要求返还吗?
赌桌上输的钱,可以依照法条要回吗?
地里挖出财物,谁挖到的归谁所有吗?
先来先得,能那么理直气壮吗?
(七)债权
还钱还错了人怎么办?
将捡到的钱捐给灾区,应当承担责任吗?
取钱时银行多给了5000元,需要返还吗?
替别人的孩子看病垫付的钱,能向其父母索回吗?
助人为乐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
(八)人身权
再婚后,母亲有权私自让孩子改姓吗?
他人冒用你的姓名怎么办?
店名具有与人名一样的权利吗?
大众面前被人诬为小偷怎么办?
日记被人公开怎么办?
第三者也有隐私权吗?
遭到前男友恶意诽谤怎么办?
已去世的人还有名誉权吗?
公民同意使用自己的肖像是否可以认定为无偿使用?
半张脸也有肖像权吗?
公益团体也有肖像权吗?
(九)诉讼时效
欠条不写日期,过期作废吗?
诉讼时效能否成为拖欠房租的理由?
购买不合格产品,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就无法索赔了吗?
有理不告,过期作废吗?
诉讼时效期间如何理解?
诉讼时效中止,权利也就丧失了吗?
本可以不还的钱,还了能否要回?
三、婚姻家庭篇:婚姻家庭的保护伞
(一)结婚
患有严重精神病的人可以结婚吗?
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民多大年龄可以结婚?
堂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吗?
……
四、继承篇:当亲情遭遇利益
五、合同篇:警惕交易中的陷阱
六、物权篇:保护你的私有财产
七、侵权责任篇:用法律之盾保护自己与家人
八、劳动保障篇:维护你的职场权益
九、家有房产篇:安居方能乐业
十、刑事篇:当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十一、诉讼程序篇:告诉你“八字衙门”朝哪边开
十二、行政篇:百姓与政府打交道的基本规则
十三、经济活动篇:保障自身经济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十四、知识产权篇:用法律保护你的智力成果
增订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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