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研究
作者:于霄 著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11-10-01
ISBN:9787542636751
定价:¥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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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925年英国财产法是英国财产法史上的一次重要立法,它的最终完成标志着英国现代财产法体系的建立,也标志着英国封建财产制度的真正衰亡。这场革命性的变革开始于1840年,完成于1926年《财产法》、《土地登记法》等六部法案的施行,前后历经85个春秋。在这个过程中,英国改革家们探索和尝试了很多改革方案,制定了包括1862年《土地登记处法》、1875年和1897年《土地转让法》、1922年《财产法》在内的众多法案。本书《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研究》详细地研究了这一立法过程,相信会对法律史研究和我国正在进行的法制改革有所助益。《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研究》由于霄编写。
作者简介
于霄,1982年1月出生,山东枣庄人。2011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现工作于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译有《律师与社会——美德两国法律职业比较研究》、《我不是在写作,就是在往酒馆的路上》等著作,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
目录
导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三、文献综述
四、1925年财产立法改革的基础概念与理论
五、1925年财产立法改革的原因
六、1925年财产立法改革过程概要
第一章 改革的启蒙及改革组织的形成
第一节 1925年财产法改革的启蒙
一、英国现代财产法改革的理论准备
二、英国现代财产法改革最初的提案
三、法制改革的逻辑之争
第二节 1925年财产法改革的组织化
一、改革组织化的必要性
二、创办法制改革组织的准备
三、法律修订协会的成立
四、事务律师的组织
五、大都市及郡事务律师协会
第三节 改革启蒙时期各组织分析
一、政府改革组织的缺失
二、法律修订协会的终结
三、律师参与的动力
四、其他组织的漠然
第四节 结论
第二章 律师驱动的土地登记改革
第一节 导语
第二节 地产契据登记制度的缘起
一、地产契据登记制度的早期尝试
二、地产契据登记的现实需求
三、地产契据登记反对者的理由
第三节 地产契据登记改革中的事务律师利益分析
一、缩短地产契据长度的改革
二、英国事务律师的收费
三、事务律师收费改革
第四节 土地登记制度的确定
一、对土地登记制度的热情
二、土地登记制度意见的分化
三、地产契据登记与地产权登记的混同
第五节 地产权登记的最初研究与方案
一、塞维尔与登记方案的区别
二、威尔逊的地产权登记方案
三、斯图尔特的放弃与解决方案
第六节 混合两种登记计划的提案
一、法律修订协会的转变及其中庸路线
二、"混合提案"与立法者的迷惑
第七节 地产契据登记的短暂勃兴
一、地产契据登记的提出与失败
二、地产契据登记失败的原因分析
第八节 结语
第三章 大法官推动的地产权登记改革
第一节 皇家委员会的地产权登记报告
一、皇家委员会所面临的问题
二、1857年皇家委员会报告的方案与内容
三、1857年皇家委员会报告的成果与缺憾
第二节 凯恩斯提案与律师的弱势
一、凯恩斯提案
二、《事务律师杂志》与《法律时代》之争
三、法律职业者的弱势
第三节 《土地登记处法》
一、贝塞尔的方案
二、《土地登记处法》的颁布
三、《土地登记处法》的失败
第四节 1868年皇家委员会
一、对《土地登记处法》的调查
二、皇家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节 1875年《土地转让法》
一、1875年《土地转让法》的背景
二、1875年《土地转让法》的内容
三、关于集中登记与强制登记的争议
四、1875年《土地转让法》的缺陷
第六节 结语
第四章 多元群体介入下的土地贵族制改革
第一节 导论
第二节 土地贵族制改革的历史环境
一、土地贵族制改革的理论
二、土地贵族制改革的政治背景
三、土地贵族制改革的法律背景
四、前期改革的困境
第三节 土地贵族制改革的早期方案
一、戴维的地产权登记提案
二、斯蒂芬废除不动产法的建议
三、法律职业的报告和建议
四、霍尔斯伯里的土地转让提案
第四节 1895年特别委员会
一、特别委员会成立的背景
二、特别委员会的成立
三、特别委员会的内容
四、特别委员会的结果
第五节 1897年《土地转让法》
一、1897年《土地转让法》的起草与内容
二、伦敦作为法案的试点
三、1897年《土地转让法》的执行
第六节 《土地转让法》皇家委员会
一、皇家委员会的成立
二、皇家委员会的内容
三、皇家委员会的报告
四、皇家委员会的结果
第七节 结论
第五章 大法官和政府主导的财产权改革
第一节 《不动产及不动产交易提案》
一、沃斯滕霍姆的方案
二、霍尔丹的方案
