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成思建言录
作者:郑成思 著,周林 编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1-01
ISBN:9787513008839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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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郑成思先生生前是我国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同时,他还是一位知识渊博、创作丰富、讲真话的知识人。作专家和知识人,他对我国建设的贡献,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他曾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直接参与有关法律的制订和修订工作;第二,他长期担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教书育人,著述颇丰;第三,作为中国社科院的研究员,他利用出访、讲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加有关国际谈判的机会,积极获取信息,并将有失信息进行比较分析、系统研究,写出了一批高质量的报告,给国家建言献策。 本书所要反映的是郑成思先生在给国家建言献策这个方面的贡献,主要收录了郑先生在中国社科院有关信息交流平台上发表的32篇文章。这些文章发表的时间远的已近20年,近的也已经过了5年。对于郑成思先生早已发表过的作品,现在拿来编辑出版,意义何在?作为本书编者,需要在这里向读者说明。
作者简介
暂缺《成思建言录》作者简介
目录
周林 学以致用·一心为国——《成思建言录》编辑点滴
对策建议
我国参加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后需要注意的问题及若干建议(1992年)
在中美谈判过程中有必要让美方公众通过多渠道了解中国的实际(1995年)
建议有关部门系统了解关贸中的“知识产权协议”(1995年)
我国派团组参加国际组织召开的研讨会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建议(1995年)
应重视文化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并及早采取对策(1993年)
许多国家都实行影视节目管理——中国限制美国节目进入
中国文化市场不违反国际惯例(1996年)
对我国引进及开发高新技术的若干建议(1995年)
警惕建立合资企业中的中方国有知识产权流失(1995年)
创我国名牌商标需制止反向假冒(1996年)
对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应作具体分析(1997年)
对抗“非典”医药攻关成果勿忘知识产权保护(2003年)
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中的知识产权战略与策略(2006年)
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落实知识产权执法(2006年)
立法建议
我国应制定《物权法》还是《财产权法》?(1996年)
关于制定“财产法”而不是“物权法”的建议(2001年)
再谈我国应设立“财产法”而非“物权法”(2001年)
应重视新技术的应用对我国立法的影响(1997年)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域名抢注”问题——在互联网环境下保
护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1997年)
应重视“网络法”的研究与立法(1999年)
应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2003年)
建议将“著作权法”的名称恢复为“版权法”(1999年)
国家的立法应首先符合语言规范与语言习惯(2001年)
关于法律用语、法律名称的建议(2001年)
进人世贸组织后中国知识产权法修订的选择(2000年)
“入世”后仍须对知识产权立法问题进行研究(2002年)
美国的电子商务法——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动向之一(2000年)
欧洲联盟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状况——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动向之二(2000年)
日本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动向之三(2000年)
澳大利亚的电子商务立法——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动向之四(2000年)
新加坡的电子商务立法——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动向之五(2000年)
个案监督
“王码”专利是“优化五笔”而不是“五笔”本身,“联想”在
“五笔”基础上的开发并非构成“侵权”(1995年)
审判制度改革建言
对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一点建议(2000年)
编后记
对策建议
我国参加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后需要注意的问题及若干建议(1992年)
在中美谈判过程中有必要让美方公众通过多渠道了解中国的实际(1995年)
建议有关部门系统了解关贸中的“知识产权协议”(1995年)
我国派团组参加国际组织召开的研讨会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建议(1995年)
应重视文化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并及早采取对策(1993年)
许多国家都实行影视节目管理——中国限制美国节目进入
中国文化市场不违反国际惯例(1996年)
对我国引进及开发高新技术的若干建议(1995年)
警惕建立合资企业中的中方国有知识产权流失(1995年)
创我国名牌商标需制止反向假冒(1996年)
对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应作具体分析(1997年)
对抗“非典”医药攻关成果勿忘知识产权保护(2003年)
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中的知识产权战略与策略(2006年)
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落实知识产权执法(2006年)
立法建议
我国应制定《物权法》还是《财产权法》?(1996年)
关于制定“财产法”而不是“物权法”的建议(2001年)
再谈我国应设立“财产法”而非“物权法”(2001年)
应重视新技术的应用对我国立法的影响(1997年)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域名抢注”问题——在互联网环境下保
护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1997年)
应重视“网络法”的研究与立法(1999年)
应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2003年)
建议将“著作权法”的名称恢复为“版权法”(1999年)
国家的立法应首先符合语言规范与语言习惯(2001年)
关于法律用语、法律名称的建议(2001年)
进人世贸组织后中国知识产权法修订的选择(2000年)
“入世”后仍须对知识产权立法问题进行研究(2002年)
美国的电子商务法——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动向之一(2000年)
欧洲联盟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状况——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动向之二(2000年)
日本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动向之三(2000年)
澳大利亚的电子商务立法——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动向之四(2000年)
新加坡的电子商务立法——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动向之五(2000年)
个案监督
“王码”专利是“优化五笔”而不是“五笔”本身,“联想”在
“五笔”基础上的开发并非构成“侵权”(1995年)
审判制度改革建言
对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一点建议(2000年)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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