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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的法理与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的法理与制度

作者:闫海 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9-01

ISBN:9787511824257

定价:¥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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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财政乃庶政之母,税收乃财政之源,税收征收管理则为保障税收的重要基础。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先后经过1995年、2001年两次修改,渐趋成熟,对我国税收法治建设具有指标性意义。运行十载,修订后立法的固有缺失及与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 本书基于税收法律主义、公法之债与纳税人权利等现代税法原理,对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立法深入检讨,针对应纳税额确认、税收征收管理公私法机制、反避税、纳税人权利保障等重要议题进行规范梳理、法理阐释与制度重构。冀望以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次修订进言献策,完善我国税收法治建设。
作者简介
  闫海,1976年生,辽宁本溪人。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9年、2002年分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现为辽宁大学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2007年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月旦财经法杂志》等报刊发表论文100多篇,6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参编、参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金融法概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银行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等多部。主持司法部、教育部、辽宁省等单位课题10多项,参加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等课题多项。担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辽宁省保险学会法学研究部委员等学术职务。2009年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荣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及各级政府、学术团体奖励20多项。
目录
绪论
一、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立法的发展
二、税收征收管理立法与税收法律主义
三、税收征收管理立法与公法之债理论
四、税收征收管理立法与纳税人权利
第一章 应纳税额确定的法律方式
第一节 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法理基础
二、纳税申报的外国和地区立法例
三、我国纳税申报的立法现状
四、纳税申报期限
五、纳税申报内容
六、纳税申报方式
七、违反纳税申报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税收核定
一、税收核定的法理基础
二、美日税收核定的立法例
三、税收核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四、税收核定的方法及正当程序
五、税收核定的责任
第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的公法机制
第一节 发票管理
一、我国发票的界定
二、我国发票管理的法律渊源
三、我国发票管理的主要内容
四、主要的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五、我国发票管理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税务稽查
一、税务稽查的法理基础
二、税务稽查的外国立法例
三、我国税务稽查的立法现状及完善
四、税务稽查机构及其职能
五、税务稽查执法
六、税务稽查的监督机制
第三节 税收强制执行
一、税收强制执行的界定
二、税收强制执行的外国立法例
三、税收强制执行的立法模式
四、税收强制执行的机制
五、税收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四节 税收滞纳金
一、税收滞纳金的界定
二、税收滞纳金的适用情形
三、税收滞纳金的确定
四、税收滞纳金的征收
第五节 税收裁量权的行政控制
一、税收裁量权控制的法理基础
二、我国税收裁量权控制的现状
三、税收裁量权的行政控制机制
……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的私法机制
第四章 税收规避的法律规制
第五章 税收征收管理中纳税人权利及保障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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