三、《不动产及不动产交易提案》的内容
四、《不动产及不动产交易提案》的问题
第二节 1922年《财产法》
一、一战后的立法背景
二、土地收购和评估委员会
三、提案的修正与法案的通过
第三节 1925年财产法立法
一、1923年的修缮
二、财产法立法的颁布
三、财产法立法的内容
第四节 结论
结论
第一节 英国财产法改革的域外影响及比较
一、英殖民地的相应改革
二、大陆法系国家改革比较
第二节 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对我国的改革启示
一、改革中政治影响不可避免
二、改革参与需要利益驱动
三、改革中官僚机构具有行政性
四、改革中不能忽视个人的作用
第三节 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对我国的法制启示
一、土地登记法律制度的启示
二、财产权体系的启示
小记
参考文献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三、文献综述
四、1925年财产立法改革的基础概念与理论
五、1925年财产立法改革的原因
六、1925年财产立法改革过程概要
第一章 改革的启蒙及改革组织的形成
第一节 1925年财产法改革的启蒙
一、英国现代财产法改革的理论准备
二、英国现代财产法改革最初的提案
三、法制改革的逻辑之争
第二节 1925年财产法改革的组织化
一、改革组织化的必要性
二、创办法制改革组织的准备
三、法律修订协会的成立
四、事务律师的组织
五、大都市及郡事务律师协会
第三节 改革启蒙时期各组织分析
一、政府改革组织的缺失
二、法律修订协会的终结
三、律师参与的动力
四、其他组织的漠然
第四节 结论
第二章 律师驱动的土地登记改革
第一节 导语
第二节 地产契据登记制度的缘起
一、地产契据登记制度的早期尝试
二、地产契据登记的现实需求
三、地产契据登记反对者的理由
第三节 地产契据登记改革中的事务律师利益分析
一、缩短地产契据长度的改革
二、英国事务律师的收费
三、事务律师收费改革
第四节 土地登记制度的确定
一、对土地登记制度的热情
二、土地登记制度意见的分化
三、地产契据登记与地产权登记的混同
第五节 地产权登记的最初研究与方案
一、塞维尔与登记方案的区别
二、威尔逊的地产权登记方案
三、斯图尔特的放弃与解决方案
第六节 混合两种登记计划的提案
一、法律修订协会的转变及其中庸路线
二、"混合提案"与立法者的迷惑
第七节 地产契据登记的短暂勃兴
一、地产契据登记的提出与失败
二、地产契据登记失败的原因分析
第八节 结语
第三章 大法官推动的地产权登记改革
第一节 皇家委员会的地产权登记报告
一、皇家委员会所面临的问题
二、1857年皇家委员会报告的方案与内容
三、1857年皇家委员会报告的成果与缺憾
第二节 凯恩斯提案与律师的弱势
一、凯恩斯提案
二、《事务律师杂志》与《法律时代》之争
三、法律职业者的弱势
第三节 《土地登记处法》
一、贝塞尔的方案
二、《土地登记处法》的颁布
三、《土地登记处法》的失败
第四节 1868年皇家委员会
一、对《土地登记处法》的调查
二、皇家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节 1875年《土地转让法》
一、1875年《土地转让法》的背景
二、1875年《土地转让法》的内容
三、关于集中登记与强制登记的争议
四、1875年《土地转让法》的缺陷
第六节 结语
第四章 多元群体介入下的土地贵族制改革
第一节 导论
第二节 土地贵族制改革的历史环境
一、土地贵族制改革的理论
二、土地贵族制改革的政治背景
三、土地贵族制改革的法律背景
四、前期改革的困境
第三节 土地贵族制改革的早期方案
一、戴维的地产权登记提案
二、斯蒂芬废除不动产法的建议
三、法律职业的报告和建议
四、霍尔斯伯里的土地转让提案
第四节 1895年特别委员会
一、特别委员会成立的背景
二、特别委员会的成立
三、特别委员会的内容
四、特别委员会的结果
第五节 1897年《土地转让法》
一、1897年《土地转让法》的起草与内容
二、伦敦作为法案的试点
三、1897年《土地转让法》的执行
第六节 《土地转让法》皇家委员会
一、皇家委员会的成立
二、皇家委员会的内容
三、皇家委员会的报告
四、皇家委员会的结果
第七节 结论
第五章 大法官和政府主导的财产权改革
第一节 《不动产及不动产交易提案》
一、沃斯滕霍姆的方案
二、霍尔丹的方案
三、《不动产及不动产交易提案》的内容
四、《不动产及不动产交易提案》的问题
第二节 1922年《财产法》
一、一战后的立法背景
二、土地收购和评估委员会
三、提案的修正与法案的通过
第三节 1925年财产法立法
一、1923年的修缮
二、财产法立法的颁布
三、财产法立法的内容
第四节 结论
结论
第一节 英国财产法改革的域外影响及比较
一、英殖民地的相应改革
二、大陆法系国家改革比较
第二节 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对我国的改革启示
一、改革中政治影响不可避免
二、改革参与需要利益驱动
三、改革中官僚机构具有行政性
四、改革中不能忽视个人的作用
第三节 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对我国的法制启示
一、土地登记法律制度的启示
二、财产权体系的启示
小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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